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湖二首 其一

藻荇連延十畝餘,從來佳致與人俱。 水禽撲碌時驚枕,城月朦朧當畫圖。 莫去渚蘭留作珮,剩栽洲橘遣爲奴。 從今杖屨頻來往,乞與嘉名喚雁湖。

湖水中的藻荇連綿不斷,覆蓋了十多畝的湖面。這裏向來就有着美妙的景緻,能讓人盡情欣賞。 時不時有在水裏的禽鳥撲騰弄出聲響,甚至驚醒了睡夢中的人。城上的月亮朦朧清幽,這一切宛如一幅美麗的畫卷。 不要把水洲上的蘭花都採去,留下一些當作身上的玉佩;多多栽種洲上的橘子樹,就把它們當作供自己差遣的奴僕。 從現在起,我要常常拄着柺杖、穿着鞋子來到這裏。希望能給這湖一個美好的名字,就叫它雁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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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壁,《宋史》寫作李璧,字季章,號石林,又號雁湖居士,諡文懿。眉之丹稜(今四川省眉山市丹稜縣)人,南宋歷史學家李燾之子,生於公元1157年(一說1159年),歿於1222年,享年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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