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十四節

孟子去齊,居休。公孫丑問曰:“仕而不受祿,古之道乎?”   曰:“非也。於崇,吾得見王。退而有去志,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於齊,非我志也。”

譯文:

孟子離開齊國,住在休地。公孫丑問:“不接受俸祿做官,是古代的傳統嗎?”
孟子回答:“不是這樣的。當初在崇地,我有機會見到齊王,但離開時已經有了明確的離開念頭,不想改變自己的志向,所以沒有接受俸祿。後來又接到師長的命令,無法再請求任職。我長期留在齊國,不符合我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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