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填河漢,須留洗甲兵。
任盡言 宋代
任盡言,字元受,眉山(今屬四川)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進士。二十七年,爲婺州教授。三十年,由平江通判遷京西南路轉運判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六、一八四)。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權發遣贛州,移知鎮江府(《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四之二一)。有《小丑集》(《誠齋集》卷八三《眉山任公小丑集序》),已佚。事見《宋元學案》卷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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