標籤: 元史

《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
蔡東藩 清代
張珪   張珪,字公端,弘範之子也。少能挽強命中,嘗從其父出林中,有虎,珪抽矢直前,虎人立,洞其喉,一軍盡譁。至元十六年,弘範平廣海,宋禮部侍郎鄧光薦將赴水死,弘範救而禮之,命珪受學。光薦嘗遺一編書,目曰《相業》,語珪曰:“熟讀此,後必賴其用。”師還,道出江淮,珪年十六,攝管軍萬戶。十七年,真拜昭勇大將軍、管軍萬戶,佩其父虎符,治所統軍,鎮建康。未幾,弘範卒,喪畢,世祖召見,親撫之。奏曰:“臣年...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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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五·列傳第九十二·奸臣
蔡東藩 清代
奸臣   古之爲史者,善惡備書,所以示勸懲也。故孔子修《春秋》,於亂臣賊子之事,無不具載,而楚之史名《檮杌》,皆以戒夫爲惡者,使知所懼而不敢肆焉。後世作史者,有酷吏、佞幸、奸臣、叛逆之傳,良有以也。元之舊史,往往詳於記善,略於懲惡,是蓋當時史臣有所忌諱,而不敢直書之爾。然奸巧之徒,挾其才術,以取富貴、竊威福,始則毒民誤國而終至於殞身亡家者,其行事之概,亦或散見於實錄編年之中,猶有《春秋》之意存焉...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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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五十九
蔡東藩 清代
程鉅夫   程鉅夫,名文海,避武宗廟諱,以字行。其先自徽州徙郢州京山,後家建昌。叔父飛卿,仕宋,通判建昌,世祖時,以城降。鉅夫入爲質子,授宣武將軍、管軍千戶。他日,召見,問賈似道何如人,鉅夫條對甚悉,帝悅,給筆札書之,乃書二十餘幅以進。帝大奇之,因問今居何官,以千戶對,帝謂近臣曰:“朕觀此人相貌,已應貴顯;聽其言論,誠聰明有識者也。可置之翰林。”丞相火禮霍孫傳旨至翰林,以其年少,奏爲應奉翰林文字...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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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四十三·本紀第四十三·順帝六
蔡東藩 清代
順帝六   十三年春正月庚午朔,用帝師請,釋放在京罪囚。以中書添設平章政事哈麻爲平章政事,參知政事悟良哈臺爲右丞,參知政事烏古孫良楨爲左丞。詔印造中統元寶交鈔一百九十萬錠、至元鈔一十萬錠。辛未,命悟良哈臺、烏古孫良楨兼大司農卿,給分司農司印。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至檀、順州,東至遷民鎮,凡系官地及元管各處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法佃種,合用工價、牛具、農器、谷種、召募農夫諸費,給鈔五百萬錠,以...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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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三·志第十五·地理六
蔡東藩 清代
地理六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爲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撫司十五、軍三,屬府三,屬州十七,屬縣一百五十,管番民總管一。   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司   武昌路,唐初爲鄂州,又改江夏郡,又升武昌軍。宋爲荊湖北路。元憲宗末年,世祖南伐,自黃州陽羅洑,橫橋樑,貫鐵鎖,至鄂州之白鹿磯,大兵畢渡,進薄城下,圍之數月,既而解去,歸即大位。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顏從陽羅洑南渡,權州事張晏然以城降,自是湖北州郡悉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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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三·列傳第九十·方技等
蔡東藩 清代
方技   自昔帝王勃興,雖星曆醫卜方術異能之士,莫不過絕於人,類非後來所及,蓋天運也。元有中土,鉅公異人,身兼數器者,皆應期而出,相與立法創制,開物成務,以輔成大業,亦云盛哉。若道流釋子,所挾多方,事適逢時,既皆別爲之傳。其他以術數言事輒驗,及以醫著效,被光寵者甚衆。舊史多闕弗錄,今取其事蹟可見者,爲《方技篇》。而以工藝貴顯,亦附見焉。   田忠良,字正卿,其先平陽趙城人,金亡,徙中山。忠良好學...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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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八十九·列傳第七十六·儒學一
蔡東藩 清代
儒學一   前代史傳,皆以儒學之士,分而爲二,以經藝顓門者爲儒林,以文章名家者爲文苑。然儒之爲學一也,《六經》者斯道之所在,而文則所以載夫道者也。故經非文則無以發明其旨趣;而文不本於六藝,又烏足謂之文哉。由是而言,經藝文章,不可分而爲二也明矣。   元興百年,上自朝廷內外名宦之臣,下及山林布衣之士,以通經能文顯著當世者,彬彬焉衆矣。今皆不復爲之分別,而採取其尤卓然成名、可以輔教傳後者,合而隸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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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三十七·本紀第三十七·寧宗
