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裴諝 又判爭貓兒狀 又判爭貓兒狀 1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唐代 • 裴諝 貓兒不識主,傍家搦老鼠。 兩家不須爭,將來與裴諝。 譯文: 這是一篇很有趣的判詞,下面是它的現代漢語翻譯: 這隻貓呀,都不認自己的主人了,跑到鄰居家去捉老鼠。你們兩家呀,就不用再爭這隻貓到底歸誰啦,把它交給我裴諝吧。 從內容來看,這首詩般的判詞應該是裴諝在處理兩家爭奪貓的糾紛時寫下的,語言詼諧幽默,以一種巧妙的方式解決了爭端。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樂府 諷喻 寓言 關於作者 唐代 • 裴諝 裴諝(719—793)字士明,聞喜人,裴寬之子。裴婿明經及第後.初仕河南參軍事,累遷京兆倉曹參軍,由於虢王李巨的表薦,又調爲襄、鄧營田判官,他爲人清明豁達,舉止瀟灑。 天寶十四載(755年),安祿山攻陷東都洛陽。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