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隋书

《隋书》•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十九·李圆通
魏徵 唐代
李圆通   李圆通,京兆泾阳人也。父景,以军士隶武元皇帝,因与家僮黑女私,生圆通。景不之认,由是孤贱,给使高祖家。及为隋国公,擢授参军事。初,高祖少时,每宴宾客,恒令圆通监厨。圆通性严整,左右婢仆咸所敬惮。唯世子乳母恃宠轻之,宾客未供,每有干请,圆通不许,或辄持去。圆通大怒,叱厨人挝之数十,叫呼之声彻于閤内,僚吏左右代其失色。宾去之后,高祖具知之,召圆通,命坐赐食,从此独善之,以为堪当大任。高祖...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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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五十七·列传第二十二·卢思道从父兄昌衡
魏徵 唐代
卢思道从父兄昌衡   卢思道,字子行,范阳人也。祖阳乌,魏秘书监。父道亮,隐居不仕。思道聪爽俊辩,通侻不羁。年十六,遇中山刘松,松为人作碑铭,以示思道。思道读之,多所不解,于是感激,闭户读书,师事河间邢子才。后思道复为文,以示刘松,松又不能甚解。思道乃喟然叹曰:"学之有益,岂徒然哉!"因就魏收借异书,数年之间,才学兼著。然不持操行,好轻侮人。齐天保中,《魏史》未出,思道先已诵之,由是大被笞辱。前...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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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四·列传第九·滕穆王瓒嗣王纶
魏徵 唐代
滕穆王瓒嗣王纶   膝穆王瓒,字恒生,一名慧,高祖母弟也。周世以太祖军功封竟陵郡公,尚武帝妹顺阳公主,自右中侍上士迁御伯中大夫。保定四年,改为纳言,授仪同。瓒贵公子,又尚公主,美姿仪,好书爱士,甚有令名于当世,时人号曰杨三郎。武帝甚亲爱之。平齐之役,诸王咸从,留瓒居守,帝谓之曰:"六府事殷,一以相付。朕将遂事东方,无西顾之忧矣。"其见亲信如此。宣帝即位,迁吏部中大夫,加上仪同。未几,帝崩,高祖入...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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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五·志第十·音乐下
魏徵 唐代
音乐下   开皇九年,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由是牛弘奏曰:   臣闻周有六代之乐,至《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帝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自表其功,故高帝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又作《昭容》、《礼容》,增演其意。《昭容》生于《武德》,盖犹古之《韶》也。《礼容》生于《文始》,矫秦...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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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九·食货
魏徵 唐代
食货   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人,总土地所生,料山泽之利,式遵行令,敬授人时,农商趣向,各本事业。《书》称懋迁有无,言谷货流通,咸得其所者也。《周官》太府掌九贡九赋之法,王之经用,各有等差。所谓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爰自轩、顼,至于尧、舜,皆因其所利而劝之,因其所欲而化之。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古...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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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八·志第十三·律历下
魏徵 唐代
律历下   开皇二十年,袁充奏日长影短,高祖因以历事付皇太子,遣更研详著日长之候。太子征天下历算之士,咸集于东宫。刘焯以太子新立,复增修其书,名曰《皇极历》,驳正胄玄之短。太子颇嘉之,未获考验。焯为太学博士,负其精博,志解胄玄之印,官不满意,又称疾罢归。至仁寿四年,焯言胄玄之误于皇太子:   其一曰,张胄玄所上见行历,日月交食,星度见留,虽未尽善,得其大较,官至五品,诚无所愧。但因人成事,非其实...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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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七·李德林子百药
魏徵 唐代
李德林子百药   李德林,字公辅,博陵安平人也。祖寿,湖州户曹从事。父敬族,历太学博士、镇远将军。魏孝静帝时,命当世通人正定文籍,以为内校书,别在直閤省。德林幼聪敏,年数岁,诵左思《蜀都赋》,十余日便度。高隆之见而嗟叹,遍告朝士,云:"若假其年,必为天下伟器。"邺京人士多就宅观之,月余,日中车马不绝。年十五,诵五经及古今文集,日数千言。俄而该博坟典,阴阳纬候,无不通涉。善属文,辞核而理畅。魏收尝...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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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八·志第三·礼仪三
魏徵 唐代
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谥皇帝。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请明加详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某谥皇帝登辒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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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二·志第七·礼仪七
魏徵 唐代
礼仪七   高祖初即位,将改周制,乃下诏曰:"宣尼制法,云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弈叶共遵,理无可革。然三代所尚,众论多端,或以为所建之时,或以为所感之瑞,或当其行色,因以从之。今虽夏数得天,历代通用,汉尚于赤,魏尚于黄,骊马玄牲,已弗相踵,明不可改,建寅岁首,常服于黑。朕初受天命,赤雀来仪,兼姬周已还,于兹六代,三正回复,五德相生,总以言之,并宜火色。垂衣已降,损益可知,尚色虽殊,常兼前代。其郊丘...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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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八十五·列传第五十·宇文化及等
魏徵 唐代
夫肖形天地,人称最灵,以其知父子之道,识君臣之义,异夫禽兽者也。传曰:"人生在三,事之如一。"然则君臣父子,其道不殊,父不可以不父,子不可以不子,君不可以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故曰君犹天也,天可仇乎!是以有罪归刑,见危授命,竭忠贞以立节,不临难而苟免。故闻其风者,怀夫慷慨,千载之后,莫不愿以为臣。此其所以生荣死哀,取贵前哲者矣。至于委质策名,代卿世禄,出受心膂之寄,人参帷幄之谋,身处机衡,肆赵高之...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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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十五·志第三十·经籍四等
