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一
英宗睿聖文孝皇帝,諱碩德八剌,仁宗嫡子也。母莊懿慈聖皇后,弘吉剌氏,以大德七年二月甲子生。仁宗欲立爲太子,帝入謁太后,固辭,曰:“臣幼無能,且有兄在,宜立兄,以臣輔之。”太后不許。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爲皇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首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冊,詔命百司庶務必先啓太子,然後奏聞。帝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
標籤: 元史
《元史》•卷二十七·本紀第二十七·英宗一
蔡東藩
清代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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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志第十二·地理三
蔡東藩
清代
地理三
陝西諸道行御史臺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爲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屬州十二,屬縣八十八。
奉元路,唐初爲雍州,後改關內道,又改京兆府,又以京城爲西京,又曰中京,又改上都。宋分陝西永興、秦鳳、熙河、涇原、環慶、鄜延爲六路。金並陝西爲四路。元中統三年,立陝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初,並雲陽縣入涇陽,櫟陽縣入臨潼,終南縣入盩啡。十六年,改京兆爲安西路總管府。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改此省爲...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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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三·祭祀一
蔡東藩
清代
祭祀一
禮之有祭祀,其來遠矣。天子者,天地宗廟社稷之主,於郊社禘嘗有事守焉,以其義存乎報本,非有所爲而爲之。故其禮貴誠而尚質,務在反本循古,不忘其初而已。漢承秦弊,郊廟之制,置《周禮》不用,謀議巡守封禪,而方士祠官之說興,兄弟相繼共爲一代,而統緒亂。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爲一。雖以唐、宋盛時,亦莫之正,蓋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籩豆之事,有司所職,又豈足以盡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禮,皆...
元史
二十四史
33
《元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二
蔡東藩
清代
百官二
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凡宮禁宿衛,邊庭軍翼,征討戍守,簡閱差遣,舉功轉官,節制調度,無不由之。世祖中統四年,置樞密副使二員,僉書樞密事一員。至元七年,置同知樞密院事一員,院判一員。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員,增院判一員,又以中書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員,同知五員,副樞五員,僉院五員,同僉三員,院判二員。至大三年,知院七員,同知二員,副樞二員,僉院一員,同僉一員...
元史
二十四史
33
《元史》•卷一百二·志第五十·刑法一
蔡東藩
清代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雖聖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爲治,是故道之以德義,而民弗從,則必律之以法,法復違焉,則刑辟之施,誠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輔治也。故《書》曰:“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後世專務黷刑任法以爲治者,無乃昧於本末輕重之義乎!歷代得失,考諸史可見已。
元興,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由是簡除繁苛,始定新律,頒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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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
蔡東藩
清代
宰相年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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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一·后妃一
蔡東藩
清代
后妃一
太祖光獻翼聖皇后,名孛兒臺旭真,弘吉剌氏,特薛禪之女也。特薛禪與子按陳從太祖征伐有功,賜號國舅,封王爵,以統其部族。有旨:“生女爲後,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絕。”世祖至元二年十二月,追諡光獻翼聖皇后。冊文曰:“尊祖宗,致誠孝,實王政之攸先;法天地,建鴻名,亦母儀之克稱。肆先虔於太室,庸昭示於後昆,體茲至公,節以大惠。欽惟光獻皇后,宅收淵靜,稟德柔嘉,當聖神創業之初,有夙夜求賢之助。功施社...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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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十
蔡東藩
清代
布智兒
布智兒,蒙古脫脫裏臺氏。父紐兒傑,身長八尺,有勇力,善騎射,能造弓矢。嘗道逢太祖前驅騎士別那顏,邀與俱見太祖,視其所挾弓矢甚佳,問誰爲造者,對曰:“臣自爲之。”適有野鳧翔於前,射之,獲其二,並以二矢獻而退。別那顏隨之,至所居,布智兒出見,別那顏奇之,許以女妻之,父子遂俱事太祖。嘗從征討,賜紐兒傑拔都名。從徵回回、斡羅思等國,每臨陣,布智兒奮身力戰。身中數矢,太祖親視之,令人拔其矢,血...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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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三十六·列傳第二十三
蔡東藩
清代
延祐間,朔漠大風雪,羊馬駝畜盡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爲奴婢。拜住以興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賑恤,請立宗仁衛總之,命縣官贖置衛中,以遂生養。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廟於大都,至是四十年,親享之禮未暇講肄。拜住奏曰:“古云禮樂百年而後興,郊廟祭享,此其時矣。”帝悅曰:“朕能行之。”預敕有司,以親享太室儀注禮節,一遵典故,毋擅增損。冬十月,始有事於太廟。二年春正月,孟享,始備法駕,設黃麾大仗,帝服通天冠、絳...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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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纂修元史凡例
蔡東藩
清代
一、本紀
按兩漢本紀,事實與言辭並載,兼有《書》、《春秋》之義。及唐本紀,則書法嚴謹,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紀準兩漢史。
一、志
按歷代史志,爲法間有不同。至唐志,則悉以事實組織成篇,考覈之際,學者憚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條分件列,覽者易見。今修《元史》,志準《宋史》。
