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景仁除夜

六十复过六,逐物何当足。 善恶两都忘,宁论择鱼肉。 流光速于电,至道明如烛。 孰谓吾庐卑,随时自凉燠。

译文:

我已经过了六十六岁了,追逐世间的功名利禄、物质享受哪里会有满足的时候呢? 善与恶我都已经抛诸脑后,更不会去计较挑选所谓好的或坏的事物,就像不会去纠结吃鱼还是吃肉一样。 时光的流逝比闪电还要迅速,而那些至理名言就像蜡烛一样,明亮地指引着我。 谁说我的屋子低矮简陋呢?我能随着时节的变化,自己感受到它带来的清凉或温暖。
关于作者
宋代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