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分類下的文章

《明史》•卷八十·志第五十六·食貨四
張廷玉 清代
食貨四   鹽法 茶法   煮海之利,歷代皆官領之。太祖初起,即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二十取一,以資軍餉。既而倍徵之,用胡深言,復初制。丙午歲,始置兩淮鹽官。吳元年置兩浙。洪武初,諸產鹽地次第設官。都轉運鹽使司六:曰兩淮,曰兩浙,曰長蘆,曰山東,曰福建,曰河東。鹽課提舉司七:曰廣東,曰海北,曰四川,曰云南;雲南提舉司凡四,曰黑鹽井,白鹽井,安寧鹽井,五井。又陝西靈州鹽課司一。   兩淮所...
明史 二十四史
26
《明史》•卷八十一·志第五十七·食貨五
張廷玉 清代
食貨五   錢鈔 坑冶 商稅 市舶 馬市   錢幣之興,自九府圜法,歷代遵用。鈔始於唐之飛錢,宋之交會,金之交鈔。元世始終用鈔,錢幾廢矣。   太祖初置寶源局於應天,鑄“大中通寶”錢,與歷代錢兼行。以四百文爲一貫,四十文爲一兩,四文爲一錢。及平陳友諒,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頒大中通寶錢,大小五等錢式。即位,頒“洪武通寶”錢,其制凡五等:曰“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當十”錢...
明史 二十四史
28
《明史》•卷八十二·志第五十八·食貨六
張廷玉 清代
食貨六   上供採造 採造 柴炭 採木 珠池 織造 燒造 俸餉 會計   採造之事,累朝侈儉不同。大約靡於英宗,繼以憲、武,至世宗、神宗而極。其事目繁瑣,徵索紛紜。最鉅且難者,曰採木。歲造最大者,曰織造、曰燒造。酒醴膳羞則掌之光祿寺,採辦成就則工部四司、內監司局或專差職之,柴炭則掌之惜薪司。而最爲民害者,率由中官。   明初,上供簡省。郡縣貢香米、人蔘、葡萄酒,太祖以爲勞民,卻之。仁宗初,光祿卿...
明史 二十四史
38
《明史》•卷八十三·志第五十九·河渠一
張廷玉 清代
河渠一   黃河上   黃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寧中,始分趨東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濟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寧、曹、鄆間,漂沒千餘裏。賈魯爲總制,導使南,匯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決曹州雙河口,入魚臺。徐達方北征,乃開塌場口,引河入泗以濟運,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場者,濟寧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魚臺南陽道也。八年,河決開封太黃寺堤。詔河南參政安然發民夫...
明史 二十四史
30
《明史》•卷八十四·志第六十·河渠二
張廷玉 清代
河渠二   黃河下   萬曆元年,河決房村,築堤窪子頭至秦溝口。明年,給事中鄭嶽言:“運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餘裏,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發,淮口出水之際,海沙漸淤,今且高與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淺,房村決,呂、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口之沙,乃日築徐、沛間堤岸,桃、宿而下,聽其所之。民之爲魚,未有已時也。”因獻宋李公義、王令圖浚川爬法。命河臣勘奏,從其所言。而是年...
明史 二十四史
26
《明史》•卷八十五·志第六十一·河渠三
張廷玉 清代
河渠三   運河上   明成祖肇建北京,轉漕東南,水陸兼輓,仍元人之舊,參用海運。逮會通河開,海陸並罷。南極江口,北盡大通橋,運道三千餘裏。綜而計之,自昌平神山泉諸水,匯貫都城,過大通橋,東至通州入白河者,大通河也。自通州而南至直沽,會衛河入海者,白河也。自臨清而北至直沽,會白河入海者,衛水也。自汶上南旺分流,北經張秋至臨清,會衛河,南至濟寧天井閘,會泗、沂、洸三水者,汶水也。自濟寧出天井閘,與...