一、表
按漢、唐史表所載爲詳,而《三國志》、《五代史》則無之。唯遼、金史據所可考者作表,不計詳...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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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志第三上·五行一
蔡東藩
清代
五行一
人與天地,參爲三極,災祥之興,各以類至。天之五運,地之五材,其用不窮,其初一陰陽耳,陰陽一太極耳。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爲五性,著爲五事,又著爲五德,修之則吉,不修則兇,吉則致福焉,不吉則致極焉。徵之於天,吉則休徵之所應也,不吉則咎徵之所應也。天地之氣,無感不應,天地之氣應,亦無物不感,而況天子建中和之極,身爲神人之主,而心範圍天地之妙,其精神常與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軒轅氏治...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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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三·志第四十二·食貨一
蔡東藩
清代
食貨一
《洪範》八政,食爲首而貨次之,蓋食貨者養生之源也。民非食貨則無以爲生,國非食貨則無以爲用。是以古之善治其國者,不能無取於民,亦未嘗過取於民,其大要在乎量入爲出而已。《傳》曰:“生財有大道,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爲之者疾,用之者舒。”此先王理財之道也。後世則不然,以漢、唐、宋觀之,當其立國之初,亦頗有成法,及數傳之後,驕侈生焉,往往取之無度,用之無節。於是漢有告緡、算舟車之令,唐有借商、...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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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六十二·列傳第四十九
蔡東藩
清代
李忽蘭吉
李忽蘭吉,一名庭玉,隴西人。父節,仕金,歲乙未,自鞏昌石門山從汪世顯以城降。忽蘭吉隸皇子闊端爲質子,從徵西川。辛丑,以功爲管軍總領,兼總帥府知事,從徵西番南澗有功。癸丑,世祖在潛邸,用汪德臣言,承製命忽蘭吉佩銀符,爲管軍千戶、都總領,佐汪惟正立利州。乙卯正月,將兵三萬取合江大獲山。宋劉都統率衆謀焚利州、沙市,次青山,忽蘭吉以伏兵取之,俘獲甚衆。都元帥阿答忽以聞,升本帥府經歷,兼軍民...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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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七十六·列傳第六十三
蔡東藩
清代
曹伯啓
曹伯啓,字士開,濟寧碭山人。弱冠,從東平李謙遊,篤於問學。至元中,歷仕爲蘭谿主簿,尉獲盜三十,械徇諸市,伯啓以無左驗,未之信;俄得真盜,尉以是黜。累遷常州路推官,豪民黃甲,恃財殺人,賂佃客誣伏,伯啓讞得其情,遂坐甲殺人罪。遷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訪使王俁交薦,擢拜西臺御史,改都事。關陝自許衡倡道學,教多士,伯啓請建祠立學,以表其績,朝議是之。涇陽民誣其尹不法,伯啓覈實...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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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九十五·列傳第八十二·忠義三
蔡東藩
清代
忠義三
伯顏不花的斤,字蒼崖,畏吾兒氏,駙馬都尉、中書丞相、封高昌王雪雪的斤之孫,駙馬都尉、江浙行省丞相、封荊南王朵爾的斤之子也。倜儻好學,曉音律。初用父蔭,同知信州路事,又移建德路。會徽寇犯遂安,伯顏不花的斤將義兵平之,又擒淳安叛賊方清之,以功升本路總管。至正十六年,授衢州路達魯花赤。明年,行樞密院判官阿魯灰引兵經衢州,軍無紀律,所過輒大剽掠。伯顏不花的斤曰:“阿魯灰以官軍而爲民患,此國賊...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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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十·本紀第十·世祖七
蔡東藩
清代
世祖七
十五年春正月辛卯,阿老瓦丁將兵戍斡端,給米三千石、鈔三十錠。以千戶鄭尋阝有戰功,升萬戶,佩虎符。癸巳,西京飢,發粟一萬石賑之,仍諭阿合馬廣貯積,以備闕乏。順德府總管張文煥、太原府達魯花赤太不花,以按察司發其奸贓,遣人詣省自首,反以罪誣按察司。御史臺臣奏:“按察司設果有罪,不應因事而告,宜待文煥等事決,方聽其訴。”從之。己亥,收括闌遺官也先、闊闊帶等坐易官馬、闌遺人畜,免其罪,以諸路州...
元史
二十四史
31
《元史》•卷六十二·志第十四·地理五
蔡東藩
清代
地理五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爲路三十、府一、州二,屬州二十六,屬縣一百四十三。
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
杭州路,唐初爲杭州,後改餘杭郡,又仍爲杭州。五代錢鏐據兩浙,號吳越國。宋高宗南渡,都之,爲臨安府。元至元十三年,平江南,立兩浙都督府,又改爲安撫司。十五年,改爲杭州路總管府。二十一年,自揚州遷江淮行省來治於杭,改曰江浙行省。本路戶三十六萬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一十。領司二、縣...
元史
二十四史
31
《元史》•卷二百一·列傳第八十八·列女二
蔡東藩
清代
列女二
武用妻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用疾,蘇氏刲股爲粥以進,疾即愈。生子德政,四歲而寡。夫之兄利其資,欲逼而嫁之,不聽。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德政長,事蘇氏至孝。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寧海人。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
元史
二十四史
31
《元史》•卷十一·本紀第十一·世祖八
蔡東藩
清代
世祖八
十七年春正月癸卯朔,高麗國王王睶遣其僉議中贊金方慶來賀,兼奉歲貢。丙午,命萬戶綦公直戍別失八里,賜鈔一萬二千五百錠。辛亥,磁州、永平縣水,給鈔貸之。丙辰,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闕,物故及過犯者選人補之,滿代者令還家以俟。又定諸路差稅課程,增益者即上報,隱漏者罪之,不須履畝增稅,以搖百姓。詔括江淮銅及銅錢銅器。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三十餘人還其家。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
元史
二十四史
30
《元史》•卷九十·志第四十·百官六
蔡東藩
清代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衛宮闕都城,調度本路供億諸務,兼理營繕內府諸邸、都宮原廟、尚方車服、殿廡供帳、內苑花木,及行幸湯沐宴遊之所,門禁關鑰啓閉之事。留守五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副留守二員,正四品;判官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管勾承發架閣庫一員,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員,部役官兼壕寨一員,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闍赤三人,...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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