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隋书

《隋书》•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七·王韶
魏徵 唐代
王韶   王韶,字子相,自云太原晋阳人也,世居京兆。祖谐,原州刺史。父谅,早卒。韶幼而方雅,颇好奇节,有识者异之。在周累以军功官至车骑大将军、议同三司。复转军正。武帝既拔晋州,意欲班师,韶谏曰:"齐失纪纲,于兹累世,天奖王室,一战而扼其喉。加以主昏于上,民惧于下,取乱侮亡,正在今日。方欲释之而去,以臣愚固,深所未解,愿陛下图之。"帝大悦,赐缣一百匹。及平齐氏,以功进位开府,封晋阳县公,邑五百户,...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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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地理下
魏徵 唐代
地理下   彭城郡统县十一,户一十三万二百三十二。   彭城蕲谷阳沛留丰萧滕兰陵符离方与   鲁郡统县十,户十二万四千一十九。   瑕丘任城邹曲阜泗水平陆龚丘梁父博城嬴   琅邪郡统县七,户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   临沂费颛臾新泰沂水东安莒   东海郡统县五,户二万七千八百五十八。   朐山东海涟水沭阳怀仁   下邳郡统县七,户五万二千七十。   宿豫夏丘徐城下邳良城郯   《禹贡》:"海、岱及...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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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九·酷吏
魏徵 唐代
酷吏   夫为国之体有四焉: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罚。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法令刑罚,政之末也。无本不立,无末不成。然教化远而刑罚近,可以助化而不可以专行,可以立威而不可以繁用。《老子》曰:"其政察察,其人缺缺。"又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然则令之烦苛,吏之严酷,不能致理,百代可知。考览前载,有时而用之矣。昔秦任狱吏,赭衣满道。汉革其风,矫枉过正。禁网疏阔,遂漏吞舟,大奸巨猾,犯...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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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志第十五·天文中
魏徵 唐代
天文中   二十八舍   东方:角二星,为天阙,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盖天之三门,犹房之四表。其星明大,王道太平,贤者在朝。动摇移徙,王者行。   亢四星,天子之内朝也。总摄天下奏事,听讼理狱录功者也。一曰疏庙,主疾疫。星明大,辅纳忠,天下宁,人无疾疫。动则多疾。   氐四星,王者之宿宫,后妃之府,...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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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四·列传第九·滕穆王瓒嗣王纶
魏徵 唐代
滕穆王瓒嗣王纶   膝穆王瓒,字恒生,一名慧,高祖母弟也。周世以太祖军功封竟陵郡公,尚武帝妹顺阳公主,自右中侍上士迁御伯中大夫。保定四年,改为纳言,授仪同。瓒贵公子,又尚公主,美姿仪,好书爱士,甚有令名于当世,时人号曰杨三郎。武帝甚亲爱之。平齐之役,诸王咸从,留瓒居守,帝谓之曰:"六府事殷,一以相付。朕将遂事东方,无西顾之忧矣。"其见亲信如此。宣帝即位,迁吏部中大夫,加上仪同。未几,帝崩,高祖入...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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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六十六·列传第三十一·李谔
魏徵 唐代
李谔   李谔,字士恢,赵郡人也。好学,解属文。仕齐为中书舍人,有口辩,每接对陈使。周武帝平齐,拜天官都上士,谔见高祖有奇表,深自结纳。及高祖为丞相,甚见亲待,访以得失。于时兵革屡动,国用虚耗,谔上《重谷论》以讽焉。高祖深纳之。及受禅,历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赐爵南和伯。谔性公方,明达世务,为时论所推。迁治书侍御史,上谓群臣曰:"朕昔为大司马,每求外职,李谔陈十二策,苦劝不许,朕遂决意在内。今此事...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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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
魏徵 唐代
