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八·列傳第二十·元坦 元斌等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元坦,祖魏獻文皇帝,咸陽王禧第七子。禧誅後,兄翼、樹等五人相繼南奔,故坦得承襲,改封敷城王。永安初,複本封咸陽郡王,累遷侍中。莊帝從容謂曰:"王才非荀、蔡,中歲屢遷,當由少長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爲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樹見禽。坦見樹既長且賢,慮其代己,密勸朝廷以法除之。樹知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難,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來,非由義至,求活而已,豈望榮華。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義,腰背雖偉,善無可稱。"坦作色而去。樹死,竟不臨哭。   坦歷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祿厚位尊,貪求滋甚,賣獄鬻官,不知紀極。爲御史劾奏免官,以王歸第。尋起爲特進,出爲冀州刺史,專復聚斂。每百姓納賦,除正稅外,別先責絹五匹,然後爲受。性好畋漁,無日不出,秋冬獵雉兔,春夏捕魚蟹,鷹犬常數百頭。自言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入爲太傅。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新豐縣公,除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坐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誹謗,妄說圖讖,有司奏當死,詔並宥之。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從孝莊於河陰遇害。斌少襲祖爵,歷位侍中、尚書左僕射。斌美儀貌,性寬和,居官重慎,頗爲齊文襄愛賞。齊天保初,準例降爵,爲高陽縣公,拜右光祿大夫。二年,從文宣討契丹還,至白狼河,以罪賜死。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臨淮王彧無子,令孝友襲爵。累遷滄州刺史,爲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靜帝宴文襄於華林,孝友因醉自譽,又云:"陛下許賜臣能。"帝笑曰:"朕恆聞王自道清。"文襄曰:"臨淮王奉旨舍罪。"於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於政理,嘗奏表曰:   令制:百家爲黨族,二十家爲閭,五家爲比鄰。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人,徵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復有蠶食。此之爲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爲四閭,閭二比。計族少十二丁,得十二匹貲絹。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貲絹二十四萬匹。十五丁爲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爲常。婦人不幸,生逢今世,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制夫爲婦德,以能妒爲女工。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女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週,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凶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穀食,設賞格以擒奸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詔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爲皁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隴,盛飾祭儀,鄰里相榮,稱爲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盤,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孝友在尹積年,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爲正直者所譏。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二年冬,被詔入晉陽宮,出與元暉業同被害。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之玄孫。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歷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文襄嘗問之曰:"此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唯事飲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犢。又嘗賦詩云:"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羣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閒暇,乃撰魏藩王家世,號爲《辯宗錄》,四十卷,行於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氣不倫,每被忌。天保二年,從駕至晉陽,於宮門外罵元韶曰:"爾不及一老嫗,揹負璽與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爾亦詎得幾時!"文宣聞而殺之,亦斬臨淮公孝友。孝友臨刑,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若。仍鑿冰沉其屍。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問,位諫議大夫。莊帝幸洛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叩馬諫,帝避之而過,後勞勉之。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卒。諡曰文侯。   元弼,字輔宗,魏司空暉之子。性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以世嫡應襲先爵。爲季父尚書僕射麗因於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於是弼絕棄人事,託疾還私第。宣武中爲侍中,弼上表固讓。入嵩山,以穴爲室,布衣蔬食,卒。建元元年,子暉業訴,復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弼覺,即告暉業,終如其言。   元韶,字世胄,魏孝莊之侄。避爾朱之難,匿於嵩山。性好學,美容儀。初,爾朱榮將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親滎陽太守鄭仲明。仲明尋爲城人所殺,韶因亂與乳母相失,遂與仲明兄子僧副避難。路中爲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僧副謂客曰:"窮鳥投人,尚或矜愍,況諸王如何棄乎?"僧副舉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隱於私家十餘日,莊帝訪而獲焉,襲封彭城王。齊神武帝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寶,多隨後入韶家。有二玉鉢相盛,可轉而不可出;馬瑙榼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歷位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進太傅。齊天保元年,降爵爲縣公。   韶性行溫裕,以高氏婿,頗膺時寵。能自謙退,臨人有惠政。好儒學,禮致才彥。愛林泉,修第宅,華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鬚髯,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隨曰:"我以彭城爲嬪御。"譏元氏微弱,比之婦女。   十年,太史奏雲:"今年當除舊佈新。"文宣謂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爲誅諸劉不盡。"於是乃誅諸元以厭之。遂以五月誅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餘十九家並禁止之。韶幽於京畿地牢,絕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誅元氏,自昭成已下並無遺焉。或父祖爲王,或身常貴顯,或兄弟強壯,皆斬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槊。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屍漳水,剖魚多得爪甲,都下爲之久不食魚。   贊曰:元氏蕃熾,馮茲慶靈。道隨終運,命偶淫刑。   《北齊書》 唐·李百藥

