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一
英宗睿圣文孝皇帝,讳硕德八剌,仁宗嫡子也。母庄懿慈圣皇后,弘吉剌氏,以大德七年二月甲子生。仁宗欲立为太子,帝入谒太后,固辞,曰:“臣幼无能,且有兄在,宜立兄,以臣辅之。”太后不许。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为皇太子,授金宝,开府置官属。监察御史段辅、太子詹事郭贯等,首请近贤人,择师傅,帝嘉纳之。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册,诏命百司庶务必先启太子,然后奏闻。帝谓中书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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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十七·本纪第二十七·英宗一
蔡东藩
清代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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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志第十二·地理三
蔡东藩
清代
地理三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
奉元路,唐初为雍州,后改关内道,又改京兆府,又以京城为西京,又曰中京,又改上都。宋分陕西永兴、秦凤、熙河、泾原、环庆、鄜延为六路。金并陕西为四路。元中统三年,立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初,并云阳县入泾阳,栎阳县入临潼,终南县入盩啡。十六年,改京兆为安西路总管府。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改此省为...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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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三·祭祀一
蔡东藩
清代
祭祀一
礼之有祭祀,其来远矣。天子者,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于郊社禘尝有事守焉,以其义存乎报本,非有所为而为之。故其礼贵诚而尚质,务在反本循古,不忘其初而已。汉承秦弊,郊庙之制,置《周礼》不用,谋议巡守封禅,而方士祠官之说兴,兄弟相继共为一代,而统绪乱。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为一。虽以唐、宋盛时,亦莫之正,盖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笾豆之事,有司所职,又岂足以尽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礼,皆...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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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二
蔡东藩
清代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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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二·志第五十·刑法一
蔡东藩
清代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虽圣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为治,是故道之以德义,而民弗从,则必律之以法,法复违焉,则刑辟之施,诚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辅治也。故《书》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后世专务黩刑任法以为治者,无乃昧于本末轻重之义乎!历代得失,考诸史可见已。
元兴,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断理狱讼,循用金律,颇伤严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由是简除繁苛,始定新律,颁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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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
蔡东藩
清代
宰相年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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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四·列传第一·后妃一
蔡东藩
清代
后妃一
太祖光献翼圣皇后,名孛儿台旭真,弘吉剌氏,特薛禅之女也。特薛禅与子按陈从太祖征伐有功,赐号国舅,封王爵,以统其部族。有旨:“生女为后,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绝。”世祖至元二年十二月,追谥光献翼圣皇后。册文曰:“尊祖宗,致诚孝,实王政之攸先;法天地,建鸿名,亦母仪之克称。肆先虔于太室,庸昭示于后昆,体兹至公,节以大惠。钦惟光献皇后,宅收渊静,禀德柔嘉,当圣神创业之初,有夙夜求贤之助。功施社...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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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二十三·列传第十
蔡东藩
清代
布智儿
布智儿,蒙古脱脱里台氏。父纽儿杰,身长八尺,有勇力,善骑射,能造弓矢。尝道逢太祖前驱骑士别那颜,邀与俱见太祖,视其所挟弓矢甚佳,问谁为造者,对曰:“臣自为之。”适有野凫翔于前,射之,获其二,并以二矢献而退。别那颜随之,至所居,布智儿出见,别那颜奇之,许以女妻之,父子遂俱事太祖。尝从征讨,赐纽儿杰拔都名。从征回回、斡罗思等国,每临阵,布智儿奋身力战。身中数矢,太祖亲视之,令人拔其矢,血...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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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三十六·列传第二十三
蔡东藩
清代
延祐间,朔漠大风雪,羊马驼畜尽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为奴婢。拜住以兴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赈恤,请立宗仁卫总之,命县官赎置卫中,以遂生养。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庙于大都,至是四十年,亲享之礼未暇讲肄。拜住奏曰:“古云礼乐百年而后兴,郊庙祭享,此其时矣。”帝悦曰:“朕能行之。”预敕有司,以亲享太室仪注礼节,一遵典故,毋擅增损。冬十月,始有事于太庙。二年春正月,孟享,始备法驾,设黄麾大仗,帝服通天冠、绛...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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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纂修元史凡例
蔡东藩
清代
一、本纪
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
一、志
