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分类下的文章
隋书
魏徵
唐代
隋书
二十四史
0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高祖上
魏徵
唐代
高祖上
高祖文皇帝,姓杨氏,讳坚,弘农郡华阴人也。汉太尉震八代孙铉,仕燕为北平太守。铉生元寿,后魏代为武川镇司马,子孙因家焉。元寿生太原太守惠嘏,嘏生平原太守烈,烈生宁远将军祯,祯生忠,忠即皇考也。皇考从周太祖起义关西,赐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国、大司空、隋国公。薨,赠太保,谥曰桓。
皇妣吕氏,以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
隋书
二十四史
42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高祖下
魏徵
唐代
高祖下
八年春正月乙亥,陈遣散骑常侍袁雅、兼通直散骑常侍周止水来聘。二月庚子,镇星入东井。辛酉,陈人寇硖州。三月辛未,上柱国、陇西郡公李询卒。壬申,以成州刺史姜须达为会州总管。甲戌,遣兼散骑常侍程尚贤、兼通直散骑常侍韦惲使于陈。戊寅,诏曰:
昔有苗不宾,唐尧薄伐,孙皓僣虐,晋武行诛。有陈窃据江表,逆天暴物。朕初受命,陈顼尚存,思欲教之以道,不以龚行为令,往来修睦,望其迁善。时日无几,衅恶...
隋书
二十四史
41
《隋书》•卷三·帝纪第三·炀帝上
魏徵
唐代
炀帝上
炀皇帝,讳广,一名英,小字阿摐,高祖第二子也。母曰文献独孤皇后。上美姿仪,少敏慧,高祖及后于诸子中特所钟爱。在周,以高祖勋,封雁门郡公。开皇元年,立为晋王,拜柱国、并州总管,时年十三。寻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河北道行台尚书令,大将军如故。高祖令项城公韶、安道公李彻辅导之。上好学,善属文,沉深严重,朝野属望。高祖密令善相者来和遍视诸子,和曰:"晋王眉上双骨隆起,贵不可言。"既而高祖...
隋书
二十四史
27
《隋书》•卷四·帝纪第四·炀帝下
魏徵
唐代
炀帝下
八年春正月辛巳,大军集于涿郡。以兵部尚书段文振为左候卫大将军。壬午,下诏曰:
天地大德,降繁霜于秋令;圣哲至仁,著甲兵于刑典。故知造化之有肃杀,义在无私;帝王之用干戈,盖非获已。版泉、丹浦,莫匪龚行,取乱覆昏,咸由顺动。况乎甘野誓师,夏开承大禹之业;商郊问罪,周发成文王之志。永监前载,属当朕躬。粤我有隋,诞膺灵命,兼三才而建极,一六合而为家。提封所渐,细柳、盘桃之外,声教爰暨,紫...
隋书
二十四史
71
《隋书》•卷五·帝纪第五·恭帝
魏徵
唐代
恭帝
恭皇帝,讳侑,元德太子之子也。母曰韦妃。性聪敏,有气度。大业三年,立为陈王。后数载,徙为代王,邑万户。及炀帝亲征辽东,令于京师总留事。十一年,从幸晋阳,拜太原太守。寻镇京师。义兵入长安,尊炀帝为太上皇,奉帝纂业。
义宁元年十一月壬戌,上即皇帝位于大兴殿。诏曰:"王道丧乱,天步不康,古往今来,代有其事,属之于朕,逢此百罹,彼苍者天,胡宁斯忍!襁褓之岁,夙遭悯凶,孺子之辰,太上播越,兴...
隋书
二十四史
38
《隋书》•卷六·志第一·礼仪一
魏徵
唐代
礼仪一
唐、虞之时,祭天之属为天礼,祭地之属为地礼,祭宗庙之属为人礼。故《书》云命伯夷典朕三礼,所以弥纶天地,经纬阴阳,辨幽赜而洞几深,通百神而节万事。殷因于夏,有所损益,旁垂祗训,以劝生灵。商辛无道,雅章湮灭。周公救乱,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也。成、康由之,而刑厝不用。自犬戎弑...
隋书
二十四史
39
《隋书》•卷七·志第二·礼仪二
魏徵
唐代
礼仪二
《春秋》"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恒祀。四月后旱,则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狱及失职者;二,振鳏寡孤独者;三,省繇轻赋;四,举进贤良;五,黜退贪邪;六,命会男女,恤怨旷;七,撤膳羞,弛乐悬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七日,乃祈群庙之主于太庙;七日,乃祈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礼,立圆坛于南郊之左,高及轮广四丈,...
隋书
二十四史
44
《隋书》•卷八·志第三·礼仪三
魏徵
唐代
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谥皇帝。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请明加详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某谥皇帝登辒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
隋书
二十四史
33
《隋书》•卷九·志第四·礼仪四
魏徵
唐代
礼仪四
周大定元年,静帝遣兼太傅、上柱国、杞国公椿,大宗伯、大将军、金城公煚,奉皇帝玺绂策书,禅位于隋。司录虞庆则白,请设坛于东第。博士何妥议,以为受禅登坛,以告天也,故魏受汉禅,设坛于繁昌,为在行旅,郊坛乃阙。至如汉高在汜,光武在鄗,尽非京邑所筑坛。自晋、宋揖让,皆在都下,莫不并就南郊,更无别筑之义。又后魏即位,登朱雀观,周帝初立,受朝于路门,虽自我作古,皆非礼也。今即府为坛,恐招后诮。议...