元坦,祖父是北魏獻文帝,是咸陽王元禧的第七個兒子。元禧被殺後,他的兄長元翼、元樹等五人相繼南逃,因此元坦得以繼承爵位,改封爲敷城王。永安初年,又恢復原來的咸陽郡王封號,多次升遷,擔任侍中。北齊莊帝曾經輕鬆地對他說:“你的才能不像荀彧、蔡邕那樣出衆,卻能在中年多次升官,原因在於你從小就在我們家長大,所以纔得到特別提拔。”當初,元禧死後,他的兒子們都很窮,元坦兄弟被彭城王元勰收養,所以纔有這樣的說法。

孝武帝初年,他的兄長元樹被抓住。元坦看到元樹不僅年紀大而且賢明,擔心他會取代自己,於是暗中勸說朝廷以法律手段將他除掉。元樹得知後,流着淚對元坦說:“我過去因爲家遭變故,沒能戰死,只能寄居在江湖之間,接受封號爵位,是求活而已,哪敢奢望榮華富貴?你怎麼能這麼猜忌我,忘記了當初的仁義之情?你雖然身材高大,但品行上並無長處。”元坦聽了臉一沉,憤然離去。元樹死後,元坦根本沒去哭祭。

元坦先後擔任過司徒、太尉、太傅,加授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等高官。雖然俸祿豐厚、地位尊貴,但他貪財好利,賣官鬻獄,毫無止境。後來被御史彈劾,被罷官,降爲王爵,回家賦閒。不久又被重新起用,任特進,外調爲冀州刺史,專門聚斂財富。每當百姓交稅時,他總在正稅之外,先強行索要五匹絹,才肯收稅。他嗜好打獵和捕魚,沒有一天不外出,秋冬時節打野雞野兔,春夏時節捕魚撈蝦,常有幾百只鷹犬隨行。他自己說:“我寧願三天不喫飯,也不能一天不打獵。”後來又入朝擔任太傅。齊文宣帝天保初年,依照慣例降低爵位,封爲新豐縣公,授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因爲他的兒子元世寶和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在喝酒時互相誹謗,亂說預言圖讖,有關部門上奏應處死,皇帝下詔赦罪,免其死罪。元坦被髮配到北營州,死於發配途中。

元斌,字善集,祖先是北魏獻文帝,父親是高陽王元雍,曾隨孝莊帝在河陰被殺。元斌年少時繼承了祖上的爵位,歷任侍中、尚書左僕射等職。他相貌俊美,爲人寬厚溫和,處事謹慎,很受齊文襄帝的賞識。天保初年,因按規定降爵,封爲高陽縣公,授右光祿大夫。第二年,隨文宣帝征討契丹返回,途中因罪被賜死。

元孝友,祖先是北魏太武帝。他的兄長臨淮王元彧沒有兒子,因此由元孝友繼承爵位。他多次升遷,擔任滄州刺史,治理地方溫和,喜好施惠百姓,雖不廉潔,但不貪污,百姓也因此感到便利。北魏靜帝在華林園設宴招待文襄帝時,元孝友酒醉後自我誇耀,還說:“陛下將來會賜我才能。”皇帝笑着說:“我常常聽說你自我表揚清廉。”文襄帝說:“臨淮王是奉旨免除罪過。”於是君臣相視而笑,沒有追究。

元孝友在治理政事上很懂道理,曾上表建議:

國家規定:每一百戶爲一個“黨族”,二十戶爲一個“閭”,五戶爲“比鄰”。在一百戶的範圍內,設有二十五個“頭人”,徵發徭役時可以免除,但苦樂不均。羊少狼多,還存在互相侵佔的情況。這種弊端已經很久了。京城各坊區,有的七八百家,只設一個里正、兩個史官,各項事務都未能到位,更何況外州呢?因此建議保留“三正”(里正、黨正、鄰長)的名稱不變,改爲每一百戶爲四個“閭”,每個閭設兩個“比鄰”。這樣,每一百戶少出十二個丁口,可得十二匹布絹。估算目前登記的戶數約有兩萬餘族,每年可出布絹二十四萬匹。十五丁爲一組兵役,可得一萬六千名士兵。這是富國強兵的治國之道。

