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张司封同年垂访别郡以诗为谢

天圣光华第二春,与君同日脱凡鳞。 何知素领分符地,却见青云共榜人。 千重使移行府重,一觞欢伯故俦亲。 言诗击节兼风义,且欲因声附翠珉。

译文:

在天圣二年那光辉闪耀的春天里,我和您同一天科举中第,就像鱼儿跃过龙门摆脱了平凡。 谁能料到如今我在这地方拿着符节任职,却在这里见到了当年和我一同在榜上高中的您。 您带着层层的使命和官印,来到这地方,官府都因此增添了庄重的气象。我们一同举杯畅饮美酒,老友之间的情谊显得格外亲切。 我们谈论诗歌,您击节赞赏,还很有风骨和道义。我想把这番情谊写成文字,刻在那翠玉般的石碑上,让它永远留存。
关于作者
宋代宋庠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后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学家,工部尚书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陆,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 天圣二年(1024年),宋庠状元及第,成为“连中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郑国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赠太尉兼侍中,谥号“元献”(一作元宪),英宗亲题其碑首为“忠规德范之碑”。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多秾丽之作,著有《宋元宪集》、《国语补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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