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 宋代

刘定,字子先,鄱阳(今江西波阳)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神宗熙宁七年(一○七四),充秦凤路转运判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九)。十年,通判衢州(同上书卷二八四)。元丰二年(一○七九),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二九八),改河北东路(同上书卷三○七)。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知临江军(同上书卷四一一)。改陈州、青州(同上书卷四九五)。元符二年(一○九九)知庐州(同上书卷五○六)。今录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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