蔡東藩 清代
寧宗   寧宗衝聖嗣孝皇帝,諱懿璘質班,明宗第二子也。母曰八不沙皇后,乃蠻真氏。初,武宗有子二人,長明宗,次文宗。延祐中,明宗封周王,出居朔漠。泰定之際,正統遂偏。天曆元年,文宗入紹大統,內難既平,即遣使奉皇帝璽綬,北迎明宗。明宗崩,文宗復即皇帝位。明宗有子二人,長妥歡帖木耳,次即帝也。天曆三年二月乙巳,封帝爲鄜王。   至順三年八月己酉,文宗崩於上都,皇后導揚末命,申固讓初志,傳位於明宗之子。...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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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六十一·列傳第四十八
蔡東藩 清代
楊大淵   楊大淵,天水人也。與兄大全、弟大楫,皆仕宋。大淵總兵守閬州。歲戊午,憲宗兵至閬州之大獲城,遣宋降臣王仲入招大淵,大淵殺之。憲宗怒,督諸軍力攻,大淵懼,遂以城降。憲宗命誅之,汪田哥諫止,乃免。命以其兵從,招降蓬、廣安諸郡,進攻釣魚山。擢大楫爲管軍總管,從諸王攻禮義城。己未冬,拜大淵侍郎、都行省,悉以閫外之寄委之。世祖中統元年,詔諭大淵曰:“尚厲忠貞之節,共成康乂之功。”大淵拜命踊躍,即...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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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五·志第七·歷四
蔡東藩 清代
歷四   授時歷經下   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極,出地四十度太強。   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極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晝,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晝,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及半晝夜分   求每日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滿半歲周,去之,在象限...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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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五·外夷一
蔡東藩 清代
外夷一   高麗   高麗本箕子所封之地,又扶餘別種嘗居之。其地東至新羅,南至百濟,皆跨大海,西北度遼水接營州,而靺鞨在其北。其國都曰平壤城,即漢樂浪郡。水有出靺鞨之白山者,號鴨淥江,而平壤在其東南,因恃以爲險。后辟地益廣,並古新羅、百濟、高句麗三國而爲一。其主姓高氏,自初立國至唐乾封初而國亡。垂拱以來,子孫復封其地,後稍能自立。至五代時,代主其國遷都松嶽者,姓王氏,名建。自建至燾凡二十七王,歷...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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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七十一·列傳第五十八
蔡東藩 清代
劉因   劉因,字夢吉,保定容城人。世爲儒家,五世祖琮生敦武校尉、臨洮府錄事判官昉,昉生奉議大夫、中山府錄事俁,俁生秉善,金貞祐中南徙。其弟國寶,登興定進士第,終奉直大夫、樞密院經歷。秉善生述,述,因之父也。歲壬辰,述始北歸,刻意問學,邃性理之說,好長嘯。中統初,左三部尚書劉肅宣撫真定,闢武邑令,以疾辭歸。年四十未有子,嘆曰:“天果使我無子則已,有子必令讀書。”因生之夕,述夢神人馬載一兒至其家,...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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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九十·列傳第七十七·儒學二
蔡東藩 清代
儒學二   胡長孺,字汲仲,婺州永康人。當唐之季,其先自天台來徙。宋南渡後,以進士科發身者十人,持節分符,先後相望。曾祖襜,欽州司法參軍,脫略豪雋,輕貲急施,人以鄭莊稱之。祖巖,起嘉定甲戌進士,知福州閩縣事,卓行危論,奇文瑰句,端平、嘉定間,士大夫皆自以爲不可及。其在江西幕府,平贛州之難於指顧之頃,全活數十萬人。父居仁,淳祐丁未進士,知台州軍州事,文辭政事,亦絕出於四方。至長孺,其學益大振,《九...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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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四十一·本紀第四十一·順帝四
蔡東藩 清代
順帝四   三年春正月丙子,中書左丞許有壬辭職。丁丑,享於太廟。乙酉,中書平章政事納麟辭職。庚寅,沙汰怯薛丹名數。   二月戊戌,祭社稷。甲辰,太陰犯井宿,填星犯牛宿,熒惑犯羅堰。丁未,立四川省檢校官。遼陽吾者野人叛。乙卯,太陰犯氐宿。是月,汴梁路新鄭、密二縣地震。寶慶路飢,判官文殊奴以所受敕牒貸官糧萬石賑之。秦州成紀縣,鞏昌府寧遠、伏羌縣山崩,水湧,溺死人無算。   三月壬申,造鹿頂殿。監察御...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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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二·志第四·歷一
