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臂行

吾闻两臂重于天下不可废,知之不必子华子。 愚民气焚胸,一忿敢趋死。 以死视四肢,截臂如去指。 呜呼巴陵之民何以有此风,疾痛利害人所同。 甘心一臂捐粪壤,终身废卧闾阎中。 前年截臂渠得理,今年截臂吾亦尔。 村南截臂杀平人,村北炰咻还比拟。 虺虺民,虺虺民,用心若此非吾人。 有冤自可次第诉,毒人何必残其身。 闻者莫惊喧,此弊吾能言。 其初姑息吏,不与杜其源。 嗟哉恶俗伤仁厚,明明有冤宜勿受。 一奸不济百奸消,共致和平俾在宥。

我听说两条手臂虽然重要,但与天下相比那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明白这个道理的可不只有子华子。 那些愚昧的百姓胸中怒气燃烧,一旦愤怒起来就敢去赴死。他们把死亡看得比四肢还轻,截断手臂就像去掉一根手指那么不在乎。 唉,巴陵这个地方的百姓怎么会有这样的风气呢?人对于痛苦和利益的感受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却心甘情愿地把一条手臂丢弃如粪土,然后终身残疾地躺在里巷之中。 前年有人截断手臂打赢了官司,今年就有人觉得自己也能这样做。村南有人截断手臂去杀害无辜之人,村北的人看到后也跟着效仿。 那些愚蠢的百姓啊,愚蠢的百姓啊,你们这样的用心实在不像是正常人。要是有冤屈,完全可以按顺序去申诉,何必用残害自己身体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呢。 听到这些事情的人别惊讶喧闹,这种弊病我能说明缘由。最开始是官吏过于姑息纵容,没有从根源上杜绝这种现象。 唉,这种恶劣的风俗实在是伤害了仁厚之道,明明是不合理的冤屈诉求就不应该受理。处理掉一个奸恶的行为,其他众多奸恶的行为也就会随之消失,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和平的环境,让社会处于宽仁的治理之下。
关于作者

孙发,字妙仲,丰城(今属江西)人。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进士。徽宗崇宁初为崇仁县尉(《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后知永丰县,以母老致仕。有《敷山集》,已佚。明嘉靖《丰城志》卷八有传。今录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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