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分类下的文章

《新唐书》•卷二十·志第十·礼乐十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礼乐十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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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一·志第十一·礼乐十一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礼乐十一   声无形而乐有器。古之作乐者,知夫器之必有弊,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著之。故始求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著之于度;为之多少之法,而著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著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弊,则又总其法而著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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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二·志第十二·礼乐十二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礼乐十二   自周、陈以上,雅郑淆杂而无别,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至唐更曰"部当"。   凡所谓俗乐者,二十有八调: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为七宫;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食调、歇指调、林钟商为七商;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般涉调、高般涉为七羽。皆从浊至清,迭更其声,下则益浊,上则益清,...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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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三上·志第十三上·仪卫上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仪卫上   唐制,天子居曰"衙",行曰"驾",皆有卫有严。羽葆、华盖、旌旗、罕毕、车马之众盛矣,皆安徐而不哗。其人君举动必以扇,出入则撞钟,庭设乐宫,道路有卤簿、鼓吹。礼官百司必备物而后动,盖所以为慎重也。故慎重则尊严,尊严则肃恭。夫仪卫所以尊君而肃臣,其声容文采,虽非三代之制,至其盛也,有足取焉。   衙。   凡朝会之仗,三卫番上,分为五仗,号衙内五卫:一曰供奉仗,以左右卫为之;二曰亲仗,以...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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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三下·志第十三下·仪卫下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仪卫下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出,尚仪版奏"请中严"。尚服率司仗布侍卫,司宾列内命妇于庭,西向北上,六尚以下诣室奉迎,尚服负宝,内仆进车于阁外,尚仪版奏"外办"。驭者执辔,太皇太后乘舆以出,华盖,侍卫,警跸,内命妇从。   出门,太皇太后升车,从官皆乘马,内命妇、宫人以次从。   清游队,旗一,执者一人,佩横刀,引、夹皆二人,佩弓箭、横刀,骑。次金吾卫折冲都尉一人,佩横刀、弓箭;领骑四十,亦...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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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车服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车服   唐初受命,车、服皆因隋旧。武德四年,始著车舆、衣服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拟上。   凡天子之车:   曰玉路者,祭祀、纳后所乘也,青质,玉饰末;金路者,飨、射、祀还、饮至所乘也,赤质,金饰末;象路者,行道所乘也,黄质,象饰末;革路者,临兵、巡守所乘也,白质,鞔以革;木路者,蒐田所乘也,黑质,漆之。五路皆重舆,左青龙,右白虎,金凤翅,画苣文鸟兽,黄屋左纛。金凤一、铃二在轼前,鸾十二在衡。...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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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五·志第十五·历一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一   历法尚矣。自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其事略见于《书》。而夏、商、周以三统改正朔,为历固已不同,而其法不传。至汉造历,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其数起于黄钟之龠,盖其法一本于律矣。其后刘歆又以《春秋》、《易象》推合其数,盖傅会之说也。至唐一行始专用大衍之策,则历术又本于《易》矣。盖历起于数,数者,自然之用也。其用无穷而无所不通,以之于律、于《易》,皆可以合也。然其要在于候天...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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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历二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二   高宗时,《戊寅历》益疏,淳风作《甲子元历》以献。诏太史起麟德二年颁用,谓之《麟德历》。古历有章、蔀,有元、纪,有日分、度分,参差不齐,淳风为总法千三百四十以一之。损益中晷术以考日至,为木浑图以测黄道,余因刘焯《皇极历》法,增损所宜。当时以为密,与太史令瞿坛罗所上《经纬历》参行。   弘道元年十二月甲寅朔,壬午晦。八月,诏二年元日用甲申,故进以癸未晦焉。   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载初,用...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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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七上·志第十七上·历三上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三上   开元九年,《麟德历》署日蚀比不效,诏僧一行作新历,推大衍数立术以应之,较经史所书气朔、日名、宿度可考者皆合。十五年,草成而一行卒,诏特进张说与历官陈玄景等次为《历术》七篇、《略例》一篇、《历议》十篇,玄宗顾访者则称制旨。明年,说表上之,起十七年颁于有司。时善算瞿坛譔者,怨不得预改历事,二十一年,与玄景奏:"《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太子右司御率南宫说亦非之。诏侍御史李麟、太史...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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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七下·志第十七下·历三下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三下   其八《日躔盈缩略例》曰:   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至刘焯,立盈缩躔衰术,与四象升降。《麟德历》因之,更名躔差。凡阴阳往来,皆驯积而变。日南至,其行最急,急而渐损,至春分及中而后迟。迨日北至,其行最舒,而渐益之,以至秋分又及中而后益急。急极而寒若,舒极而燠若,及中而雨晹之气交,自然之数也。焯术于春分前一日最急,后一日最舒;秋分前一日最舒,后一日最急。...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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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八上·志第十八上·历四上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四上   《开元大衍历》演纪上元阏逢困敦之岁,距开元十二年甲子,积九千六百九十六万一千七百四十算。   