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一
自黃帝畫野置監,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廢興因革,前史備矣。明太祖奮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東兼吳、會,然後遣將北伐,並山東,收河南,進取幽、燕,分軍四出,芟除秦、晉,訖於嶺表。最後削平巴、蜀,收復滇南。禹跡所奄,盡入版圖。近古以來,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書省,以京畿應天諸府直隸京師。後乃盡革行中書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領天下府州縣及羈縻諸司。又...
明史分類下的文章
《明史》•卷四十·志第十六·地理一
張廷玉
清代
明史
二十四史
30
《明史》•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地理二
張廷玉
清代
地理二
山東山西
山東《禹貢》青、兗二州地。元直隸中書省,又分置山東東西道宣慰司屬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東等處行中書省。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衛。八年十月改都衛爲山東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六,屬州十五,縣八十九。南至郯城,北至無棣,西至定陶,東至海。距南京一千八百五十里,京師九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七十五萬三千八百九十四,口五百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六。弘治四年,戶七...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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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三
張廷玉
清代
地理三
河南陝西
河南《禹貢》豫、冀、揚、兗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隸中書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洪武元年五月置中書分省。二年四月改分省爲河南等處行中書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衛。八年十月改都衛爲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隸州一,屬州十一,縣九十六。北至武安,南至信陽,東至永城,西至陝州,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京師一千五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十一萬五...
明史
二十四史
25
《明史》•卷四十三·志第十九·地理四
張廷玉
清代
地理四
四川江西
四川《禹貢》梁、荊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又置羅羅蒙慶等處宣慰司,屬雲南行中書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升。七月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九月置成都都衛。八年十月改都衛爲四川都指揮使司。領招討司一,宣慰司二,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二及諸衛所。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三,直隸州六,宣撫司一,安撫司一,屬州十五,縣百十一,長官司十六。北至廣元,東至巫山,南至烏撒、...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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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地理五
張廷玉
清代
地理五
湖廣浙江
湖廣《禹貢》荊、揚、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屬焉。又以襄陽等三路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荊湖北道宣慰司並屬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陳理,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衛。八年十月改都衛爲湖廣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五,直隸州二,屬州十七,縣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一,蠻夷...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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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六
張廷玉
清代
地理六
福建 廣東 廣西
福建《禹貢》揚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屬江浙行中書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爲行中書省。太祖吳元年十二月平陳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衛。八年十月改福州都衛爲福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八,直隸州一,屬縣五十七。北至嶺,西至汀州,南至詔安,東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師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
明史
二十四史
40
《明史》•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張廷玉
清代
地理七
雲南 貴州
雲南《禹貢》梁州徼外。元置雲南等處行中書省。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雲南,置雲南都指揮使司。乙卯置雲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領府五十八,州七十五,縣五十五,蠻部六。後領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縣三十,宣慰司八,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三十三,御夷長官司二。北至永寧,東至福州,西至幹崖,南至木邦,距南京七千二百里,京師一萬六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五萬九千五百...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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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三·禮一
張廷玉
清代
禮一
《周官》、《儀禮》尚已,然書缺簡脫,因革莫詳。自漢史作《禮志》,後皆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歐陽氏雲:“三代以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爲虛名。”要其用之郊廟朝廷,下至閭里州黨者,未嘗無可觀也。惟能修明講貫,以實意行乎其間,則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見後世之禮,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務未遑,首開禮、樂二局,廣徵耆儒,分曹究討。洪武元年,命中書省暨翰林院、太...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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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八·志第二十四·禮二
張廷玉
清代
禮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谷 大雩 大饗 令節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書》曰:“敢昭告...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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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九·志第二十五·禮三
張廷玉
清代
禮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農 先蠶 高禖 祭告 祈報 神祇 星辰靈星壽星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 嶽鎮海瀆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爲羣姓立者曰太社。其...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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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志第二十六·禮四
張廷玉
清代
禮四
歷代帝王陵廟 三皇 聖師 國先師孔子 旗纛 五祀 國馬神南京神廟 功臣廟 京師九廟 諸神祠 厲壇
歷代帝王陵廟
洪武三年,遣使訪先代陵寢,仍命各行省具圖以進,凡七十有九。禮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農,黃帝,少昊,顓頊,唐堯,虞舜,夏禹,商湯、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漢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後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憲宗、宣宗,周...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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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一·志第二十七·禮五
張廷玉
清代
禮五
廟制 禘佩 時享 薦新 加上諡號 廟諱
宗廟之制
明初作四親廟於宮城東南,各爲一廟。皇高祖居中,皇曾祖東第一,皇祖西第一,皇考東第二,皆南向。每廟中室奉神主。東西兩夾室,旁兩廡。三門,門設二十四戟。外爲都宮。正門之南齋次,其西饌次,俱五間,北向。門之東,神廚五間,西向。其南宰牲池一,南向。
洪武元年,命中書省集儒臣議祀典,李善長等言:
周制,天子七廟。而《商書》曰:“七...
