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古三十六首 其二一

烏藤約住未爲過,禪板焚來也是閒。 最苦河南與河北,雷轟一喝誑癡頑。

用烏藤來約束(修行者之類)不一定就算是過錯,把禪板焚燒掉其實也不過是件平常的事。最讓人感到痛心的是河南和河北(這兩個地方指代某些佛教地區),那些如雷般的大喝不過是在欺騙那些愚昧頑固的人罷了。 註釋:在佛教修行中,“烏藤”可能是一種象徵着某種規誡、約束的物品;“禪板”是參禪時所用之物;“雷轟一喝”是禪宗某些流派的一種教化手段,這裏作者認爲這不過是欺人之法。
關於作者

釋惟一,法眼之孫。神宗時主嘉禾天寧寺(《宋詩紀事》卷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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