古代諸侯娶九位妻妾,士人娶一妻一妾。《晉令》規定,諸王可娶八妾;郡君、侯爵娶六妾;《官品令》規定:一、二品可有四妾,三、四品三妾,五、六品兩妾,七、八品一妾。這樣做的目的是爲了傳承子孫,加強家庭倫理教化。廣繼嗣是孝道的體現,修習女性禮教也是傳統禮制的要求。而當今朝廷卻拋棄這些制度,漸漸形成風氣,將相大臣多娶公主,王侯娶外戚,導致沒有妾室,早已視爲尋常。婦女不幸,生於今日,整個朝廷幾乎都是一妻制,天下普遍只娶一妻。假如讓人勉強娶多妻,家庭便會破裂,人生活困難,親族親友都會嘲笑。當今之人,根本無章可循。父母送女兒出嫁時,便教她嫉妒;姑母、姐姐逢人就勸她要妒忌。把“剋制丈夫”當作婦德,把“能妒”當作女工技能。自詡不被欺負,害怕被人嘲笑。王公貴族尚且一心一意,普通人更不敢有二心。如果產生妒忌之心,妻子與妾室之間的禮法便破壞了,禮法破壞,淫亂的苗頭便會出現。這是我之所以深感痛恨的原因。建議:王公第一品娶八妾,總共九人,符合古代制度;第二品娶七人,第三、第四品娶五人,第五、第六品娶一妻二妾。規定週期,必須完成。若未完成,或有不守禮制的娶妾行爲,妻子可因妒忌而毆打,相關官員將被免職。若妻子無子卻不願娶妾,那就是自絕於宗族,不配孝敬祖宗,應科以不孝罪,責令離婚。

我的真心,只爲家國,希望能使生與死合乎禮制,貴賤各有適宜,節約頭人以節約徵兵,建立倉庫以保障糧谷,制定賞罰制度以抓捕盜賊,嚴格執行政令以彰顯朝廷法度,使國家富足、軍隊充足,百姓信任,人心安定。同時,提出妻妾人數的制度,正是爲了讓王公貴族、將相功臣的子孫滿朝興旺,傳承不絕。這是我內心的真實願望。

皇帝將這份奏章交由有關部門討論,意見不一。

元孝友又上奏說:如今人們活着像奴僕,死後卻仿效王侯,生與死的標準完全不對,失去節制。建高大的墳墓,過度裝飾喪禮,鄰里之間互相誇耀,稱爲至孝。婚姻初成,本是禮法先事,共用一個食碗,就已經是成婚之禮了。但如今富人更加奢侈,婚宴的酒席,比祭祀還豪華,魚堆成山,山上有樹木,樹上還有鸞鳥鳳凰。徒增勞煩,最終卻白白浪費。仰望上天的旨意,恐怕這樣的風氣無法延續。從今以後,若有婚喪禮儀超乎規矩的,視爲違背皇命。官府不加以檢舉,將與違規者同罪。

元孝友長期擔任地方官,執法嚴格,聲望很高,但性格軟弱,善於奉承權貴,被正直之人所譏諷。天保初年,依照慣例降爵,封爲臨淮縣公,授光祿大夫。第二年冬天,被召入晉陽宮,與元暉業一同被殺害。

元暉業,字紹遠,是北魏景穆帝的玄孫。年少時品行輕佻,常與盜匪往來。長大後改變了,研讀歷史書籍,也擅長寫作,頗有志氣和節操。他擔任過司空、太尉,加授特進,兼領中書監,兼任錄尚書事。文襄帝曾問他:“你讀過什麼書?”他回答:“我讀過伊尹、霍光的傳記,不讀曹植、司馬懿的書。”

