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分類下的文章

《元史》•卷一百·志第四十八·兵三
蔡東藩 清代
兵三   馬政   西北馬多天下,秦、漢而下,載籍蓋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騎射,因以弓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蓋其沙漠萬里,牧養蕃息,太僕之馬,殆不可以數計,亦一代之盛哉。   世祖中統四年,設羣牧所,隸太府監。尋升尚牧監,又升太僕院,改衛尉院。院廢,立太僕寺,屬之宣徽院。後隸中書省,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馬。其牧地,東越耽羅,北踰火裏禿麻,西至甘肅,南暨雲南等地,凡一十四處,自上都、大都以至玉...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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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志第四十九·兵四
蔡東藩 清代
兵四   站赤   元制站赤者,驛傳之譯名也。蓋以通達邊情,布宣號令,古人所謂置郵而傳命,未有重於此者焉。凡站,陸則以馬以牛,或以驢,或以車,而水則以舟。其給驛傳璽書,謂之鋪馬聖旨。遇軍務之急,則又以金字圓符爲信,銀字者次之;內則掌之天府,外則國人之爲長官者主之。其官有驛令,有提領,又置脫脫禾孫於關會之地,以司辨詰,皆總之於通政院及中書兵部。而站戶闕乏逃亡,則又以時籤補,且加賑恤焉。於是四方往來...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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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二·志第五十·刑法一
蔡東藩 清代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雖聖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爲治,是故道之以德義,而民弗從,則必律之以法,法復違焉,則刑辟之施,誠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輔治也。故《書》曰:“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後世專務黷刑任法以爲治者,無乃昧於本末輕重之義乎!歷代得失,考諸史可見已。   元興,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由是簡除繁苛,始定新律,頒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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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三·志第五十一·刑法二
蔡東藩 清代
刑法二   職制下   諸職官戶在軍籍,管軍官輒追逮其身者,禁之。諸中外大小軍官,不能以法撫循軍人而又害之者,從監察御史廉訪司糾察之;行省官及宣慰司元帥府官無故以軍官自衛者,亦如之。諸軍官不法,各處憲司就問之,樞府不得委官同問。諸管軍官,輒以所佩金銀符充典質者,笞五十七,降散官一等,受質者減二等。諸軍官犯贓,應罷職殿降者,上所佩符,再敘日給之。諸軍官役使軍人,萬戶八名,千戶減萬戶之半,彈壓減千戶...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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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四·志第五十二·刑法三
蔡東藩 清代
刑法三   食貨   諸犯私鹽者,杖七十,徒二年,財產一半沒官,於沒物內一半付告人充賞。鹽貨犯界者,減私鹽罪一等。提點官禁治不嚴,初犯笞四十,再犯杖八十,本司官與總管府官一同歸斷,三犯聞奏定罪。如監臨官及竈戶私賣鹽者,同私鹽法。諸僞造鹽引者斬,家產付告人充賞。失覺察者,鄰佑不首告,杖一百。商賈販鹽,到處不呈引發賣,及鹽引數外夾帶,鹽引不相隨,並同私鹽法。鹽已賣,五日內不赴司縣批納引目,杖六十,徒...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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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五·志第五十三·刑法四
蔡東藩 清代
刑法四   詐僞   諸主謀僞造符寶,及受財鑄造者,皆處死。同情轉募工匠,及受募刻字者,杖一百七。僞造制敕者,與符寶同。諸妄增減制書者,處死。諸近侍官輒詐傳上旨者,杖一百七,除名不敘。諸僞造省府印信文字,但犯制敕者處死。若僞造省府劄付者,杖一百七,再犯流遠。知情不首者,八十七。其文理訛謬不堪行用者,九十七。若僞造司縣印信文字,追呼平民,勒取財物者,初犯杖七十七,累犯不悛者一百七。諸僞造宣慰司印信...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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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六·表第一·后妃表
蔡東藩 清代
后妃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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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七·表第二·宗室世系表
蔡東藩 清代
宗室世系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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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八·表第三·諸王表
蔡東藩 清代
諸王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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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九·表第四·諸公主表
