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傳》•莊公·莊公二十三年
【經】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祭叔來聘。夏,公如齊觀社。公至自齊。荊人來聘。公及齊侯遇於谷。蕭叔朝公。秋,丹桓宮楹。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於扈。
【傳】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晉桓、莊之族逼,獻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則羣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蒍與羣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宮之楹。
譯文:
莊公二十三年春天,國君從齊國回來。祭叔前來訪問。夏季,國君前往齊國參觀社稷。國君又從齊國回來。楚國使者前來訪問。國君在谷地與齊國國君相遇。蕭叔朝見國君。秋季,把桓公宮的柱子塗上了丹漆。冬季十一月,曹國國君射姑去世。十二月甲寅日,國君與齊國國君在扈地結盟。
【傳】莊公二十三年夏季,國君前往齊國參觀社稷,這是不合禮儀的。曹劌勸阻說:“不可以。禮的作用是規範百姓,所以諸侯會盟是爲了教導上下之間的準則,規定財用的節制;朝見是爲了端正等級身份的道義,確立長幼有序的秩序;出兵征伐是爲了懲處違背道義的行爲。諸侯有天子,天子有巡遊視察各地的制度,以此來廣泛實踐這些禮儀規範。如果不是這樣,國君就不可舉行這些活動。國君舉行活動必須記載下來,若記載卻不合禮制,後世的人看到會是什麼樣的景象呢?”
晉國的桓公、莊公家族對晉獻公構成了威脅,獻公爲此感到憂慮。士蒍說:“如果除去富子,那麼各個公子之間就可以聯合起來。”國君說:“你去試試看。”士蒍於是與那些公子們密謀,進讒言將富子驅逐出朝廷。
秋季,將桓公宮的柱子塗上了丹漆。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