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胡季昭 其二

玉李当春孟,公书以讣闻。 但期同气骨,不作异乡坟。 岂料鳞音后,俄传蝶梦云。 想教宁越水,恨不识朱云。

译文:

在春天刚开始的孟春时节,我收到了关于您的讣告。 我原本只期望咱们能保持同样的气节风骨,哪怕在异乡也不要留下孤坟。 谁能料到在收到书信之后不久,就传来了您离世的噩耗。 想来那宁越的江水都会感到遗憾,因为它没能见识您这样像朱云一般刚直敢谏的人物。
关于作者
宋代李庭芝

(1219—1276)宋随州随县人,祖籍开封,字祥甫。淳祐元年进士。开庆初主管两淮制置司事,屡败蒙古江淮大都督李璮。度宗咸淳间,以督师援襄阳无功罢官,旋复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恭帝德祐元年,固守扬州,抵抗元军,加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二年,守临安,城陷,苦战拒降,后突围东入海,至泰州被俘,遇害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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