明史
二十四史
34
《明史》•卷五十二·志第二十八·禮六
張廷玉
清代
禮六
奉先殿 奉慈殿 獻皇帝廟 新王從饗 功臣配饗 王國宗廟 羣臣家廟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復建奉先殿於宮門內之東。以太廟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內朝。正殿五間,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軒五間,深半之。制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定儀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諸王二次朝享。皇后率嬪妃日進膳羞,諸節致祭,月朔薦新,其品物視元年所定。惟三月不用鮆魚,四月減鰣魚,益以王瓜彘...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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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九·禮七
張廷玉
清代
禮七
登極儀 大朝儀 常朝儀 皇太子親王朝儀諸王來朝儀 諸司朝覲儀中宮受朝儀 朝賀東宮儀 大宴儀 上尊號徽號儀
二曰嘉禮。行於朝廷者,曰朝會,曰宴饗,曰上尊號、徽號,曰冊命,曰經筵,曰表箋。行於辟雍者,曰視學。自天子達於庶人者,曰冠,曰婚。行於天下者,曰巡狩,曰詔赦,曰鄉飲酒。舉其大者書之。儀之同者,則各附於其類雲。
登極儀
漢高帝即位氾水之陽,其時綿蕞之禮未備。魏、晉以降,多以...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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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四·志第三十·禮八
張廷玉
清代
禮八
冊皇后儀 冊皇太子及皇太子妃儀冊親王及王妃儀 皇帝 加元服儀 冊皇太子皇子冠禮品官冠禮 庶人冠禮
冊皇后儀
古者立後無冊命禮。至漢靈帝立宋美人爲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節,奉璽綬,讀冊。皇后北面稱臣妾,跪受。其後沿爲定製,而儀文代各不同。明儀注大抵參唐、宋之制而用之,太祖初,定製。
凡冊皇后,前期三日齋戒,遣官祭告天地、宗廟。前一日,侍儀司設冊寶案於奉天殿御座前,設奉節官位於...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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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五·志第三十一·禮九
張廷玉
清代
禮九
天子納後儀 皇太子納妃儀 親王婚禮 公主婚禮品官婚禮 庶人婚禮 皇帝視學儀 經筵 日講 東宮出閣講學儀諸王讀書儀
天子納後儀
婚禮有六,天子惟無親迎禮。漢、晉以來,皆遣使持節奉迎,其禮物儀文,各以時損益。明興,諸帝皆即位後行冊立禮。正統七年,英宗大婚,始定儀注。
凡納采問名,前期擇日,遣官告天地宗廟。至期,設御座、制案、節案、鹵簿、彩輿、中和大樂如儀。禮部陳禮物于丹陛上及文...
明史
二十四史
39
《明史》•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二·禮十
張廷玉
清代
禮十
巡狩 東宮監國 皇長孫監國 頒詔儀 迎接詔赦儀 進書儀 進表箋儀鄉飲酒禮 蕃王朝貢禮 遣使之蕃國儀 蕃國遣使進表儀 品官相見禮庶人相見禮
巡狩之制
永樂六年北巡,禮部行直省,凡有重事及四夷來朝與進表者,俱達行在所,小事達京師啓聞。車駕將發,奏告天地、社稷、太廟、孝陵,祭大江、旗纛等神,軷祭於承天門。緣途當祭者,遣官祭。將至北京,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車駕至,奏告天地,祭境內山川。...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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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三·禮十一
張廷玉
清代
禮十一
親征 遣將 礻馬祭 受降 奏凱獻俘 論功行賞 大閱 大射 救日伐鼓
四曰軍禮。親征爲首,遣將次之。方出師,有礻馬祭之禮。及還,有受降、奏凱獻俘、論功行賞之禮。平居有閱武、大射之禮。而救日伐鼓之制,亦以類附焉。
親征
洪武元年閏七月,詔定軍禮。中書省臣會儒臣言:古者天子親征,所以順天應人,除殘去暴,以安天下。自黃帝習用干戈以徵不享,此其始也。周制,天子親征,則類於上帝,宜於...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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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八·志第三十四·禮十二
張廷玉
清代
禮十二
次五曰凶禮。凡山陵、寢廟與喪葬、服紀及士庶喪制,皆以類編次。其謁陵、忌辰之禮,亦附載焉。
山陵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號。皇祖考熙祖,墓在鳳陽府泗州蠙城北,薦號曰祖陵。設祠祭署,置奉祀一員,陵戶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鳳陽府太平鄉。太祖至濠,嘗議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劉英等二十家守視。洪武二年薦號曰英陵,後改稱皇陵。設皇陵衛並祠祭署,奉祀一員、祀丞三員,...
明史
二十四史
42
《明史》•卷五十九·志第三十五·禮十三
張廷玉
清代
禮十三
皇后陵寢 興宗帝后陵寢 睿宗帝后陵寢 皇妃等喪葬 皇太子及妃喪葬諸王及妃公主喪葬
皇后陵寢
洪武十五年,皇后馬氏崩。禮部引宋製爲請。於是命在京文武官及聽除官,人給布一匹,令自制服,皆斬衰二十七日而除,服素服百日。凡在京官,越三日素服至右順門外,具喪服入臨畢,素服行奉慰禮,三日而止。武官五品以上、文官三品以上命婦,亦於第四日素服至乾清宮入臨。用麻布蓋頭,麻布衫裙鞋,去首飾脂粉。...
明史
二十四史
31
分類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