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李庭芝 挽胡季昭 其二 挽胡季昭 其二 7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李庭芝 玉李當春孟,公書以訃聞。 但期同氣骨,不作異鄉墳。 豈料鱗音後,俄傳蝶夢雲。 想教甯越水,恨不識朱雲。 譯文: 在春天剛開始的孟春時節,我收到了關於您的訃告。 我原本只期望咱們能保持同樣的氣節風骨,哪怕在異鄉也不要留下孤墳。 誰能料到在收到書信之後不久,就傳來了您離世的噩耗。 想來那甯越的江水都會感到遺憾,因爲它沒能見識您這樣像朱雲一般剛直敢諫的人物。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哀怨 悼亡 懷人 傷懷 關於作者 宋代 • 李庭芝 (1219—1276)宋隨州隨縣人,祖籍開封,字祥甫。淳祐元年進士。開慶初主管兩淮制置司事,屢敗蒙古江淮大都督李璮。度宗鹹淳間,以督師援襄陽無功罷官,旋復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恭帝德祐元年,固守揚州,抵抗元軍,加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二年,守臨安,城陷,苦戰拒降,後突圍東入海,至泰州被俘,遇害於揚州。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