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分类下的文章

《明史》•卷六十·志第三十六·礼十四
张廷玉 清代
礼十四   谒祭陵庙 忌辰 受蕃国王讣奏仪 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临王公大臣丧仪中宫为父祖丧仪 遣使临吊仪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赐祭葬 丧葬之制碑碣 赐谥 品官丧礼 士庶人丧礼 服纪   谒祭陵庙   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加号英陵。礼部尚书崔亮请下太常行祭告礼。博士孙吾与言:“山陵之制,莫备于汉,初未有祭告之礼。盖庙号、陵号不同。庙号易大行之号,必上册谥,告之神明,陵号则后嗣王所以识...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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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乐一
张廷玉 清代
乐一   古先圣王,治定功成而作乐,以合天地之性,类万物之情,天神格而民志协。盖乐者心声也,君心和,六合之内无不和矣。是以乐作于上,民化于下。秦、汉而降,斯理浸微,声音之道与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风俗日趋于靡曼。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务严刑以束之,其于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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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二·志第三十八·乐二
张廷玉 清代
乐二   乐章一   洪武元年圜丘乐章。   迎神,《中和之曲》:昊天苍兮穹窿,广覆焘兮庞洪。建圜丘兮国之阳,合众神兮来临之同。念蝼蚁兮微衷,莫自期兮感通。思神来兮金玉其容,驭龙鸾兮乘云驾风。顾南郊兮昭格,望至尊兮崇崇。   奠玉帛,《肃和之曲》:圣灵皇皇,敬瞻威光。玉帛以登,承筐是将。穆穆崇严,神妙难量。谨兹礼祭,功徵是皇。   进俎,《凝和之曲》:祀仪祗陈,物不于大。敢用纯犊,告于覆载。惟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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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三·志第三十九·乐三
张廷玉 清代
乐三   乐章二   洪武三年定朝贺乐章。   升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俱见后宴飨九奏中。   二十六年更定。   升殿,韶乐,奏《圣安之曲》:乾坤日月明,八方四海庆太平。龙楼凤阁中,扇开帘卷帝王兴。圣感天地灵,保万寿,洪福增。祥光王气生,升宝位,永康宁。   还宫,韶乐,奏《定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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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四·志第四十·仪卫
张廷玉 清代
仪卫   《周官》,王之仪卫分掌于天官、春官、夏官之属,而跸事则专属于秋官。汉朝会,则卫官陈车骑,张旗帜。唐沿隋制,置卫尉卿,掌仪仗帐幕之事。宋卫尉领左右金吾卫司、左右金吾仗司、六军仪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元置拱卫司,领控鹤户以供其事。历代制度虽有沿革异同,总以谨出入之防,严尊卑之分。慎重则尊严,尊严则整肃,是故文谓之仪,武谓之卫。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而唐制四品以上皆给卤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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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五·志第四十一·舆服一
张廷玉 清代
舆服一   大辂 玉辂 大马辇 小马辇 步辇 大凉步辇 板轿 耕根车后妃车舆 皇太子亲王以下车舆 公卿以下车舆 伞盖 鞍辔   有虞氏御天下,车服以庸。夏则黻冕致美。商则大辂示俭。成周有巾车、典辂、弁师、司服之职,天子以之表式万邦,而服车五乘,下逮臣民。汉承秦制,御金根为乘舆,服袀玄以承大祀。东都乃有九斿、云罕、旒冕、絇屦之仪物,踵事增华,日新代异。江左偏安,玉辂栖宝凤,采旄衔金龙。其服冕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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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六·志第四十二·舆服二
张廷玉 清代
舆服二   皇帝冕服 后妃冠服 皇太子亲王以下冠服   皇帝冕服:洪武元年,学士陶安请制五冕。太祖曰:“此礼太繁。祭天地、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馀不用。”三年,更定正旦、冬至、圣节并服衮冕,祭社稷、先农、册拜,亦如之。十六年,定衮冕之制。冕,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各十二旒,旒五采,玉十二,珠五,采缫十有二就,就相去一寸。红丝组为缨,黈纩充耳,玉簪导。衮,玄衣黄裳,十二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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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七·志第四十三·舆服三
张廷玉 清代
舆服三   文武官冠服 命妇冠服 内外官亲属冠服 内使冠服 侍仪以下冠服士庶冠服 乐工冠服 军隶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时礼部言:“各官先授散官,与见任职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职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而任五品职事。散官与见任之职不同,故服色不能无异,乞定其制。”乃诏省部臣定议。礼部复言:“唐制,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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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八·志第四十四·舆服四
张廷玉 清代
舆服四   皇帝宝玺 皇后册宝 皇妃以下册印 皇太子册宝 皇太子妃册宝亲王以下册宝册印 铁券 印信 符节 宫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宝玺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宝”,曰“皇帝之宝”,曰“皇帝行宝”,曰“皇帝信宝”,曰“天子之宝”,曰“天子行宝”,曰“天子信宝”,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曰“广运之宝”,曰“皇帝尊亲之宝”,曰“皇帝亲亲之宝”,曰“敬天勤民之宝”;又有“御前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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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六十九·志第四十五·选举一
张廷玉 清代
