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昭公·昭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小邾子來朝。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秋,郯子來朝。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冬,有星孛於大辰。楚人及吳戰於長岸。   【傳】十七年春,小邾穆公來朝,公與之燕。季平子賦《採叔》,穆公賦《菁菁者莪》。昭子曰:「不有以國,其能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請所用幣。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平子御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幣,禮也。其餘則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於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闢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故《夏書》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平子弗從。昭子退曰:「夫子將有異志,不君君矣。」   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啓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爲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爲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爲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仲尼聞之,見於郯子而學之。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   晉侯使屠蒯如周,請有事於雒與三塗。萇弘謂劉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陸渾氏甚睦於楚,必是故也。君其備之!」乃警戎備。九月丁卯,晉荀吳帥師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牲於洛。陸渾人弗知,師從之。庚午,遂滅陸渾,數之以其貳於楚也。陸渾子奔楚,其衆奔甘鹿。周大獲。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故使穆子帥師,獻俘於文宮。   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佈新也。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也,故爲帝丘,其星爲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   吳伐楚。陽丐爲令尹,卜戰,不吉。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馬令龜,我請改卜。」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戰於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乘舟餘皇。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待命。吳公子光請於其衆,曰:「喪先王之乘舟,豈唯光之罪,衆亦有焉。請藉取之,以救死。」衆許之。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曰:「我呼皇,則對,師夜從之。」三呼,皆迭對。楚人從而殺之,楚師亂,吳人大敗之,取餘皇以歸。

譯文:

公元前5世紀,昭公十七年春天,小邾國國君來朝見魯君,魯君與他一起宴飲。季平子奏賦《採叔》,小邾國君則奏《菁菁者莪》。昭子說:“如果沒有國家,怎麼能長久呢?”

夏天六月甲戌日,發生日食。祭祀官請求使用祭品。昭子說:“發生日食時,天子不能進餐,應在社廟打鼓;諸侯則應在社廟使用祭品,然後在朝廷打鼓。這是禮制規定。”季平子駕車應和他說:“不必如此。只有正月朔日,邪氣未起時,發生日食,才需要打鼓用祭品,這是禮制。其他時候都不需要。”大史反駁道:“這正是本月的情況。日食發生時,太陽還未完全進入分位,三辰出現災異,因此百官要降下禮器,國君不進餐,避入宮中,音樂奏起,祭官用祭品,史官用咒語。《夏書》有記載:‘辰星不聚於房宿,盲師敲鼓,嗇夫奔走,平民逃散。’這正是正月朔日的情況。正月在夏曆爲孟夏。”季平子不聽從。昭子退下後說:“夫子(指季平子)恐怕有別的意圖,這已不是君主應有的行爲。”

秋天,郯國國君來朝,魯君與他宴飲。昭子問他:“少昊氏以鳥作爲官職的名稱,爲什麼呢?”郯國國君回答說:“這是我家祖上相傳的知識。從前,黃帝部落以云爲標誌,所以稱雲師,以雲名;炎帝部落以火爲標誌,所以稱火師,以火名;共工氏以水爲標誌,所以稱水師,以水名;少昊氏以龍爲標誌,所以稱龍師,以龍名。我高祖少昊的摯王即位時,鳳凰飛來,所以就以鳥爲標誌,設立鳥師,以鳥爲官名。鳳凰氏負責天文曆法;玄鳥氏負責觀測節氣的開始;伯趙氏負責觀測節氣的結束;青鳥氏負責觀測季節的開啓;丹鳥氏負責觀測季節的結束。祝鳩氏主管司徒(負責土地事務);鳲鳩氏主管司馬(負責軍事);鳲鳩氏主管司空(負責工程);爽鳩氏主管司寇(負責司法);鶻鳩氏主管行政事務。這五種鳩鳥,是管理百姓的官職;五種雉鳥,是五種工匠的長官,負責製造工具、制定度量,管理人民事務;九種扈鳥,是九種農官,負責管理農事,防止百姓過度勞作。自顓頊以來,他們無法追溯遠古,轉而記錄近事,作爲百姓的師長並命令百姓從事生產活動,所以無法瞭解遠古的事蹟。”孔子聽到這件事後,拜訪郯國國君向他學習。後來對別人說:“我聽說‘天子失職,知識就流落到四方國家’,這話是真的。”

晉國國君派屠蒯前往周王室,請求去洛陽和三塗辦事。萇弘對劉子說:“客人態度強硬,明顯不是來祭拜的,而是要出兵討伐戎族。因爲陸渾氏與楚國關係密切,所以必定是這樣。”於是晉國下令加強邊防警戒。九月丁卯日,晉國荀吳率領軍隊從棘津渡河,命祭司先在洛水祭祀。陸渾人不知道,便跟隨晉軍前進。庚午日,晉軍滅亡陸渾國,指責他們依附楚國。陸渾國君逃到楚國,其餘百姓逃到甘鹿。周王室獲得大勝。晉國執政宣子夢見文公牽着荀吳,將陸渾國交給他們,因此派穆子率兵,把俘虜獻給文公的宗廟。

冬季,天空出現彗星,從大辰星的位置一直延伸到銀河。申須說:“彗星出現,是用來清除舊事物、開啓新事物的。天象常與人事對應,現在彗星出現在火位,預示着火災將要發生,諸侯中將有火災。”梓慎說:“我之前看到過這種現象,就是徵兆。火出,意味着火災將要發生。現在火象顯現,更加明顯,必然是火勢將要爆發。火出,按夏曆爲三月,商曆爲四月,周曆爲五月。夏代的歷法最接近天道。如果發生火災,將落在宋、衛、陳、鄭這幾個國家。宋國是大辰星的屬地,陳國是少昊的屬地,鄭國是祝融的屬地,都是火的區域。彗星出現在銀河,銀河屬於水的徵兆。衛國是顓頊的屬地,故稱帝丘,它的星象代表大水,水是火的配偶。火災可能在丙子日或壬午日爆發,水火相合。如果火勢爆發,必在壬午日,不會超出當前月份。”鄭國的裨竈對子產說:“宋、衛、陳、鄭將同時發生火災,如果我方用精美的青銅酒器(瓘斝玉瓚)祭祀,鄭國就不會發生火災。”子產沒有同意。

吳國攻打楚國。陽丐擔任令尹,占卜作戰,結果不吉利。司馬子魚說:“我們已經佔據了上游,爲何會不吉利?況且楚國人過去是用龜甲占卜的,我請求重新占卜。”令尹說:“魴啊,我部下的人會死,楚軍隨後趕來,但我們仍然能夠取勝。”占卜結果爲吉。雙方在長岸交戰,子魚戰死,楚國軍隊接替作戰,大敗吳軍,俘獲了吳軍的戰船“餘皇”。楚軍派隨地的士兵與後續到達的部隊守住這戰船,並在周圍挖溝,直到觸到水源,再在溝內堆滿炭火,等待命令。吳國公子光向軍隊請求說:“我們失去了先王的戰船,豈止是光的罪過,也是大家的過錯。請允許我私自奪取這戰船,以救活士兵。”衆人同意。於是派了三名身材高大、長着長頭髮的士兵,潛伏在戰船旁邊,說:“我叫喊‘餘皇’,對方就會回應,軍隊便在夜裏跟過去。”他們連續三次呼喊,每次對方都應答。楚軍因此追擊,隊伍混亂,吳軍趁機大敗楚軍,奪回了“餘皇”戰船,帶回國內。

關於作者
先秦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於前502年,死於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後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後爲魯國太史 。左氏世爲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爲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於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並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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