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 明代
王九思(1468年-1551年),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西安市鄠邑区)人,明朝文学家、官员。弘治九年(1496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历任吏部文选主事、郎中,因宦官刘瑾案牵连贬寿州同知,旋即罢官归里。与李梦阳、何景明等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为“前七子”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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