元暉業認爲時運已衰,不再圖謀保全,只貪圖飲酒,一天一隻羊,三天一頭牛。曾作詩說:“過去生活在太平治世,羣英濟濟;如今世道阻塞,狐狸兔子到處亂跑。”齊國初年,被降封爲美陽縣公,授開府儀同三司、特進。他在晉陽任上,不與任何人來往,生活清閒,於是撰寫了《辯宗錄》,記錄魏代藩王世系,共四十卷,流傳於世。地位顯赫,但因性格暴躁,常被權貴忌恨。天保二年,隨駕到晉陽,在宮門外罵元韶說:“你還不如一個老婦人,揹着玉璽給別人,爲什麼不把它打碎呢?我這麼說,就知道我必死無疑,但你也活不了多久!”文宣帝聽後殺了元暉業,也同時殺了臨淮公元孝友。元孝友臨刑時驚恐萬狀,元暉業卻神色自若。後來將元孝友的屍體鑿開冰塊沉入水中。元暉業的弟弟元昭業,頗有學問,擔任諫議大夫。北齊莊帝路過洛陽南郊,元昭業站在宮門之外攔馬進諫,莊帝躲避過去,後來又嘉獎並安慰他。後官至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去世,諡號爲“文侯”。

元弼,字輔宗,是魏司空元暉的兒子。性格剛正,有文學修養,曾任中散大夫。因是長房之子,本應繼承先祖爵位,卻被叔叔尚書僕射元麗因爲親信之故,強行奪走王爵,轉而賜予同母兄的兒子元誕。元弼因此憤然離開朝廷,託病回鄉。宣武帝在位時,他擔任侍中,上表堅決辭讓。後隱居嵩山,用山洞當房間,穿着粗布衣服,喫素飲食,最終去世。建元元年,他的兒子元暉業上書申訴,重新恢復了王爵。永安三年,追贈爲尚書令、司徒公,諡號“文獻”。起初,元弼曾夢見有人對他說:“你的身體不能傳世封爵,襲爵之人,應是你的長子元紹遠。”他醒來後立即告訴元暉業,最終果真如此。

元韶,字世胄,是北魏孝莊帝的侄子。因躲避爾朱氏亂政,藏身於嵩山。他好學,容貌俊美。起初,爾朱榮將入洛陽時,他的父親元劭害怕,把元韶託付給親信滎陽太守鄭仲明。鄭仲明後來被城中百姓殺死,元韶在動亂中與乳母失聯,便與鄭仲明的侄子僧副一同逃難。途中被賊人逼迫,僧副害怕,就讓元韶下馬。僧副對旁人說:“窮鳥投人,尚能同情,何況像諸王這樣高貴的人,豈會拋下?”他舉起刀逼迫元韶,旁人被迫退開。元韶遇到一位姓程的老婦人,感其悲苦,便藏身於她家中十餘天。後來被莊帝找到,繼承彭城王爵位。齊神武帝將孝武帝的皇后賜嫁給元韶。魏朝的稀世珍寶,多隨皇后進入元韶家中。有兩口玉碗,可以轉動卻無法取出;有馬瑙酒器,容量三升,用玉縫合,都稱是西域鬼匠所造。他曾擔任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後來升爲太傅。天保元年,因按規定降爲縣公。

元韶性情溫和寬厚,因是高氏家族的女婿,頗受當時寵信。他能謙虛退讓,對待百姓有恩德。喜好儒學,禮遇有才之士。喜愛山水園林,修築宅第,華美卻不奢侈。文宣帝曾剃去他的鬍鬚,化妝成女子,穿女子衣服,隨身相伴,說:“我把彭城王當成我的嬪妃。”譏諷元氏家族勢弱,如同女人。

天保十年,太史官奏報:“今年該除舊佈新。”文宣帝問元韶:“漢光武帝爲何能中興?”元韶回答:“因爲未能徹底誅除劉氏宗族。”於是下令誅殺諸元氏家族以消除禍患。結果在五月殺死了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個家族,其餘十九家被禁止。元韶被囚禁在京城地牢中,絕食,喫自己的衣袖,最終餓死。同年七月,大規模屠殺元氏家族,從昭成帝開始,毫無遺漏。或父祖爲王,或本人富貴顯赫,或兄弟強壯,均在東市被斬首。嬰兒則被投向空中,用長矛承接。前後共斬首七百二十一人,屍體全部投入漳水,剖開魚身發現很多指甲,都城因此很久不敢喫魚。

贊曰:元氏家族世代興盛,得益於祖先的福澤。但隨着時運衰落,命運卻遭遇殘酷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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