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恨二章 二

相思遺衣,爲憶以貽。 亦既受止,曷不保持。 本不欺友,謂友情是違。 隔生之贈,造次亡之,有所恨兮。

我滿心懷着相思之情,留下這件衣裳,把它送給你,就是爲了讓你能因它想起我。 你既然已經接受了它,爲什麼不好好地保存着呢? 我本來從沒有欺騙過朋友,可你這樣的做法,讓我覺得你是違背了我們之間的情誼。 這可是我帶着深厚情感贈送的東西啊,你卻這麼輕易地就把它弄丟了,我真的好遺憾、好怨恨啊!
關於作者

歐陽詹,字行周,福建晉江潘湖歐厝人,歐陽詹生活在安史之亂後的中唐,一生沒有離開國子監四門助教這個官職。後世唐進士幕府參軍歐陽秬、唐進士韋中令門下歐陽澥、後唐狀元掌院學士黃仁穎、南唐鄉貢進士歐陽偃、宋觀文殿大學士歐陽珣、元處士天麟黃權、明儒林學士黃永、明進士龍游知縣黃應、潘湖八世孫明進士戶刑尚書黃光升、潘湖九世孫明榜眼南京禮部尚書黃鳳翔、潘湖十二世孫清大學士潘湖叟黃錫袞、清洪瀨金墩黃士藻、潘湖十五世孫清湖口臺灣知府黃立本承行周之風接踵而至。還被稱爲“八閩文化先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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