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卷十五·志第十·音乐下
玉帛、祭品、牲畜、酒浆、食物等皆齐全,礼仪也庄严庄重。天子有事于太庙,备法驾,陈羽葆,进入殿庭。礼毕升车,鼓吹齐鸣。开皇十七年诏令:“过去五帝之乐各不相同,三王之礼亦有差异,都是因事而有所增减,随情而定节制。敬重祭祀宗庙,瞻仰祖先如在眼前,这种无尽的感念,情感极为深厚。然而祭礼结束后,车驾离开道路,鼓吹响起,回入宫门,金石之声震天,这则哀乐并存,心绪相悖,实在令人心情不安,理所不允。应改变旧制,以弘扬礼教。自今以后,享祭太庙时,不应设置鼓吹,殿庭也不应陈设乐悬。在庙内及各类祭祀中,仍沿用旧制。王公以下祭祀自家宗祠时,不得演奏音乐。”
至大业年间,炀帝规定宴飨时设置鼓吹,依照梁代制度,设十二案。每案配有錞于、钲、铎、军乐鼓吹等一部。案下皆有熊、罢、貙、豹等动物,腾跃承托,以象征百兽之舞。大驾鼓吹均以朱漆绘饰。大驾鼓吹、小鼓加金镯、羽葆鼓、铙鼓、节鼓,皆有五彩重盖,羽葆鼓仍饰以羽葆。长鸣、中鸣、大小横吹,五彩衣幡,绯色掌,绘有交龙图案,五彩脚。大鼓、长鸣、大横吹、节鼓及横吹后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等乐工的服饰,皆为绯地苣文的袍裤及帽子。金钲、鼓,其钲鼓均加八角紫伞。小鼓、中鸣、小横吹及横吹后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等乐工的服饰,皆为青地苣文的袍裤及帽子。羽葆鼓、铙及歌、箫、笳乐工的服饰,皆为武弁,朱褠衣,革带。大角乐工,为平巾帻,绯衫,白布大口裤。鼓吹督帅服饰与大角乐工相同。以下乐工则依督帅服饰而定。
鼓一段,十二变,夜间警戒时全部奏完。随后奏大鼓。大鼓,十五曲用于大驾,十二曲用于皇太子,十曲用于王公等。小鼓,九曲用于大驾,三曲用于皇太子及王公等。
长鸣色角,一百二十具用于大驾,三十六具用于皇太子,十八具用于王公等。
次鸣色角,一百二十具用于大驾,十二具用于皇太子,十具用于王公等。
大角,第一曲起马,第二曲上马,第三曲骑马,第四曲行进,第五曲入阵,第六曲收兵,第七曲驻扎营垒。均以三通为一曲,内容皆源于鲜卑语。
铙鼓,十二曲用于大驾,六曲用于皇太子,三曲用于王公等。乐器配有鼓、箫、笳。
大横吹,二十九曲用于大驾,九曲用于皇太子,七曲用于王公。乐器包括角、节鼓、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
小横吹,十二曲用于大驾,夜间警戒则全部奏用。乐器包括角、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
《隋书》 唐·魏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