隋书
二十四史
24
《隋书》•卷十·志第五·礼仪五
魏徵
唐代
礼仪五
舆辇之别,盖先王之所以列等威也。然随时而变,代有不同。梁初尚遵齐制,其后武帝既议定礼仪,乃渐有变革。始永明中,步兵校尉伏曼容奏,宋大明中,尚书左丞荀万秋议,金玉二辂,并建碧旂,象革木辂,并建赤旂,非时运所上,又非五方之色。今五辂五牛及五色幡旗,并请准齐所尚青色。时议所驳,不行。及天监三年,乃改五辂旗同用赤而旒不异,以从行运所尚也。七年,帝曰:"据《礼》’玉辂以祀,金辂以宾’,而今大祀...
隋书
二十四史
40
《隋书》•卷十一·志第六·礼仪六
魏徵
唐代
礼仪六
梁制,乘舆郊天、祀地、礼明堂、祠宗庙、元会临轩,则黑介帻,通天冠平冕,俗所谓平天冠者也。其制,玄表,朱绿里,广七寸,长尺二寸,加于通天冠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前圆而后方。垂白玉珠,十有二旒,其长齐肩。以组为缨,各如其绶色,傍垂黈纩,珫珠以玉瑱。其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幅。衣画而裳绣。衣则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以为缋。裳则藻、粉、米、黼黻,以为绣。凡十二章。素带...
隋书
二十四史
37
《隋书》•卷十二·志第七·礼仪七
魏徵
唐代
礼仪七
高祖初即位,将改周制,乃下诏曰:"宣尼制法,云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弈叶共遵,理无可革。然三代所尚,众论多端,或以为所建之时,或以为所感之瑞,或当其行色,因以从之。今虽夏数得天,历代通用,汉尚于赤,魏尚于黄,骊马玄牲,已弗相踵,明不可改,建寅岁首,常服于黑。朕初受天命,赤雀来仪,兼姬周已还,于兹六代,三正回复,五德相生,总以言之,并宜火色。垂衣已降,损益可知,尚色虽殊,常兼前代。其郊丘...
隋书
二十四史
33
《隋书》•卷十三·志第八·音乐上
魏徵
唐代
音乐上
夫音,本乎太始而生于人心,随物感动,播于形气。形气既著,协於律吕,宫商克谐,名之为乐。乐者,乐也。圣人因百姓乐己之德,正之以六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以九歌,舞之以八佾。实升平之冠带,王化之源本。《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夫人者,两仪之播气,而性情之所起也,恣其流湎,往而不归,是以五帝作乐,三王制礼,标举人伦,削平淫放。其用之也,动天地,感鬼神,格祖考,谐邦国。树风成化,象德昭...
隋书
二十四史
36
《隋书》•卷十四·志第九·音乐中
魏徵
唐代
音乐中
齐神武霸迹肇创,迁都于邺,犹曰人臣,故咸遵魏典。及文宣初禅,尚未改旧章。宫悬各设十二镈钟于其辰位,四面并设编钟磐各一簨虡,合二十架。设建鼓于四隅。郊庙朝会同用之。其后将有创革,尚药典御祖珽自言,旧在落下,晓知旧乐,上书曰:"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
隋书
二十四史
41
《隋书》•卷十五·志第十·音乐下
魏徵
唐代
音乐下
开皇九年,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由是牛弘奏曰:
臣闻周有六代之乐,至《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帝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自表其功,故高帝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又作《昭容》、《礼容》,增演其意。《昭容》生于《武德》,盖犹古之《韶》也。《礼容》生于《文始》,矫秦...
隋书
二十四史
34
《隋书》•卷十六·志第十一·律历上
魏徵
唐代
律历上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树司牧以君临,悬政教而成务,莫不拟乾坤之大象,禀中和以建极,揆影响之幽赜,成律吕之精微。是用范围百度,财成万品。昔者淳古苇籥,创睹人籁之源,女娲笙簧,仍昭凤律之首。后圣广业,稽古弥崇,伶伦含少,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华,方传刻玉之美。是以《书》称:"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又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纳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凭璇玑以运钧,统...
隋书
二十四史
50
《隋书》•卷十七·志第十二·律历中
魏徵
唐代
律历中
夫历者,纪阴阳之通变,极往数以知来,可以迎日授时,先天成务者也。然则悬象著明,莫大于二曜,气序环复,无信于四时。日月相推而明生矣,寒暑迭进而岁成焉,遂能成天地之文,极乾坤之变。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乘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以当期之日也。至乃阴阳迭用。刚柔相摩,四象既陈,八卦成列,...
隋书
二十四史
42
《隋书》•卷十八·志第十三·律历下
魏徵
唐代
律历下
开皇二十年,袁充奏日长影短,高祖因以历事付皇太子,遣更研详著日长之候。太子征天下历算之士,咸集于东宫。刘焯以太子新立,复增修其书,名曰《皇极历》,驳正胄玄之短。太子颇嘉之,未获考验。焯为太学博士,负其精博,志解胄玄之印,官不满意,又称疾罢归。至仁寿四年,焯言胄玄之误于皇太子:
其一曰,张胄玄所上见行历,日月交食,星度见留,虽未尽善,得其大较,官至五品,诚无所愧。但因人成事,非其实...
隋书
二十四史
34
《隋书》•卷十九·志第十四·天文上
魏徵
唐代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僣。"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氏以战国之余,怙兹凶暴,小...
隋书
二十四史
29
分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