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杀生文

麟甲羽毛诸□类,秉性与我元无二。 只为前生作用愚,致使今生头角异。 或水中游,或林里戏,争忍伤残供品味。 磨刀着火欲烹时,口不能言眼还视。 我闻天地之大德曰生,莫把群生当容易。 残双贼命伤太和,□子劝妻夸便利。 只知合眼恣无明,不悟幽冥毫发记。 命将终,冤对至,面覩阴官争许讳。 人□为兽兽为人,物里轮回深可畏。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

这首《诫杀生文》旨在劝诫人们不要杀生,表达了尊重生命、反对残害生灵的思想。以下是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无论是长着麟甲的,还是有着羽毛的各类生灵,它们的本性与我们人类原本并没有什么不同。 只因为它们在前世行事愚昧,才导致今生与我们人类在外形上有了巨大差异。 它们有的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弋,有的在山林间欢快地嬉戏,我们又怎么忍心去伤害它们,把它们当成食物呢? 当我们磨刀生火准备烹煮它们的时候,它们虽然嘴巴不能说话,可眼睛还直直地看着我们啊。 我听说天地最大的德行就是孕育生命,我们千万不要把这些生灵的生命看得那么轻贱。 残害生灵、剥夺它们的性命,会破坏天地间的和谐。人们还相互劝诱、夸赞杀生吃肉的好处。 只知道闭着眼睛肆意放纵自己的贪念和愚昧,却不明白在冥冥之中,所有的善恶都会被记录下来。 当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冤仇就会找上门来,到那时面对阴间的判官,又怎么能隐瞒抵赖呢? 人可能会转世为兽,兽也可能会转世为人,这轮回的因果实在是太可怕了。 不杀生就是最大的放生之举,这样才能避免堕入阿毗地狱那无间的痛苦之中。
评论
加载中...
关于作者

李元礼,高祖第十子。武德四年封郑王。贞观六年改徐王。历剌郑、徐、绛、潞等州。威亨三年卒。(《旧唐书》卷六四本传)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