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洪擬 寧海五詠 崇教寓居 寧海五詠 崇教寓居 14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洪擬 七年溪山北,頗自愛吾廬。 人生真寄耳,何必賦歸歟。 譯文: 我在這溪流與山巒的北面已經住了七年,心裏十分喜愛我居住的這所房子。 人生其實就像是暫時寄住在這世間罷了,又何必一定要像陶淵明那樣寫下《歸去來兮辭》,急切地歸隱田園呢。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寫景 抒懷 隱逸 哲理 關於作者 宋代 • 洪擬 (1071—1145)宋鎮江丹陽人,字成季,一字逸叟。先本姓弘,避南唐諱改。哲宗紹聖元年進士。歷國子博士、監察御史,進侍御史。王黼、蔡京用事,擬中立無所附會。高宗時,累遷吏部尚書。自南渡後,法無見籍,吏隨事立文,擬以舊法及續降指揮詳定成《七司敕令》。以直言罷,復起知溫州。卒諡文憲。有《淨智先生集》、《杜甫詩注》。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