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二十一·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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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字玄成,鉅鹿郡人。他容貌不超出普通人,但卻性情剛毅,才智超羣。常常直言進諫,即使面對君主威怒,神色也毫不動搖。唐太宗十分器重他,每逢朝會,總不忘稱道他的忠誠與忠諫之德。
貞觀初年,太宗曾問魏徵:“朕常自思,治國之道,何者最爲根本?”魏徵回答:“君主應以身作則,嚴於律己,不徇私情,不偏袒親族,不結私黨,以公心處天下,以公正治萬民。”太宗深以爲然。
後來,魏徵建議設立“諫官制度”,以備羣臣隨時進言。太宗聽從其議,命各司設諫官,使政事公開,風氣日清。
魏徵曾上奏說:“天下之事,有善有惡。任用善人則國家安定,任用奸佞則國亂民苦。朝中公卿之間,感情有愛有恨,憎者只看到惡行,愛者只看到善處。因此,在愛憎之間,必須謹慎抉擇。若愛他而知其惡,憎他而知其善,應堅決驅除奸邪,任用賢才,國家方可復興。”太宗深爲讚賞,常以此教導羣臣。
有一次,太宗問魏徵:“朕年歲已高,是否該立儲君?”魏徵回答:“立儲必須以德行爲準,不可以親疏爲據。若選賢能而立之,天下自然安定。若因私情而立,必致禍亂。”太宗聽後深思,最終以太子承乾爲儲,但其後承乾不修德業,行爲乖張,魏徵上書懇切勸諫,太宗雖聽其言,但並未完全採納。
當時,太宗欲封禪泰山,羣臣皆請,唯魏徵以爲不可。太宗問其故,魏徵說:“陛下雖有功於天下,但百姓尚未普遍受惠;雖有德於四海,但恩澤未廣及四方。邊遠之民雖慕義,卻難以供給請求;祥瑞雖至,但網羅仍密,倉廩尚虛,百姓疲睏,不可輕易舉行封禪。以十年之疾而求負米百里,豈不是徒勞?當年漢文帝時,有獻千里馬者,說‘吾行兇日三十里,吉日五十里,鑾輿在前,屬車在後,吾獨乘千里馬將安之?’於是文帝賞其路途之費,反而歸還,以示不貪利。光武帝亦曾有獻馬及寶劍者,皆用以賞賜,不用於實用。陛下若以天下之功,而行此類之事,何異於文帝、光武之下?”
太宗聞言,深以爲然,最終放棄封禪之議。
又曾有人建議遣使西域立可汗,繼而派使攜帶大量金銀絲帛前往各國購買戰馬。魏徵堅決反對,認爲此舉會令諸藩誤解,以爲中國重利輕義,將損害邦交。他引漢文帝、光武帝之例,勸太宗不可“爲孝文、光武所下”,以示國風之正。
太宗曾問:“朕欲建豐功偉業,是否需得天下之共仰?”魏徵答:“功高德厚,則天下歸心。然德厚而民不感,功高而民不富,則功德難成。今民未得實惠,國未得安泰,豈宜輕舉?”太宗遂止。
魏徵曾因直言進諫,觸怒太宗,一度被貶,但最終因太宗深悟其忠,復位。太宗多次對左右大臣說:“魏徵之諫,如銅鏡,可正衣冠;如古鏡,可明興亡;如人鏡,可察得失。朕常以此三鏡警戒自身,今魏徵逝世,朕失一鏡矣!”
魏徵病重時,太宗親自前往探視,撫其背,流涕而問:“您有何遺言?”魏徵說:“嫠婦不憂慮織緯,而擔憂宗周之亡。今我雖老,仍願天下無大亂,百姓安樂。”言畢而逝,年六十四。
太宗聞訊,悲痛至極,廢朝五日,追贈司空、相州都督,諡曰“文貞”。賜羽葆鼓吹、班劍四十人,絹布千段、米粟千石,陪葬昭陵。下葬時,其妻裴氏言:“魏徵一生儉樸,今以一品之禮厚葬,儀仗盛大,實非其願。”遂拒絕接受,最終以布車載柩,無華飾,極爲簡樸。
太宗登西苑樓,遙望喪車,痛哭流涕,詔令百官護送至郊外,親自制碑銘,並親書石碑。此後,太宗常思魏徵之德,追賜實封九百戶。
太宗曾對羣臣說:“以銅爲鏡,可正衣冠;以古爲鏡,可知興衰;以人爲鏡,可明過失。朕常以此三鏡自警。今魏徵逝世,朕失一鏡矣!”並派人到其家中,發現一紙未完成的遺表,其開頭幾行尚可辨認:“天下之事,有善有惡。任善人則國安,用惡人則國亂。公卿之間,情有愛憎,憎者唯見其惡,愛者唯見其善。愛憎之間,宜慎之以察其真僞,若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去邪勿疑,任賢勿貳,國家可興。”太宗讀後,感慨萬千,認爲自己未必能完全避免此弊,遂令羣臣將此文抄錄於笏板之上,遇事必諫。
魏徵雖出身寒門,但才德兼備,每上書建言,皆切中時弊,不避權貴。他曾祕密舉薦中書侍郎杜正倫和吏部尚書侯君集有輔政之才,後二人皆因罪被黜、被誅,太宗因此懷疑魏徵結黨營私。雖曾許賜衡山公主嫁其長子魏叔玉,但因懷疑而中止婚事,魏家自此衰落。
魏徵有四子:魏叔琬、魏叔璘、魏叔瑜、魏叔玉。魏叔玉襲封國公,官至光祿少卿;魏叔瑜官至潞州刺史;魏叔璘官至禮部侍郎,後來在武則天時期被酷吏殺害。至開元初年,魏叔玉之子魏膺被追封爲鄭國公。
魏叔瑜之子魏華,曾任開元初年太子右庶子。
史臣評曰:臣曾讀《漢書·劉更生傳》,見其上書言王氏擅權,恐移國祚,劉更生極言其非,漢成帝不悟,更生憂鬱不堪,終不畏禍患,其忠心至誠如此!其他如谷永、楊興言其圖利,梅福、王吉言其古道,雖義理可取,但未能切中時弊。由此可見,納諫任賢,豈可輕率?臣又閱《魏徵事蹟》,與太宗討論政術,往來對答,凡數十萬言。其匡正過失、勸諫違誤,皆能近事類比,縱橫交錯,實爲前代諍臣所未及。其根本出於道義,化爲制度,身正而志堅,上不負君主,下不阿權貴,中不徇親族,外不結朋黨,不因時勢改節,不爲地位賣忠。所載奏章書疏四篇,可爲萬代明君之法。雖有漢之劉向、魏之徐邈、晉之山濤、宋之謝朏,才略或勝,然與魏徵之高風亮節相比,實無遺行可言。前代諍臣,實一人而已。
贊曰:智者不諫,諫者或不智;智者盡言,乃爲國利。魏徵達節,才兼經國。太宗用之,子孫長世。
(完)
——《舊唐書·魏徵傳》史籍選要,後晉·劉昫等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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