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一
《传》曰:“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致礼以治躬,外貌斯须不庄不敬,则慢易之心入之矣;致乐以治心,中心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古之礼乐,壹本于人君之身心,故其为用,足以植纲常而厚风俗;后世之礼乐,既无其本,唯属执事者从事其间,故仅足以美声文而侈观听耳。此治之所以不如古也。
前圣之制,至周大备。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而教化大行,邈乎不可及矣。秦废先代典礼,汉因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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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七·志第十八·礼乐一
蔡东藩
清代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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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七·志第四十五下·食货五
蔡东藩
清代
食货五
食货前志,据《经世大典》为之目,凡十有九,自天历以前,载之详矣。若夫元统以后,海运之多寡,钞法之更变,盐茶之利害,其见于《六条政类》之中,及有司采访事迹,凡有足征者,具录于篇,以备参考;而丧乱之际,其亡逸不存者,则阙之。
海运
元自世祖用伯颜之言,岁漕东南粟,由海道以给京师,始自至元二十年,至于天历、至顺,由四万石以上增而为三百万以上,其所以为国计者大矣。历岁既久,弊日以生,...
元史
二十四史
57
《元史》•卷一百四十四·列传第三十一
蔡东藩
清代
答里麻
答里麻,高昌人。大父撒吉斯,为辽王傅,世祖称其贤。从讨李璮,以勋授山东行省大都督。答里麻弱冠入宿卫。大德十一年,授御药院达鲁花赤,迁回回药物院,寻出佥湖北、山南两道廉访司事,召拜监察御史。时丞相帖木迭儿专权贪肆,答里麻帅同寅亦怜真、马祖常劾其罪。高昌僧恃丞相威,违法娶妇南城,答里麻诘问之,奋不顾利害,风纪由是大振。擢河东道廉访副使。隰州村民赛神,因醉殴杀姚甲,为首者乘闹逃去,有司逮同...
元史
二十四史
57
《元史》•卷一百五十九·列传第四十六
蔡东藩
清代
宋子贞
宋子贞,字周臣,潞州长子人也。性敏悟好学,工词赋。弱冠,领荐书试礼部,与族兄知柔同补太学生,俱有名于时,人以大小宋称之。金末,潞州乱,子贞走赵、魏间。宋将彭义斌守大名,辟为安抚司计议官。义斌殁,子贞率众归东平行台严实。实素闻其名,招置幕府,用为详议官,兼提举学校。先是,实每令人请事于朝,托近侍奏决,不经中书,因与丞相耶律楚材有违言。子贞至,劝实致礼丞相,通殷勤,凡奏请,必先咨禀。丞相...
元史
二十四史
57
《元史》•卷三十四·本纪第三十四·文宗三
蔡东藩
清代
文宗三
至顺元年春正月丙辰,命赵世延、赵世安领纂修《经世大典》事。怀庆路饥,赈钞四千锭。丁巳,赐明宗妃按出罕、月鲁沙、不颜忽鲁都钞币有差。以知枢密院事伯帖木儿为辽阳行省左丞相。戊午,颁玺书谕云南。辛酉,时享太庙。命回回司天监翙星。壬戌,中兴路饥,赈粜粮万石,贫者仍赒其家。甲子,燕铁木儿、伯颜并辞丞相职,不允,仍命阿荣、赵世安慰谕之。丁卯,云南诸王秃坚及万户伯忽、阿禾、怯朝等叛,攻中庆路,陷之...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五十·志第三上·五行一
蔡东藩
清代
五行一
人与天地,参为三极,灾祥之兴,各以类至。天之五运,地之五材,其用不穷,其初一阴阳耳,阴阳一太极耳。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为五性,著为五事,又著为五德,修之则吉,不修则凶,吉则致福焉,不吉则致极焉。征之于天,吉则休征之所应也,不吉则咎征之所应也。天地之气,无感不应,天地之气应,亦无物不感,而况天子建中和之极,身为神人之主,而心范围天地之妙,其精神常与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轩辕氏治...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一百·志第四十八·兵三
蔡东藩
清代
兵三
马政
西北马多天下,秦、汉而下,载籍盖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骑射,因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盖其沙漠万里,牧养蕃息,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亦一代之盛哉。