蔡東藩 清代
歷一   夫明時治歷,自黃帝、堯、舜與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備見於傳記矣。雖去古既遠,其法不詳,然原其要,不過隨時考驗,以合於天而已。漢劉歆作《三統曆》,始立積年日法,以爲推步之準。後世因之,歷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數十家,豈故相爲乖異哉?蓋天有不齊之運,而歷爲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則不可不改也。   元初承用金《大明曆》,庚辰歲,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蝕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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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十七·本紀第二十七·英宗一
蔡東藩 清代
英宗一   英宗睿聖文孝皇帝,諱碩德八剌,仁宗嫡子也。母莊懿慈聖皇后,弘吉剌氏,以大德七年二月甲子生。仁宗欲立爲太子,帝入謁太后,固辭,曰:“臣幼無能,且有兄在,宜立兄,以臣輔之。”太后不許。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爲皇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首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冊,詔命百司庶務必先啓太子,然後奏聞。帝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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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八十二·志第三十二·選舉二
蔡東藩 清代
選舉二   銓法上   凡怯薛出身:元初用左右宿衛爲心膂爪牙,故四怯薛子孫世爲宿衛之長,使得自舉其屬。諸怯薛歲久被遇,常加顯擢,惟長官薦用,則有定製。至元二十年議:“久侍禁闥、門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減職事一等,否則量減二等。”至大四年,詔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漢人降三等。   凡臺憲選用:大德元年,省議:“臺官舊無選法,俱於民職選取,後互相保選,省、臺各爲一選。宜令臺官,幕官聽自選擇,...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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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五·志第四十四·食貨三
蔡東藩 清代
食貨三   歲賜   自昔帝王於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以明親親之義也。元之爲制,其又厚之至者歟!凡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採分地。其路府州縣得薦其私人以爲監,秩祿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歲月通選調。其賦則五戶出絲一斤,不得私徵之,皆輸諸有司之府,視所當得之數而給與之。其歲賜則銀幣各有差,始定於太宗之時,而增於憲宗之日。及世祖平江南,又各益以民戶。時科差未定,每戶折支中統鈔五錢,至成宗復加至二貫。其親...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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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九·志第十一·地理二
蔡東藩 清代
地理二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爲路七、府一,屬州十二,屬縣十。徒存其名而無城邑者,不在此數。   遼陽路,唐以前爲高句驪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貞明中,阿保機以遼陽故城爲東平郡。後唐升爲南京。石晉改爲東京。金置遼陽府,領遼陽、鶴野二縣;後復改爲東京,宜豐、澄、復、蓋、沈、貴德州、廣寧府、來遠軍並屬焉。元初廢貴德、澄、復州、來遠軍,以廣寧府、婆娑府、懿州、蓋州作四路,直隸省。至元六年,置東京總管府,降廣...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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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五·志第十七上·河渠二
蔡東藩 清代
河渠二   黃河   黃河之水,其源遠而高,其流大而疾,其爲患於中國者莫甚焉,前史載河決之患詳矣。   世祖至元九年七月,衛輝路新鄉縣廣盈倉南河北岸決五十餘步。八月,又崩一百八十三步,其勢未已,去倉止三十步。於是委都水監丞馬良弼與本路官同詣相視,差丁夫併力修完之。二十五年,汴梁路陽武縣諸處河決二十二所,漂盪麥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成宗大德三年五月,河南省言:“河決蒲口兒等處,浸歸...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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