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臂行

吾聞兩臂重於天下不可廢,知之不必子華子。 愚民氣焚胸,一忿敢趨死。 以死視四肢,截臂如去指。 嗚呼巴陵之民何以有此風,疾痛利害人所同。 甘心一臂捐糞壤,終身廢臥閭閻中。 前年截臂渠得理,今年截臂吾亦爾。 村南截臂殺平人,村北炰咻還比擬。 虺虺民,虺虺民,用心若此非吾人。 有冤自可次第訴,毒人何必殘其身。 聞者莫驚喧,此弊吾能言。 其初姑息吏,不與杜其源。 嗟哉惡俗傷仁厚,明明有冤宜勿受。 一奸不濟百奸消,共致和平俾在宥。

我聽說兩條手臂雖然重要,但與天下相比那是不能相提並論的,明白這個道理的可不只有子華子。 那些愚昧的百姓胸中怒氣燃燒,一旦憤怒起來就敢去赴死。他們把死亡看得比四肢還輕,截斷手臂就像去掉一根手指那麼不在乎。 唉,巴陵這個地方的百姓怎麼會有這樣的風氣呢?人對於痛苦和利益的感受其實都是一樣的。他們卻心甘情願地把一條手臂丟棄如糞土,然後終身殘疾地躺在里巷之中。 前年有人截斷手臂打贏了官司,今年就有人覺得自己也能這樣做。村南有人截斷手臂去殺害無辜之人,村北的人看到後也跟着效仿。 那些愚蠢的百姓啊,愚蠢的百姓啊,你們這樣的用心實在不像是正常人。要是有冤屈,完全可以按順序去申訴,何必用殘害自己身體的方式去傷害他人呢。 聽到這些事情的人別驚訝喧鬧,這種弊病我能說明緣由。最開始是官吏過於姑息縱容,沒有從根源上杜絕這種現象。 唉,這種惡劣的風俗實在是傷害了仁厚之道,明明是不合理的冤屈訴求就不應該受理。處理掉一個奸惡的行爲,其他衆多奸惡的行爲也就會隨之消失,大家共同營造一個和平的環境,讓社會處於寬仁的治理之下。
關於作者

孫發,字妙仲,豐城(今屬江西)人。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進士。徽宗崇寧初爲崇仁縣尉(《能改齋漫錄》卷一一),後知永豐縣,以母老致仕。有《敷山集》,已佚。明嘉靖《豐城志》卷八有傳。今錄詩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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