明史 二十四史
35
《明史》•卷八十六·志第六十二·河渠四
張廷玉 清代
河渠四   運河下 海運   江南運河,自杭州北郭務至謝村北,爲十二里洋,爲塘棲,德清之水入之。逾北陸橋入崇德界,過鬆老抵高新橋,海鹽支河通之。繞崇德城南,轉東北,至小高陽橋東,過石門塘,折而東,爲王灣。至皁林,水深者及丈。過永新,入秀水界,逾陡門鎮,北爲分鄉鋪,稍東爲繡塔。北由嘉興城西轉而北,出杉青三閘,至王江涇鎮,松江運艘自東來會之。北爲平望驛,東通鶯脰湖,湖州運艘自西出新興橋會之。北至松陵...
明史 二十四史
29
《明史》•卷八十七·志第六十三·河渠五
張廷玉 清代
河渠五   淮河 泇河 衛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膠萊河   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經桐伯,其流始大。東至固始,入南畿潁州境,東合汝、潁諸水。經壽州北,肥水入焉。至懷遠城東,渦水入焉。東經鳳陽、臨淮,濠水入焉。又經五河縣南,而納澮、沱、漴、潼諸水,勢盛流疾。經泗州城南,稍東則汴水入焉。過龜山麓,益折而北,會洪澤、阜陵、泥墩、萬家諸湖。東北至清河,南會於大河,即古泗口也,亦曰清口,是謂黃...
明史 二十四史
31
《明史》•卷八十八·志第六十四·河渠六
張廷玉 清代
河渠六   直省水利   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詳。自井田廢,溝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鑿渠塘井陂,以資灌溉。明初,太祖詔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條上者,即陳奏。越二十七年,特諭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備旱潦者,皆因其地勢修治之。乃分遣國子生及人材,遍詣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冬,郡邑交奏。凡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其恤民者至矣。嗣後有所興築,或役本境,或資鄰封,或支官料,或採山場,或農隙鳩工,或隨時集事,或...
明史 二十四史
47
《明史》•卷八十九·志第六十五·兵一
張廷玉 清代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爲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文皇北遷,一遵太祖之制,然內臣觀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難。于謙創立團營,簡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憲、孝、武、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衛所之兵疲於...
明史 二十四史
25
《明史》•卷九十·志第六十六·兵二衛所
張廷玉 清代
兵二衛所 班軍   太祖下集慶路爲吳王,罷諸翼統軍元帥,置武德、龍驤、豹韜、飛熊、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鳳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革諸將襲元舊制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諸官號,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爲指揮,千人爲千戶,百人爲百戶,五十人爲總旗,十人爲小旗。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五千六百人爲衛,千一百二十人爲千戶所,百十有...
明史 二十四史
66
《明史》•卷九十一·志第六十七·兵三
張廷玉 清代
兵三   邊防 海防   元人北歸,屢謀興復。永樂遷都北平,三面近塞,正統以後,敵患日多。故終明之世,邊防甚重。東起鴨綠,西抵嘉峪,綿亙萬里,分地守禦。初設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繼設寧夏、甘肅、薊州三鎮,而太原總兵治偏頭,三邊制府駐固原,亦稱二鎮,是爲九邊。   初,洪武六年,命大將軍徐達等備山西、北平邊,諭令各上方略。從淮安侯華雲龍言,自永平、薊州、密雲迤西二千餘里,關隘百二十有九,皆置...
明史 二十四史
37
《明史》•卷九十二·志第六十八·兵四
張廷玉 清代
兵四   清理軍伍 訓練 賞功 火器 車船 馬政   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爲軍,衛所無缺伍,且有羨丁。未幾,大都督府言,起吳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軍士逃亡者四萬七千九百餘。於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懲戒。小旗逃所隸三人,降爲軍。上至總旗、百戶、千戶,皆視逃軍多寡,奪俸降革。其從徵在外者,罰尤嚴。十六年,命五軍府檄外衛所,速逮缺伍士卒,給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明年,從兵部尚書俞綸言,京衛軍戶絕...
明史 二十四史
23
《明史》•卷九十三·志第六十九·刑法一
張廷玉 清代
刑法一   自漢以來,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條,設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準乎禮,以爲出入。宋採用之,而所重者敕。律所不載者,則聽之於敕。故時輕時重,無一是之歸。元制,取所行一時之例爲條格而已。明初,丞相李善長等言:“歷代之律,皆以漢《九章》爲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舊。”太祖從其言。   始,太祖懲元縱弛之後,刑用重典,然特取決一時,非以爲則。後屢詔釐正,至三十年,始申畫一之制,所以斟酌損...
