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判争猫儿状

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 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这是一篇很有趣的判词,下面是它的现代汉语翻译: 这只猫呀,都不认自己的主人了,跑到邻居家去捉老鼠。你们两家呀,就不用再争这只猫到底归谁啦,把它交给我裴谞吧。 从内容来看,这首诗般的判词应该是裴谞在处理两家争夺猫的纠纷时写下的,语言诙谐幽默,以一种巧妙的方式解决了争端。
关于作者

裴谞(719—793)字士明,闻喜人,裴宽之子。裴婿明经及第后.初仕河南参军事,累迁京兆仓曹参军,由于虢王李巨的表荐,又调为襄、邓营田判官,他为人清明豁达,举止潇洒。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禄山攻陷东都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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