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髮無憑吾老矣,青春不再汝知乎。 年將弱冠非童子,學不成名豈丈夫。 幸有明窗羣淨幾,何勞鑿壁與編蒲。 功成欲自殊頭角,記取韓公訓阿符。
餘良弼 宋代
何逢原(一一○六~一一六八),字希深,永嘉(今浙江溫州)人。高宗紹興五年(一一三五)進士。除敕令所刪定官。十年,遷祕書省正字。十四年,通判池州。十八年,除樞密院編修官。十九年,以忤秦檜出爲兩浙東路安撫司參議官。二十五年,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徙知嘉州。三十年,爲成都府路轉運判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三八、一五二、一五八、一五九、一七○、一八五)。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出爲福建路提點刑獄。四年卒,年六十三(《梅溪後集》卷二九《何提刑墓誌銘》)。有集,今不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