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洞賓三度城南柳・喬牌兒

自古道捉賊先見贓,索甚當官與招狀!覷了這殘紅數點在龍泉上,眼見的小桃花劍下亡。 (孤雲)這廝白晝殺人,合該償命,又不合妄指平人,就着這先生親手殺他。 (正末指劍科,雲)你可還我劍也。 (淨哭雲)誰想我死在今朝也?(正末唱)。

自古以來就說抓賊要先看到贓物,哪還用得着經過官府、讓賊人寫招供狀!瞧這龍泉劍上殘留的幾點花瓣,很明顯這小桃花精就要死在劍下了。 (官員說)這傢伙大白天殺人,理當償命,還胡亂指認無辜之人,就讓這位先生親手殺了他。 (主角指着劍說)你該把劍還給我了。 (壞人哭着說)誰能想到我今天就要死了啊?(主角接着唱) 這裏需要說明一下,因爲原文涉及一些戲曲中的場景提示(括號內容),翻譯時儘量將其表意轉化爲直白的說明。另外,“呂洞賓三度城南柳”是雜劇,其中包含人物對話等情節,以上翻譯結合情節將其意思連貫地表達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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