世祖中统四年,设群牧所,隶太府监。寻升尚牧监,又升太仆院,改卫尉院。院废,立太仆寺,属之宣徽院。后隶中书省,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马。其牧地,东越耽罗,北踰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一百二·志第五十·刑法一
蔡东藩
清代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虽圣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为治,是故道之以德义,而民弗从,则必律之以法,法复违焉,则刑辟之施,诚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辅治也。故《书》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后世专务黩刑任法以为治者,无乃昧于本末轻重之义乎!历代得失,考诸史可见已。
元兴,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断理狱讼,循用金律,颇伤严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由是简除繁苛,始定新律,颁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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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
蔡东藩
清代
宰相年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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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十九
蔡东藩
清代
杭忽思
杭忽思,阿速氏,主阿速国。太宗兵至其境,杭忽思率众来降,赐名拔都儿,锡以金符,命领其土民。寻奉旨选阿速军千人,及其长子阿塔赤扈驾亲征。既还,阿塔赤入直宿卫。杭忽思还国,道遇敌人,战殁,敕其妻外麻思领兵守其国。外麻思躬擐甲胄,平叛乱,后以次子按法普代之。
阿塔赤从宪宗征西川军于钓鱼山,与宋兵战有功,帝亲饮以酒,赏以白金。阿里不哥叛,从也里可征之。至宁夏,与阿蓝答儿、浑都海战,率先赴...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三十三
蔡东藩
清代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字晋卿,辽东丹王突欲八世孙。父履,以学行事金世宗,特见亲任,终尚书右丞。楚材生三岁而孤,母杨氏教之学。及长,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者。金制,宰相子例试补省掾。楚材欲试进士科,章宗诏如旧制。问以疑狱数事,时同试者十七人,楚材所对独优,遂辟为掾。后仕为开州同知。贞祐二年,宣宗迁汴,完颜福兴行尚书事,留守燕,辟为左右司员外郎。太祖...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一百五十六·列传第四十三
蔡东藩
清代
董文炳
董文炳,字彦明,俊之长子也。父殁时年始十六,率诸幼弟事母李夫人。夫人有贤行,治家严,笃于教子。文炳师侍其先生,警敏善记诵,自幼俨如成人。岁乙未,以父任为藁城令。同列皆父时人,轻文炳年少,吏亦不之惮。文炳明于听断,以恩济威。未几,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字,不敢仰视,里人亦大化服。县贫,重以旱蝗,而征敛日暴,民不聊生。文炳以私谷数千石与县,县得以宽民。前令因军兴乏用,称贷于人,而贷家取...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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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六·列传第九十三·叛臣
蔡东藩
清代
叛臣
李鋋,小字松寿,濰州人,李全子也。或曰鋋本衢州徐氏子,父尝为扬州司理参军,全盖养之为子云。太祖十六年,全叛宋,举山东州郡归附,太师、国王孛鲁承制拜全山东淮南楚州行省,而以其兄福为副元帅。太宗三年,全攻宋扬州,败死,鋋遂袭为益都行省,仍得专制其地。朝廷数征兵,辄诡辞不至。宪宗七年,又调其兵赴行在,鋋亲诣帝言曰:“益都乃宋航海要津,分军非便。”帝然之,命鋋归取涟海数州。鋋遂发兵攻拔涟水相连...
