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王十朋 读于公堂记寄孙录聪伯 读于公堂记寄孙录聪伯 2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收藏 宋代 • 王十朋 于公治狱多阴德,温靖居朝止肉刑。 鄱水同僚温靖后,于公堂记有芬馨。 译文: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于公审理案件积累了许多暗中的功德,温靖在朝廷任职时主张废除肉刑。 在鄱阳水畔,你作为温靖之后的同僚,记载于公堂的文字也散发着美好而令人赞赏的气息。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咏史 怀古 托古讽今 写人 关于作者 宋代 • 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