按历代史志,为法间有不同。至唐志,则悉以事实组织成篇,考核之际,学者惮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条分件列,览者易见。今修《元史》,志准《宋史》。
一、表
按汉、唐史表所载为详,而《三国志》、《五代史》则无之。唯辽、金史据所可考者作表,不计详...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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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志第三上·五行一
蔡东藩
清代
五行一
人与天地,参为三极,灾祥之兴,各以类至。天之五运,地之五材,其用不穷,其初一阴阳耳,阴阳一太极耳。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为五性,著为五事,又著为五德,修之则吉,不修则凶,吉则致福焉,不吉则致极焉。征之于天,吉则休征之所应也,不吉则咎征之所应也。天地之气,无感不应,天地之气应,亦无物不感,而况天子建中和之极,身为神人之主,而心范围天地之妙,其精神常与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轩辕氏治...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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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三·志第四十二·食货一
蔡东藩
清代
食货一
《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民非食货则无以为生,国非食货则无以为用。是以古之善治其国者,不能无取于民,亦未尝过取于民,其大要在乎量入为出而已。《传》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此先王理财之道也。后世则不然,以汉、唐、宋观之,当其立国之初,亦颇有成法,及数传之后,骄侈生焉,往往取之无度,用之无节。于是汉有告缗、算舟车之令,唐有借商、...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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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六十二·列传第四十九
蔡东藩
清代
李忽兰吉
李忽兰吉,一名庭玉,陇西人。父节,仕金,岁乙未,自巩昌石门山从汪世显以城降。忽兰吉隶皇子阔端为质子,从征西川。辛丑,以功为管军总领,兼总帅府知事,从征西番南涧有功。癸丑,世祖在潜邸,用汪德臣言,承制命忽兰吉佩银符,为管军千户、都总领,佐汪惟正立利州。乙卯正月,将兵三万取合江大获山。宋刘都统率众谋焚利州、沙市,次青山,忽兰吉以伏兵取之,俘获甚众。都元帅阿答忽以闻,升本帅府经历,兼军民...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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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七十六·列传第六十三
蔡东藩
清代
曹伯启
曹伯启,字士开,济宁砀山人。弱冠,从东平李谦游,笃于问学。至元中,历仕为兰溪主簿,尉获盗三十,械徇诸市,伯启以无左验,未之信;俄得真盗,尉以是黜。累迁常州路推官,豪民黄甲,恃财杀人,赂佃客诬伏,伯启谳得其情,遂坐甲杀人罪。迁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交荐,擢拜西台御史,改都事。关陕自许衡倡道学,教多士,伯启请建祠立学,以表其绩,朝议是之。泾阳民诬其尹不法,伯启核实...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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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九十五·列传第八十二·忠义三
蔡东藩
清代
忠义三
伯颜不花的斤,字苍崖,畏吾儿氏,驸马都尉、中书丞相、封高昌王雪雪的斤之孙,驸马都尉、江浙行省丞相、封荆南王朵尔的斤之子也。倜傥好学,晓音律。初用父荫,同知信州路事,又移建德路。会徽寇犯遂安,伯颜不花的斤将义兵平之,又擒淳安叛贼方清之,以功升本路总管。至正十六年,授衢州路达鲁花赤。明年,行枢密院判官阿鲁灰引兵经衢州,军无纪律,所过辄大剽掠。伯颜不花的斤曰:“阿鲁灰以官军而为民患,此国贼...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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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十·本纪第十·世祖七
蔡东藩
清代
世祖七
十五年春正月辛卯,阿老瓦丁将兵戍斡端,给米三千石、钞三十锭。以千户郑寻阝有战功,升万户,佩虎符。癸巳,西京饥,发粟一万石赈之,仍谕阿合马广贮积,以备阙乏。顺德府总管张文焕、太原府达鲁花赤太不花,以按察司发其奸赃,遣人诣省自首,反以罪诬按察司。御史台臣奏:“按察司设果有罪,不应因事而告,宜待文焕等事决,方听其诉。”从之。己亥,收括阑遗官也先、阔阔带等坐易官马、阑遗人畜,免其罪,以诸路州...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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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二·志第十四·地理五
蔡东藩
清代
地理五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
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
杭州路,唐初为杭州,后改余杭郡,又仍为杭州。五代钱镠据两浙,号吴越国。宋高宗南渡,都之,为临安府。元至元十三年,平江南,立两浙都督府,又改为安抚司。十五年,改为杭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自扬州迁江淮行省来治于杭,改曰江浙行省。本路户三十六万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领司二、县...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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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一·列传第八十八·列女二
蔡东藩
清代
列女二
武用妻苏氏,真定人,徙家京师。用疾,苏氏刲股为粥以进,疾即愈。生子德政,四岁而寡。夫之兄利其资,欲逼而嫁之,不听。未几夫兄举家死,惟余三弱孙,苏氏取而育之。德政长,事苏氏至孝。苏氏死时,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跃出,德政因默祷焉。二蛇一东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复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甚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谨...
元史
二十四史
31
《元史》•卷十一·本纪第十一·世祖八
蔡东藩
清代
世祖八
十七年春正月癸卯朔,高丽国王王睶遣其佥议中赞金方庆来贺,兼奉岁贡。丙午,命万户綦公直戍别失八里,赐钞一万二千五百锭。辛亥,磁州、永平县水,给钞贷之。丙辰,立迁转官员法:凡无过者授见阙,物故及过犯者选人补之,满代者令还家以俟。又定诸路差税课程,增益者即上报,隐漏者罪之,不须履亩增税,以摇百姓。诏括江淮铜及铜钱铜器。辛酉,以海贼贺文达所掠良妇百三十余人还其家。广西廉州海贼霍公明、郑仲龙等...
元史
二十四史
30
《元史》•卷九十·志第四十·百官六
蔡东藩
清代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人,...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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