选举一   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亚也,外此则杂流矣。然进士、举贡、杂流三途并用,虽有畸重,无偏废也。荐举盛于国初,后因专用科目而罢。铨选则入官之始,舍此蔑由焉。是四者厘然具载其本末,而二百七十年间取士得失之故可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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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志第四十六·选举二
张廷玉 清代
选举二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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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一·志第四十七·选举三
张廷玉 清代
选举三   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省曰:“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于士伍,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具以名闻。或不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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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二·志第四十八·职官一
张廷玉 清代
职官一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为重。迨仁、宣朝,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累加至三孤,望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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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职官二
张廷玉 清代
职官二   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都事一人。司务厅,司务二人,照磨所,照磨,检校,司狱司,司狱,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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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四·志第五十·职官三
张廷玉 清代
职官三   太常寺附提督四夷馆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中书舍人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司 顺天府附宛平大兴二县 武学 僧道录司 教坊司 宦官 女官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博士二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九人,司乐二十人。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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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职官四
张廷玉 清代
职官四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户部附总督粮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都察院附提督操江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 翰林院 国子监 太常寺 光禄寺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五城兵马司应天府附上元江宁二县 已上南京官 王府长史司 布政司 按察司 各道行太仆寺 苑马寺 都转运盐使司 盐课提举司 市舶提举司 茶马司 府州 县 儒学 巡检司 驿 税课司 仓库 织染局 河泊所批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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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六·志第五十二·职官五
张廷玉 清代
职官五   公侯伯 驸马都尉附仪宾 五军都督府 京营 京卫 锦衣卫附旗手等卫南京守备 南京五军都督府 南京卫 王府护卫附仪卫司 总兵官 留守司都司附行都司 各卫 各所 宣慰司 宣抚司 安抚司 招讨司 长官司附蛮夷长官司 军民府附土州土县   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功臣则给铁券,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曰奉天...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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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三·食货一
张廷玉 清代
食货一   《记》曰:“取财於地,而取法於天。富国之本,在於农桑。”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於民。而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餫饷不仰藉於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其后,屯田坏於豪强之兼并,计臣变盐法。於是边兵悉仰食太仓,转输住往不给。世宗以后,耗财之道广,府库匮竭。神宗乃加赋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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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八·志第五十四·食货二
张廷玉 清代
食货二   赋役   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历代相沿,至明不改。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县上、中、下三等,以赋十万、六万、三万石下为差。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夏税无过八月,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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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七十九·志第五十五·食货三
张廷玉 清代
食货三   漕运 仓库   历代以来,漕粟所都,给官府廪食,各视道里远近以为准。太祖都金陵,四方贡赋,由江以达京师,道近而易。自成祖迁燕,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   洪武元年北伐,命浙江、江西及苏州等九府,运粮三百万石於汴梁。已而大将军徐达令忻、崞、代、坚、台五州运粮大同。中书省符下山东行省,募水工发莱州洋海仓饷永平卫。其后海运饷北平、辽东为定制。...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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