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 裴谞 又判争猫儿状 又判争猫儿状 12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收藏 唐代 • 裴谞 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 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译文: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这是一篇很有趣的判词,下面是它的现代汉语翻译: 这只猫呀,都不认自己的主人了,跑到邻居家去捉老鼠。你们两家呀,就不用再争这只猫到底归谁啦,把它交给我裴谞吧。 从内容来看,这首诗般的判词应该是裴谞在处理两家争夺猫的纠纷时写下的,语言诙谐幽默,以一种巧妙的方式解决了争端。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唐诗 乐府 讽喻 寓言 关于作者 唐代 • 裴谞 裴谞(719—793)字士明,闻喜人,裴宽之子。裴婿明经及第后.初仕河南参军事,累迁京兆仓曹参军,由于虢王李巨的表荐,又调为襄、邓营田判官,他为人清明豁达,举止潇洒。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禄山攻陷东都洛阳。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