蔡東藩 清代
諸公主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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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表第五上·三公表
蔡東藩 清代
三公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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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一·表第五下·三公表二
蔡東藩 清代
三公表二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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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
蔡東藩 清代
宰相年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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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三·表第六下·宰相年表二
蔡東藩 清代
宰相年表二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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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一·后妃一
蔡東藩 清代
后妃一   太祖光獻翼聖皇后,名孛兒臺旭真,弘吉剌氏,特薛禪之女也。特薛禪與子按陳從太祖征伐有功,賜號國舅,封王爵,以統其部族。有旨:“生女爲後,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絕。”世祖至元二年十二月,追諡光獻翼聖皇后。冊文曰:“尊祖宗,致誠孝,實王政之攸先;法天地,建鴻名,亦母儀之克稱。肆先虔於太室,庸昭示於後昆,體茲至公,節以大惠。欽惟光獻皇后,宅收淵靜,稟德柔嘉,當聖神創業之初,有夙夜求賢之助。功施社...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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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二·睿宗
蔡東藩 清代
睿宗   睿宗景襄皇帝,諱拖雷,太祖第四子,太宗母弟也。方太祖崩時,太宗留霍博之地,國事無所屬,拖雷實身任之。聞燕京盜賊白晝剽掠富民財物,吏不能禁,遂遣塔察、吾圖撒合裏往窮治之,殺十有六人,盜始屏息。   己丑夏,太宗還京。八月,即位。明年庚寅秋,太宗伐金,命拖雷帥師以從,破天城堡,拔蒲城縣,聞金平章合達、參政蒲阿守西邊,遂渡河,攻鳳翔。會前兵戰不利,從太宗援之,合達乃退。辛卯春,破洛陽、河中諸...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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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六·列傳第三·后妃二
蔡東藩 清代
后妃二   睿宗顯懿莊聖皇后,名唆魯和帖尼,怯烈氏,生子憲宗、世祖,相繼爲帝。至元二年,追上尊諡莊聖皇后,升祔睿宗廟。至大二年十二月,加諡顯懿莊聖皇后。三年十月,又上玉冊,其文曰:“祖功宗德,稱誄於天。內則閫儀,受成於廟。行之大者名必顯,恩之隆者報則豐。上以增佐定之光,下以伸遹追之孝。欽惟莊聖皇后,英明溥博,聖善柔嘉。尊儷景襄,陰教純被。逮事光獻,婦職勤修。勳聿著於承天,祥兩佔於夢日。跡聖緒洪源...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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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四
蔡東藩 清代
別裏古臺   宗王別裏古臺者,烈祖之第五子,太祖之季弟也。天性純厚,明敏多智略,不喜華飾,軀幹魁偉,勇力絕人。幼從太祖平諸部落,掌從馬。國法:常以腹心遇敗則牽從馬。其子孫最多,居處近太祖行在所,南接按只臺營地。嘗從太祖宴諸部族,或潛圖害別裏古臺,以刀斫其臂,傷甚。帝大怒,欲索而誅之。別裏古臺曰:“今將舉大事於天下,其可以臣故而生釁隙哉!且臣雖傷甚,幸不至死,請勿治。”帝尤賢之。當創業之初,徵取諸...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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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五
蔡東藩 清代
特薛禪   特薛禪,姓孛思忽兒,弘吉剌氏,世居朔漠。本名特,因從太祖起兵有功,賜名薛禪,故兼稱曰特薛禪。女曰孛兒臺,太祖光獻翼聖皇后。子曰按陳,從太祖征伐,凡三十二戰,平西夏,斷潼關道,取回紇尋斯干城,皆與有功。歲丁亥,賜號國舅按陳那顏。壬辰,賜銀印,封河西王,以統其國族。丁酉,賜錢二十萬緡,有旨:“弘吉剌氏生女世以爲後,生男世尚公主,每歲四時孟月,聽讀所賜旨,世世不絕。”又賜所俘獲軍民五千二百...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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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九·列傳第六
蔡東藩 清代
木華黎   木華黎,札剌兒氏,世居阿難水東。父孔溫窟哇,以戚里故,在太祖麾下,從平篾裏吉,徵乃蠻部,數立功。後乃蠻又叛,太祖與六騎走,中道乏食,擒水際橐駝殺之,燔以啖太祖。追騎垂及,而太祖馬斃,五騎相顧駭愕,孔溫窟哇以所乘馬濟太祖,身當追騎,死之。太祖獲免。有子五人,木華黎其第三子也。生時有白氣出帳中。神巫異之,曰:“此非常兒也。”及長,沉毅多智略,猿臂善射,挽弓二石強。與博爾術、博爾忽、赤老溫...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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