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八·列傳第二十·元坦 元斌等
元坦,祖父是北魏獻文帝,是咸陽王元禧的第七個兒子。元禧被殺後,他的兄長元翼、元樹等五人相繼南逃,因此元坦得以繼承爵位,改封爲敷城王。永安初年,又恢復原來的咸陽郡王封號,多次升遷,擔任侍中。北齊莊帝曾經輕鬆地對他說:“你的才能不像荀彧、蔡邕那樣出衆,卻能在中年多次升官,原因在於你從小就在我們家長大,所以纔得到特別提拔。”當初,元禧死後,他的兒子們都很窮,元坦兄弟被彭城王元勰收養,所以纔有這樣的說法。
孝武帝初年,他的兄長元樹被抓住。元坦看到元樹不僅年紀大而且賢明,擔心他會取代自己,於是暗中勸說朝廷以法律手段將他除掉。元樹得知後,流着淚對元坦說:“我過去因爲家遭變故,沒能戰死,只能寄居在江湖之間,接受封號爵位,是求活而已,哪敢奢望榮華富貴?你怎麼能這麼猜忌我,忘記了當初的仁義之情?你雖然身材高大,但品行上並無長處。”元坦聽了臉一沉,憤然離去。元樹死後,元坦根本沒去哭祭。
元坦先後擔任過司徒、太尉、太傅,加授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等高官。雖然俸祿豐厚、地位尊貴,但他貪財好利,賣官鬻獄,毫無止境。後來被御史彈劾,被罷官,降爲王爵,回家賦閒。不久又被重新起用,任特進,外調爲冀州刺史,專門聚斂財富。每當百姓交稅時,他總在正稅之外,先強行索要五匹絹,才肯收稅。他嗜好打獵和捕魚,沒有一天不外出,秋冬時節打野雞野兔,春夏時節捕魚撈蝦,常有幾百只鷹犬隨行。他自己說:“我寧願三天不喫飯,也不能一天不打獵。”後來又入朝擔任太傅。齊文宣帝天保初年,依照慣例降低爵位,封爲新豐縣公,授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因爲他的兒子元世寶和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在喝酒時互相誹謗,亂說預言圖讖,有關部門上奏應處死,皇帝下詔赦罪,免其死罪。元坦被髮配到北營州,死於發配途中。
元斌,字善集,祖先是北魏獻文帝,父親是高陽王元雍,曾隨孝莊帝在河陰被殺。元斌年少時繼承了祖上的爵位,歷任侍中、尚書左僕射等職。他相貌俊美,爲人寬厚溫和,處事謹慎,很受齊文襄帝的賞識。天保初年,因按規定降爵,封爲高陽縣公,授右光祿大夫。第二年,隨文宣帝征討契丹返回,途中因罪被賜死。
元孝友,祖先是北魏太武帝。他的兄長臨淮王元彧沒有兒子,因此由元孝友繼承爵位。他多次升遷,擔任滄州刺史,治理地方溫和,喜好施惠百姓,雖不廉潔,但不貪污,百姓也因此感到便利。北魏靜帝在華林園設宴招待文襄帝時,元孝友酒醉後自我誇耀,還說:“陛下將來會賜我才能。”皇帝笑着說:“我常常聽說你自我表揚清廉。”文襄帝說:“臨淮王是奉旨免除罪過。”於是君臣相視而笑,沒有追究。
元孝友在治理政事上很懂道理,曾上表建議:
國家規定:每一百戶爲一個“黨族”,二十戶爲一個“閭”,五戶爲“比鄰”。在一百戶的範圍內,設有二十五個“頭人”,徵發徭役時可以免除,但苦樂不均。羊少狼多,還存在互相侵佔的情況。這種弊端已經很久了。京城各坊區,有的七八百家,只設一個里正、兩個史官,各項事務都未能到位,更何況外州呢?因此建議保留“三正”(里正、黨正、鄰長)的名稱不變,改爲每一百戶爲四個“閭”,每個閭設兩個“比鄰”。這樣,每一百戶少出十二個丁口,可得十二匹布絹。估算目前登記的戶數約有兩萬餘族,每年可出布絹二十四萬匹。十五丁爲一組兵役,可得一萬六千名士兵。這是富國強兵的治國之道。
