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八十四·列傳第三十四·劉仁軌等
人人都說朝廷要選任將領,應選拔精通《禮》《樂》,提倡《詩》《書》的人,這確實有其道理。權謀與策略是兵家的根本,國家的存亡、政令的強弱,都取決於這些。因此,那些憑藉強權、依靠武力、勇猛暴烈的人,怎能輕易地推舉任用呢?所以王猛、諸葛亮能振興貧賤之家,統率豪傑,左顧右盼,最終奠定霸業,其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具備了靈活應變的智慧和謀略。劉樂城、裴聞喜二人,文才與謀略並不遜色於古代賢士,治理軍隊、安定邊疆,都有過人的謀略,堪稱儒將中的傑出代表。武則天掌權時期,刑罰嚴厲如深淵,多因諂媚取寵而得官職,而劉樂城、裴聞喜卻敢於直言規勸,正直建言,若當時沒有賢明之士,又怎能有這類忠言呢?裴光庭在官員選拔方面表現出色,對吏治和政事都有深刻見解。然而前代史書批評他諡號不當,似乎牽涉到陳壽對諸葛亮應變能力的批評,這並非全面公正的評價。其實,《春秋》的義理是:諸侯因戰功而死,其葬禮應加一級,以表彰其功績,而不在於賞賜。自漢魏以來,死者贈予印綬、官職、賞賜,唯以德行褒揚,絕非隨意授予。近代以來,贈官賞賜缺乏規範,或因職位顯赫,或因子孫顯貴,不問賢愚實績,一律優待。裴光庭雖爲循規蹈矩的官員,驟然升至宰相之位,歷任要職,怎能不感到愧怍?若將其追贈爲典範,豈非過度?張燕公雖有輔佐之功,擔任講論之職,官至九命、兩職,人們仍認爲其賞賜過當,何況裴光庭遠不及張燕公,如此妄加賞賜,豈不令人深感痛心?這正是名位授予他人,古代賢士所深感惋惜之處。
贊曰:商周時期,殷商崇尚阿衡,周代尊崇呂尚。真正的王者之師,應是儒者的將領。劉樂城、裴聞喜,以仁義之志,勇於擔當。如管仲、諸葛亮所言,正是我心中的謀略典範。
(注:本翻譯結合原文語境與史評內容,意在保留原意並準確表達歷史人物的評價與思想主張,符合《舊唐書》體例及史論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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