一曰步中朔术   通法三千四十。   策实百一十一万三百四十三。   揲法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   减法九万一千二百。   策余万五千九百四十三。   用差万七千一百二十四。   挂限八万七千一十八。   三元之策十五,余六百六十四,秒七。   四象之策二十九,余千六百一十三。   中盈分千...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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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八下·志第十八下·历四下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四下   六曰步交会术   终数八亿二千七百二十五万一千三百二十二。   交终日二十七,余六百四十五,秒千三百二十二。   中日十三,余千八百四十二,秒五千六百六十一。   朔差日二,余九百六十七,秒八千六百七十八。   望差日一,余四百八十三,秒九千三百三十九。   望数日十四,余二千三百二十六,秒五千。   交限日十二,余千三百五十八,秒六千三百二十二。   交率三百四十三。   交数四千...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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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十九·志第十九·历五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五   宝应元年六月望戊夜,月蚀三之一。官历加时在日出后,有交,不署蚀。代宗以《至德历》不与天合,诏司天台官属郭献之等,复用《麟德》元纪,更立岁差,增损迟疾、交会及五星差数,以写《大衍》旧术。上元七曜,起赤道虚四度。帝为制序,题曰《五纪历》。   其与《大衍》小异者九事,曰:仲夏之朔,若月行极疾,合于亥正,朔不进,则朔之晨,月见东方矣。依《大衍》,戌初进初朔,则朔之夕,月见西方矣。当视定朔小余...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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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上·志第二十上·历六上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六上   宪宗即位,司天徐昴上新历,名曰《观象》。起元和二年用之,然无蔀章之数。至于察敛启闭之候,循用旧法,测验不合。至穆宗立,以为累世缵绪,必更历纪,乃诏日官改撰历术,名曰《宣明》。上元七曜,起赤道虚九度。其气朔、发敛、日躔、月离,皆因《大衍》旧术;晷漏、交会,则稍增损之;更立新数,以步五星,其大略谓:   通法曰统法。策实曰章岁。揲法曰章月。挂限曰闰限。三元之策曰中节。四象之策曰合策。一象...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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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下·志第二十下·历六下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历六下   昭宗时,《宣明历》施行已久,数亦渐差,诏太子少詹事边冈与司天少监胡秀林、均州司马王墀改治新历,然术一出于冈。冈用算巧,能驰骋反覆于乘除间。由是简捷、超径、等接之术兴,而经制、远大、衰序之法废矣。虽筹策便易,然皆冥于本原。其上元七曜,起赤道虚四度。景福元年,历成,赐名《崇玄》。气朔、发敛、盈缩、朓朒、定朔弦望、九道月度、交会、入蚀限去交前后,皆《大衍》之旧。余虽不同,亦殊涂而至者。大略...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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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一·志第二十一·天文一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天文一   昔者,尧命羲、和,出纳日月,考星中以正四时。至舜,则曰"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而已。虽二典质略,存其大法,亦由古者天人之际,推候占测,为术犹简。至于后世,其法渐密者。必积众人之智,然后能极其精微哉。盖自三代以来详矣。诗人所记,婚礼、土功必候天星。而《春秋》书日食、星变,《传》载诸国所占次舍、伏见、逆顺。至于《周礼》测景求中、分星辨国、妖祥察候,皆可推考,而独无所谓璿玑玉衡者,岂其不用...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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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二·天文二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天文二   日食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四年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翼四度。楚分也。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在南斗十九度。吴分也。九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在氐七度。   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胃九度。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二年三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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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三·志第二十三·天文三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天文三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隋大业十三年六月,镇星赢而旅于参。参,唐星也。李淳风曰:"镇星主福,未当居而居,所宿国吉。"   义宁二年三月丙午,荧惑入东井。占曰:"大人忧。"   武德元年五月庚午,太白昼见。占曰:"兵起,臣强。"六月丙子,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法,大臣象。"二年七月戊寅,月犯牵牛。凡月与列宿相犯,其宿地忧。牵牛,吴、越分。九月庚寅,大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六年七月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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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一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五行一   万物盈于天地之间,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其用于人也,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而阙其一不可,是以圣王重焉。夫所谓五物者,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分位于地也为五方,行于四时也为五德,禀于人也为五常,播于音律为五声,发于文章为五色,而总其精气之用谓之五行。   自三代之后,数术之士兴,而为灾异之学者务极其说,至举天地万物动植,无大小,皆推其类而附之于五物,...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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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五行二
欧阳修、宋祁、范镇 宋代
五行二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则有水旱之灾,草木百谷不熟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咎雾,厥罚常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蠃虫之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木、火、金、水沴土。"   稼穑不成   贞观元年,关内饥。   总章二年,诸州四十余饥,关中尤甚。   仪凤四年春,东都饥。 ...
新唐书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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