炀帝上   炀皇帝,讳广,一名英,小字阿摐,高祖第二子也。母曰文献独孤皇后。上美姿仪,少敏慧,高祖及后于诸子中特所钟爱。在周,以高祖勋,封雁门郡公。开皇元年,立为晋王,拜柱国、并州总管,时年十三。寻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河北道行台尚书令,大将军如故。高祖令项城公韶、安道公李彻辅导之。上好学,善属文,沉深严重,朝野属望。高祖密令善相者来和遍视诸子,和曰:"晋王眉上双骨隆起,贵不可言。"既而高祖...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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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一·列传第六·高颎
魏徵 唐代
高颎   高颎,字昭玄,一名敏,自云渤海蓚人也。父宾,背齐归周,大司马独孤信引为僚佐,赐姓独孤氏。及信被诛,妻子徙蜀。文献皇后以宾父之故吏,每往来其家。宾后官至鄀州刺史,及颎贵,赠礼部尚书、渤海公。   颎少明敏,有器局,略涉书史,尤善词令。初,孩孺时,家有柳树,高百许尺,亭亭如盖。里中父老曰:"此家当出贵人。"年十七,周齐王宪引为记室。武帝时,袭爵武阳县伯,除内史上士,寻迁下大夫。以平齐功,拜...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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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一·帝纪第一·高祖上
魏徵 唐代
高祖上   高祖文皇帝,姓杨氏,讳坚,弘农郡华阴人也。汉太尉震八代孙铉,仕燕为北平太守。铉生元寿,后魏代为武川镇司马,子孙因家焉。元寿生太原太守惠嘏,嘏生平原太守烈,烈生宁远将军祯,祯生忠,忠即皇考也。皇考从周太祖起义关西,赐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国、大司空、隋国公。薨,赠太保,谥曰桓。   皇妣吕氏,以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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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二·韦世康等
魏徵 唐代
韦世康   韦世康,京兆杜陵人也,世为关右著姓。祖旭,魏南幽州刺史。父敻,隐居不仕,魏、周二代,十征不出,号为逍遥公。世康幼而沉敏,有器度。年十岁,州辟主簿。在魏,弱冠为直寝,封汉安县公,尚周文帝女襄乐公主,授仪同三司。后仕周,自典祠下大夫历沔、硖二州刺史。从武帝平齐,授司州总管长史。于时东夏初定,百姓未安,世康绥抚之,士民胥悦。岁馀,入为民部中大夫,进位上开府,转司会中大夫。   尉迥之作乱也...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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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六十·列传第二十五·崔仲方
魏徵 唐代
崔仲方   崔仲方,字不齐,博陵安平人也。祖孝芬,魏荆州刺史。父宣猷,周小司徒。仲方少好读书,有文武才干。年十五,周太祖见而异之,令与诸子同就学。时高祖亦在其中,由是与高祖少相款密。后以明经为晋公宇文护参军事,寻转记室,迁司玉大夫,与斛斯徵、柳敏等同修礼律。后以军功,授平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赐爵石城县男,邑三百户。时武帝阴有灭齐之志,仲方献二十策,帝大奇之。后与少内史赵芬删定格式。寻从帝攻晋州...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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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十五·志第三十·经籍四等
魏徵 唐代
经籍四 集 道经 佛经   《楚辞》十二卷   《楚辞》三卷   《楚辞九悼》一卷   《参解楚辞》七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离骚草木疏》二卷   右十部,二十九卷。   《楚辞》者,屈原之所作也。自周室衰乱,诗人寝息,诌佞之道兴,讽刺之辞废。楚有贤臣屈原,被谗放逐,乃著《离骚》八篇,言己离别愁思,申杼其心,自...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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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志第二·礼仪二
魏徵 唐代
礼仪二   《春秋》"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恒祀。四月后旱,则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狱及失职者;二,振鳏寡孤独者;三,省繇轻赋;四,举进贤良;五,黜退贪邪;六,命会男女,恤怨旷;七,撤膳羞,弛乐悬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七日,乃祈群庙之主于太庙;七日,乃祈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礼,立圆坛于南郊之左,高及轮广四丈,...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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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经籍三等
魏徵 唐代