魏徵 唐代
经籍四 集 道经 佛经   《楚辞》十二卷   《楚辞》三卷   《楚辞九悼》一卷   《参解楚辞》七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楚辞音》一卷   《离骚草木疏》二卷   右十部,二十九卷。   《楚辞》者,屈原之所作也。自周室衰乱,诗人寝息,诌佞之道兴,讽刺之辞废。楚有贤臣屈原,被谗放逐,乃著《离骚》八篇,言己离别愁思,申杼其心,自...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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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八·樊子盖
魏徵 唐代
樊子盖   樊子盖,字华宗,庐江人也。祖道则,梁越州刺史。父儒,侯景之乱奔于齐,官至仁州刺史。子盖解褐武兴王行参军,出为慎县令,东汝、北陈二郡太守,员外散骑常侍,封富阳县侯,邑五百户。周武帝平齐,授仪同三司,治郢州刺史。高祖受禅,以仪同领乡兵,后除枞阳太守。平陈之役,以功加上开府,改封上蔡县伯,食邑七百户,赐物三千段,粟九千斛。拜辰州刺史,俄转嵩州刺史。母忧去职。未几,起授齐州刺史,固让,不许。...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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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赵煚
魏徵 唐代
赵煚   赵煚,字贤通,天水西人也。祖超宗,魏河东太守。父仲懿,尚书左丞。煚少孤,养母至孝。年十四,有人盗伐其父墓中树者,煚对之号恸,因执送官。见魏右仆射周惠达,长揖不拜,自述孤苦,涕泗交集,惠达为之陨涕,叹息者久之。及长,深沉有器局,略涉书史。周太祖引为相府参军事。寻从破洛阳。及太祖班师,煚请留抚纳亡叛,太祖从之。煚于是帅所领与齐人前后五战,斩郡守、镇将、县令五人,虏获甚众,以功封平定县男,邑...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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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艺术
魏徵 唐代
艺术   夫阴阳所以正时日,顺气序者也;卜筮所以决嫌疑,定犹豫者也;医巫所以御妖邪,养性命者也;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相术所以辩贵贱,明分理者也;技巧所以利器用,济艰难者也。此皆圣人无心,因民设教,救恤灾患,禁止淫邪。自三五哲王,其所由来久矣。然昔之言阴阳者,则有箕子、裨灶、梓慎、子韦;晓音律者,则师旷、师挚、伯牙、杜夔;叙卜筮,则史扁、史苏、严君平、司马季主;论相术,则内史叔服、姑布子卿...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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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六·宇文述云定兴
魏徵 唐代
宇文述云定兴   宇文述,字伯通,代郡武川人也。本姓破野头,役属鲜卑俟豆归,后从其主为宇文氏。父盛,周上柱国。述少骁锐,便弓马。年十一时,有相者谓述曰:"公子善自爱,后当位极人臣。"周武帝时,以父军功,起家拜开府。述性恭谨沈密,周大冢宰宇文护甚爱之,以本官领护亲信。及帝亲总万机,召为左宫伯,累迁英果中大夫,赐爵博陵郡公,寻改封濮阳郡公。   高祖为丞相,尉迥作乱相州,述以行军总管率步骑三千,从韦...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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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四十·列传第五·梁士彦子刚等
魏徵 唐代
梁士彦子刚 梁默   梁士彦,字相如,安定乌氏人也。少任侠,不仕州郡。性刚果,喜正人之是非。好读兵书,颇涉经史。周世以军功拜仪同三司。武帝将有事东夏,闻其勇决,自扶风郡守除九曲镇将,进位上开府,封建威县公,齐人甚惮焉。寻迁熊州刺史。后从武帝拔晋州,进位柱国,除使持节、晋绛二州诸军事、晋州刺史。及帝还后,齐后主亲总六军而围之。独守孤城,外无声援,众皆震惧,士彦慷慨自若。贼尽锐攻之,楼堞皆尽,城雉所...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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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一·后妃
魏徵 唐代
后妃   夫阴阳肇分,乾坤定位,君臣之道斯著,夫妇之义存焉。阴阳和则裁成万物,家道正则化行天下,由近及远,自家刑国,配天作合,不亦大乎!兴亡是系,不亦重乎!是以先王慎之,正其本而严其防。后之继体,靡克聿修,甘心柔曼之容,罔念幽闲之操。成败攸属,安危斯在。故皇、英降而虞道隆,任、姒归而姬宗盛,妹、妲致夏、殷之衅,褒、赵结周、汉之祸。爰历晋、宋,实繁有徒。皆位以宠升,荣非德进,恣行淫僻,莫顾礼仪,为...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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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十九·志第十四·天文上
魏徵 唐代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僣。"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氏以战国之余,怙兹凶暴,小...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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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一·志第十六·天文下
魏徵 唐代
天文下   十军   《周礼》,眡祲氏掌十军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祲,谓阴阳五色之气,昆淫相侵。或曰,抱珥背璚之属,如虹而短是也。二曰象,谓云如气,成形象,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之类是也。三曰镌,日旁气刺日,形如童子所佩之镌也。四曰监,谓云气临在日上也。五曰暗,谓日月蚀,或日光暗也。六曰曹,谓瞢瞢不光明也。七曰弥,谓白虹弥天而贯日也。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或曰,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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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刑法
魏徵 唐代
刑法   夫刑者,制死生之命,详善恶之源,翦乱除暴,禁人为非者也。圣王仰视法星,旁观习坎,弥缝五气,取则四时,莫不先春风以播恩,后秋霜而动宪。是以宣慈惠爱,导其萌芽,刑罚威怒,随其肃杀。仁恩以为情性,礼义以为纲纪,养化以为本,明刑以为助。上有道,刑之而无刑;上无道,杀之而不胜也。《记》曰:"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人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人有遁心。"而始乎劝善,终乎禁暴,以此字人,必兼刑罚...
隋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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