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十節
匡章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爲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蹠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蹠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爲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闢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鶂鶂者爲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弗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爲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譯文:
匡章說:“陳仲子難道不是一位真正廉潔的士人嗎?他住在於陵,三天不喫飯,耳朵聽不到聲音,眼睛也看不到東西。井邊上有一棵李樹,蟲喫掉了超過一半的果子,他就爬下去想喫這些果子,喫了三口之後,才又聽見聲音、看到東西。”
孟子說:“在齊國的士人中,我一定要把陳仲子當作佼佼者。儘管如此,陳仲子哪裏算得上真正廉潔呢?如果要完全實踐他那種節儉清正的操守,連蚯蚓都不如。蚯蚓上喫乾枯的泥土,下飲地下的泉水。陳仲子所住的屋子,是伯夷那樣的賢人親自建造的嗎?還是盜蹠那樣的壞人建造的呢?他所喫的食物,是伯夷種的嗎?還是盜蹠種的呢?這些我們都無法確定。”
匡章說:“這有什麼不妥呢?他親自編織草鞋,妻子也從事紡織,靠這些來換取生活所需。”
孟子說:“陳仲子是齊國的世家子弟,他的哥哥戴享有豐厚的俸祿,達到萬鍾之多。他因爲認爲哥哥的俸祿是不義之財,所以拒絕食用;認爲哥哥的家是不義之室,所以拒絕居住,並因此離家遠走,搬到於陵去。後來有一次,有人送他哥哥活的鵝,他皺着眉頭說:‘這種小鵝有什麼用?’過了一陣,他母親殺了這隻鵝,把肉分給他喫。他哥哥從外面回來,說:‘這是小鵝的肉啊。’他立刻就吐了出來。他對母親所供給的肉不喫,對妻子所供給的肉卻喫;他因爲哥哥的房子是不義之室而不住,卻在於陵住了下來。這種行爲還能算是真正踐行了廉潔的操守嗎?像陳仲子這樣的人,連蚯蚓都不如,根本談不上真正具備廉潔的操守。”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