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洪拟 宁海五咏 崇教寓居 宁海五咏 崇教寓居 14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宋代 • 洪拟 七年溪山北,颇自爱吾庐。 人生真寄耳,何必赋归欤。 译文: 我在这溪流与山峦的北面已经住了七年,心里十分喜爱我居住的这所房子。 人生其实就像是暂时寄住在这世间罢了,又何必一定要像陶渊明那样写下《归去来兮辞》,急切地归隐田园呢。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写景 抒怀 隐逸 哲理 关于作者 宋代 • 洪拟 (1071—1145)宋镇江丹阳人,字成季,一字逸叟。先本姓弘,避南唐讳改。哲宗绍圣元年进士。历国子博士、监察御史,进侍御史。王黼、蔡京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高宗时,累迁吏部尚书。自南渡后,法无见籍,吏随事立文,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七司敕令》。以直言罢,复起知温州。卒谥文宪。有《净智先生集》、《杜甫诗注》。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