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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刑法
魏徵 唐代
刑法   夫刑者,制死生之命,详善恶之源,翦乱除暴,禁人为非者也。圣王仰视法星,旁观习坎,弥缝五气,取则四时,莫不先春风以播恩,后秋霜而动宪。是以宣慈惠爱,导其萌芽,刑罚威怒,随其肃杀。仁恩以为情性,礼义以为纲纪,养化以为本,明刑以为助。上有道,刑之而无刑;上无道,杀之而不胜也。《记》曰:"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人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人有遁心。"而始乎劝善,终乎禁暴,以此字人,必兼刑罚...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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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
魏徵 唐代
炀帝上   炀皇帝,讳广,一名英,小字阿摐,高祖第二子也。母曰文献独孤皇后。上美姿仪,少敏慧,高祖及后于诸子中特所钟爱。在周,以高祖勋,封雁门郡公。开皇元年,立为晋王,拜柱国、并州总管,时年十三。寻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河北道行台尚书令,大将军如故。高祖令项城公韶、安道公李彻辅导之。上好学,善属文,沉深严重,朝野属望。高祖密令善相者来和遍视诸子,和曰:"晋王眉上双骨隆起,贵不可言。"既而高祖...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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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孝义
魏徵 唐代
孝义   《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论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吕览》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纲纪也。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唯孝乎!"然则孝之为德至矣,其为道远矣,其化人深矣。故圣帝明王行之于四海,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之于闾阎,则播微烈于当年...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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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附录等
魏徵 唐代
《隋书》自开皇、仁寿时,王劭纂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为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唐武德五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奏请修《五代史》。十二月,诏中书令封德彝、舍人颜师古修《隋史》,绵历数载,不就而罢。贞观三年,续诏秘书监魏徵修《隋史》,左仆射房乔总监。徵又奏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令前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著作郎许敬宗撰《隋史》。徵总知其务,多所损益,务存简正。序、论皆徵所作。凡成帝纪五,列传五...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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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循吏
魏徵 唐代
循吏   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若子产之理郑国,子贱之居单父,贾琮之牧冀州,文翁之为蜀郡,皆可以恤其灾患,导以忠厚,因而利之,惠而不费。其晖映千祀,声芳不绝,夫何为哉?用此道也。然则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故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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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九·志第四·礼仪四
魏徵 唐代
礼仪四   周大定元年,静帝遣兼太傅、上柱国、杞国公椿,大宗伯、大将军、金城公煚,奉皇帝玺绂策书,禅位于隋。司录虞庆则白,请设坛于东第。博士何妥议,以为受禅登坛,以告天也,故魏受汉禅,设坛于繁昌,为在行旅,郊坛乃阙。至如汉高在汜,光武在鄗,尽非京邑所筑坛。自晋、宋揖让,皆在都下,莫不并就南郊,更无别筑之义。又后魏即位,登朱雀观,周帝初立,受朝于路门,虽自我作古,皆非礼也。今即府为坛,恐招后诮。议...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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