经籍三 子   《晏子春秋》七卷   《曾子》二卷   《子思子》七卷   《公孙尼子》一卷   《孟子》十四卷   《孟子》七卷   《孟子》七卷   《孙卿子》十二卷   《董子》一卷   《鲁连子》五卷   《新语》二卷   《贾子》十卷   《盐铁论》十卷   《新序》三十卷   《说苑》二十卷   《扬子法言》十五卷、解一卷   《扬子法言》十三卷   《扬子太玄经》九卷   《扬子太...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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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十七·列传第四十二·隐逸
魏徵 唐代
隐逸   自肇有书契,绵历百王,虽时有盛衰,未尝无隐逸之士。故《易》称"遁世无闷",又曰"不事王侯";《诗》云"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礼》云"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语曰"举逸民,天下之人归心焉"。虽出处殊途,语默异用,各言其志,皆君子之道也。洪崖兆其始,箕山扇其风,七人作乎周年,四皓光乎汉日,魏、晋以降,其流逾广。其大者则轻天下,细万物,其小者则安苦节,甘贱贫。或与世同尘,随波澜以俱逝...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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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六·志第十一·律历上
魏徵 唐代
律历上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树司牧以君临,悬政教而成务,莫不拟乾坤之大象,禀中和以建极,揆影响之幽赜,成律吕之精微。是用范围百度,财成万品。昔者淳古苇籥,创睹人籁之源,女娲笙簧,仍昭凤律之首。后圣广业,稽古弥崇,伶伦含少,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华,方传刻玉之美。是以《书》称:"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又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纳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凭璇玑以运钧,统...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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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志第五·礼仪五
魏徵 唐代
礼仪五   舆辇之别,盖先王之所以列等威也。然随时而变,代有不同。梁初尚遵齐制,其后武帝既议定礼仪,乃渐有变革。始永明中,步兵校尉伏曼容奏,宋大明中,尚书左丞荀万秋议,金玉二辂,并建碧旂,象革木辂,并建赤旂,非时运所上,又非五方之色。今五辂五牛及五色幡旗,并请准齐所尚青色。时议所驳,不行。及天监三年,乃改五辂旗同用赤而旒不异,以从行运所尚也。七年,帝曰:"据《礼》’玉辂以祀,金辂以宾’,而今大祀...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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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五十七·列传第二十二·卢思道从父兄昌衡
魏徵 唐代
卢思道从父兄昌衡   卢思道,字子行,范阳人也。祖阳乌,魏秘书监。父道亮,隐居不仕。思道聪爽俊辩,通侻不羁。年十六,遇中山刘松,松为人作碑铭,以示思道。思道读之,多所不解,于是感激,闭户读书,师事河间邢子才。后思道复为文,以示刘松,松又不能甚解。思道乃喟然叹曰:"学之有益,岂徒然哉!"因就魏收借异书,数年之间,才学兼著。然不持操行,好轻侮人。齐天保中,《魏史》未出,思道先已诵之,由是大被笞辱。前...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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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刑法
魏徵 唐代
刑法   夫刑者,制死生之命,详善恶之源,翦乱除暴,禁人为非者也。圣王仰视法星,旁观习坎,弥缝五气,取则四时,莫不先春风以播恩,后秋霜而动宪。是以宣慈惠爱,导其萌芽,刑罚威怒,随其肃杀。仁恩以为情性,礼义以为纲纪,养化以为本,明刑以为助。上有道,刑之而无刑;上无道,杀之而不胜也。《记》曰:"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人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人有遁心。"而始乎劝善,终乎禁暴,以此字人,必兼刑罚...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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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四·志第九·音乐中
魏徵 唐代
音乐中   齐神武霸迹肇创,迁都于邺,犹曰人臣,故咸遵魏典。及文宣初禅,尚未改旧章。宫悬各设十二镈钟于其辰位,四面并设编钟磐各一簨虡,合二十架。设建鼓于四隅。郊庙朝会同用之。其后将有创革,尚药典御祖珽自言,旧在落下,晓知旧乐,上书曰:"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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