元史
二十四史
56
《元史》•卷五十一·志第三下·五行二
蔡东藩
清代
五行二
水不润下
元统元年五月,汴梁阳武县河溢害稼。六月,京畿大霖雨,水平地丈余。泾河溢,关中水灾。黄河大溢,河南水灾。泉州霖雨,溪水暴涨,漂民居数百家。七月,潮州大水。二年正月,东平须城县、济宁济州、曹州济阴县水灾。二月,滦河、漆河溢,永平路属县皆水。瑞州路水。三月,山东霖雨,水涌。四月,东平、益都水。五月,镇江路水,宣德府大水。六月,淮河涨,漂山阳县境内民畜房舍。九月,吉安路水。至元...
元史
二十四史
54
《元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三·祭祀一
蔡东藩
清代
祭祀一
礼之有祭祀,其来远矣。天子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于郊社禘尝有事守焉,以其义存乎报本,非有所为而为之。故其礼贵诚而尚质,务在反本循古,不忘其初而已。汉承秦弊,郊庙之制,置《周礼》不用,谋议巡守封禅,而方士祠官之说兴,兄弟相继共为一代,而统绪乱。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为一。虽以唐、宋盛时,亦莫之正,盖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笾豆之事,有司所职,又岂足以尽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礼,皆...
元史
二十四史
54
《元史》•卷八十九·志第三十九·百官五
蔡东藩
清代
百官五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复立詹事院,寻罢。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从一品,设官十二员。至大四年罢。延祐四年复立,七年罢。泰...
元史
二十四史
54
《元史》•卷一百四十八·列传第三十五
蔡东藩
清代
董俊
董俊,字用章,真定藁城人。少力田,长涉书史,善骑射。金贞祐间,边事方急,藁城令立的募兵,射上中者拔为将。众莫能弓,独俊一发破的,遂将所募兵迎敌。岁乙亥,国王木华黎帅兵南下,俊遂降。己卯,以劳擢知中山府事,佩金虎符。金将武仙据真定,定武诸城皆应仙。俊率众夜入真定,逐仙走之,定武诸城复去仙来附。庚辰春,金大发兵益仙,治中李全叛中山应之。俊军时屯曲阳,仙锐气来战,败之黄山下,仙脱走。献捷于木...
元史
二十四史
54
《元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八
蔡东藩
清代
薛塔剌海
薛塔剌海,燕人也,刚勇有志。岁甲戍,太祖引兵至北口,塔剌海帅所部三百余人来归,帝命佩金符,为炮水手元帅,屡有功,进金紫光禄大夫,佩虎符,为炮水手军民诸色人匠都元帅,便宜行事。从征回回、河西、钦察、畏吾儿、康里、乃蛮、阿鲁虎、忽缠、帖里麻、赛兰诸国,俱以炮立功。太宗三年,睿宗引兵自洛阳渡河,塔剌海由陇右假道金、商,遂会师于钧州三峰山,败金师。四年,破南京及唐、邓、钧、许诸州,取鄢陵、...
元史
二十四史
53
《元史》•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一
蔡东藩
清代
杨恭懿
杨恭懿,字元甫,奉元人。力学强记,日数千言,虽从亲逃乱,未尝废业。年十七,西还,家贫,服劳为养。暇则就学,书无不读,尤深于《易》、《礼》、《春秋》,后得朱熹集注《四书》,叹曰:“人伦日用之常,天道性命之妙,皆萃此书矣。”父没,水浆不入口者五日,居丧尽礼。宣抚司、行省以掌书记辟,不就。
至元七年,与许衡俱被召,恭懿不至。衡拜中书左丞,日于右相安童前称誉恭懿之贤,丞相以闻。十年,诏遣...
元史
二十四史
53
《元史》•卷八十三·志第三十三·选举三
蔡东藩
清代
选举三
铨法中
至元四年,诏:“诸官品正从分等,职官用荫,各止一名。诸荫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荫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曾玄同。如无,立嫡长子同母弟,曾玄同。如无,立继室所生。如无,立次室所生。如无,立婢子。如绝嗣者,傍荫其亲兄弟,各及子孙。如无,傍荫伯叔及其子孙。诸用荫者,孙降子、曾孙降孙、婢生子及傍荫者,皆于合叙品从降...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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