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玉姬曾向瑤池舞。 輕擲霓裳忤王母。 從此煙消飛鶴馭。 一來人世,有緣相遇,得得爲鴛侶。 年年此際霞觴舉。 彩筆香箋染新句。 休餌靈砂奔月去。 齊眉不老,直須攜手,同上青冥路。

譯文:

美麗的仙女曾經在瑤池翩翩起舞。她不經意間隨意舞動霓裳羽衣,冒犯了王母娘娘。於是她的仙蹤消散,駕着仙鶴來到了人間。來到人間後,她與有緣人相遇,兩人順順利利地結成了恩愛情侶。 每年到了這個時候,他們都會舉起美酒相互慶賀。還會用彩筆在香箋上寫下新的詩句。不要想着服食靈砂去奔月成仙。夫妻二人要相敬如賓、白頭偕老,只需攜手相伴,一同走上那通往仙境的道路。
關於作者
宋代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號真隱。明州鄞縣人,南宋政治家、詞人。高宗紹興十五年(1144年)進士,由溫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爲國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於朝廷,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參知政事。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宋光宗御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宋寧宗登基,賜諡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彌遠貴,追封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爲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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