明史 二十四史
32
《明史》•卷九十四·志第七十·刑法二
張廷玉 清代
刑法二   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太祖嘗曰:“凡有大獄,當面訊,防構陷鍛鍊之弊。”故其時重案多親鞫,不委法司。洪武十四年,命刑部聽兩造之詞,議定入奏。既奏,錄所下旨,送四輔官、諫院官、給事中覆核無異,然後覆奏行之。有疑獄,則四輔官封駁之。逾年,四輔官罷,乃命議獄者一歸於三法司。十六年,命刑部尚書開濟等,議定五六日旬時三審五覆之法。十七年,建三法司於...
明史 二十四史
32
《明史》•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張廷玉 清代
刑法三   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嘆也。   太祖常與侍臣論待大臣禮。太史令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未嘗輕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體。”侍讀學士詹同因取《大戴禮》及賈誼疏以進,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勵廉恥也。必如是,君臣恩禮始兩盡。”帝深然之。 ...
明史 二十四史
26
《明史》•卷九十六·志第七十二·藝文一
張廷玉 清代
藝文一   明太祖定元都,大將軍收圖籍致之南京,復詔求四方遺書,設祕書監丞,尋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樂四年,帝御便殿閱書史,問文淵閣藏書。解縉對以尚多闕略。帝曰:“土庶家稍有餘資,尚欲積書,況朝廷乎?”遂命禮部尚書鄭賜遣使訪購,惟其所欲與之,勿較值。北京既建,詔修撰陳循取文淵閣書一部至百部,各擇其一,得百櫃,運致北京。宣宗嘗臨視文淵閣,親披閱經史,與少傅楊士奇等討論,因賜士奇等詩。是時,祕閣貯書約...
明史 二十四史
26
《明史》•卷九十七·志第七十三·藝文二
張廷玉 清代
藝文二   史類十:一曰正史類,二曰雜史類,三曰史鈔類,四曰故事類,五曰職官類,六曰儀注類,七曰刑法類,八曰傳記類,九曰地理類,十曰譜牒類。   明《太祖實錄》二百五十七卷   《日曆》一百卷、《寶訓》十五卷   《成祖實錄》一百三十卷,《寶訓》十五卷   《仁宗實錄》十卷,《寶訓》六卷   《宣宗實錄》一百十五卷,《寶訓》十二卷   《英宗實錄》三百六十一卷、《寶訓》十二卷   《憲宗實錄》二...
明史 二十四史
48
《明史》•卷九十八·志第七十四·藝文三
張廷玉 清代
藝文三   子類十二:一曰儒家類,二曰雜家類,三曰農家類,四曰小說家類,五曰兵書類,六曰天文類,七曰歷數類,八曰五行類,九曰藝術類,十曰類書類,十一曰道家類,十二曰釋家類。   《聖學心法》四卷   《性理大全》七十卷   《傳心要語》一卷,《孝順事實》十卷,《爲善陰騭》十卷   《五倫書》六十二卷   憲宗《文華大訓》二十八卷   世宗《敬一箴》一卷,《注程子四箴》、《注範浚心箴》共二卷   ...
明史 二十四史
43
《明史》•卷九十九·志第七十五·藝文四
張廷玉 清代
藝文四   集類三:一曰別集類,二曰總集類,三曰文史類。   《明太祖文集》五十卷,《詩集》五卷   《仁宗文集》二十卷,《詩集》二卷   《宣宗文集》四十四卷,《詩集》六卷,《樂府》一卷   《憲宗詩集》四卷   《孝宗詩集》五卷   世宗《翊學詩》一卷,《宸翰錄》一卷,《詠和錄》一卷,《詠春同德錄》一卷,《白鵲贊和集》一卷   神宗《勸學詩》一卷   宋濂《潛溪文集》三十卷《潛溪文粹》十卷《...
明史 二十四史
46
微信小程序

掃一掃,打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