古代諸侯娶九位妻妾,士人娶一妻一妾。《晉令》規定,諸王可娶八妾;郡君、侯爵娶六妾;《官品令》規定:一、二品可有四妾,三、四品三妾,五、六品兩妾,七、八品一妾。這樣做的目的是爲了傳承子孫,加強家庭倫理教化。廣繼嗣是孝道的體現,修習女性禮教也是傳統禮制的要求。而當今朝廷卻拋棄這些制度,漸漸形成風氣,將相大臣多娶公主,王侯娶外戚,導致沒有妾室,早已視爲尋常。婦女不幸,生於今日,整個朝廷幾乎都是一妻制,天下普遍只娶一妻。假如讓人勉強娶多妻,家庭便會破裂,人生活困難,親族親友都會嘲笑。當今之人,根本無章可循。父母送女兒出嫁時,便教她嫉妒;姑母、姐姐逢人就勸她要妒忌。把“剋制丈夫”當作婦德,把“能妒”當作女工技能。自詡不被欺負,害怕被人嘲笑。王公貴族尚且一心一意,普通人更不敢有二心。如果產生妒忌之心,妻子與妾室之間的禮法便破壞了,禮法破壞,淫亂的苗頭便會出現。這是我之所以深感痛恨的原因。建議:王公第一品娶八妾,總共九人,符合古代制度;第二品娶七人,第三、第四品娶五人,第五、第六品娶一妻二妾。規定週期,必須完成。若未完成,或有不守禮制的娶妾行爲,妻子可因妒忌而毆打,相關官員將被免職。若妻子無子卻不願娶妾,那就是自絕於宗族,不配孝敬祖宗,應科以不孝罪,責令離婚。
我的真心,只爲家國,希望能使生與死合乎禮制,貴賤各有適宜,節約頭人以節約徵兵,建立倉庫以保障糧谷,制定賞罰制度以抓捕盜賊,嚴格執行政令以彰顯朝廷法度,使國家富足、軍隊充足,百姓信任,人心安定。同時,提出妻妾人數的制度,正是爲了讓王公貴族、將相功臣的子孫滿朝興旺,傳承不絕。這是我內心的真實願望。
皇帝將這份奏章交由有關部門討論,意見不一。
元孝友又上奏說:如今人們活着像奴僕,死後卻仿效王侯,生與死的標準完全不對,失去節制。建高大的墳墓,過度裝飾喪禮,鄰里之間互相誇耀,稱爲至孝。婚姻初成,本是禮法先事,共用一個食碗,就已經是成婚之禮了。但如今富人更加奢侈,婚宴的酒席,比祭祀還豪華,魚堆成山,山上有樹木,樹上還有鸞鳥鳳凰。徒增勞煩,最終卻白白浪費。仰望上天的旨意,恐怕這樣的風氣無法延續。從今以後,若有婚喪禮儀超乎規矩的,視爲違背皇命。官府不加以檢舉,將與違規者同罪。
元孝友長期擔任地方官,執法嚴格,聲望很高,但性格軟弱,善於奉承權貴,被正直之人所譏諷。天保初年,依照慣例降爵,封爲臨淮縣公,授光祿大夫。第二年冬天,被召入晉陽宮,與元暉業一同被殺害。
元暉業,字紹遠,是北魏景穆帝的玄孫。年少時品行輕佻,常與盜匪往來。長大後改變了,研讀歷史書籍,也擅長寫作,頗有志氣和節操。他擔任過司空、太尉,加授特進,兼領中書監,兼任錄尚書事。文襄帝曾問他:“你讀過什麼書?”他回答:“我讀過伊尹、霍光的傳記,不讀曹植、司馬懿的書。”
元暉業認爲時運已衰,不再圖謀保全,只貪圖飲酒,一天一隻羊,三天一頭牛。曾作詩說:“過去生活在太平治世,羣英濟濟;如今世道阻塞,狐狸兔子到處亂跑。”齊國初年,被降封爲美陽縣公,授開府儀同三司、特進。他在晉陽任上,不與任何人來往,生活清閒,於是撰寫了《辯宗錄》,記錄魏代藩王世系,共四十卷,流傳於世。地位顯赫,但因性格暴躁,常被權貴忌恨。天保二年,隨駕到晉陽,在宮門外罵元韶說:“你還不如一個老婦人,揹着玉璽給別人,爲什麼不把它打碎呢?我這麼說,就知道我必死無疑,但你也活不了多久!”文宣帝聽後殺了元暉業,也同時殺了臨淮公元孝友。元孝友臨刑時驚恐萬狀,元暉業卻神色自若。後來將元孝友的屍體鑿開冰塊沉入水中。元暉業的弟弟元昭業,頗有學問,擔任諫議大夫。北齊莊帝路過洛陽南郊,元昭業站在宮門之外攔馬進諫,莊帝躲避過去,後來又嘉獎並安慰他。後官至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去世,諡號爲“文侯”。
元弼,字輔宗,是魏司空元暉的兒子。性格剛正,有文學修養,曾任中散大夫。因是長房之子,本應繼承先祖爵位,卻被叔叔尚書僕射元麗因爲親信之故,強行奪走王爵,轉而賜予同母兄的兒子元誕。元弼因此憤然離開朝廷,託病回鄉。宣武帝在位時,他擔任侍中,上表堅決辭讓。後隱居嵩山,用山洞當房間,穿着粗布衣服,喫素飲食,最終去世。建元元年,他的兒子元暉業上書申訴,重新恢復了王爵。永安三年,追贈爲尚書令、司徒公,諡號“文獻”。起初,元弼曾夢見有人對他說:“你的身體不能傳世封爵,襲爵之人,應是你的長子元紹遠。”他醒來後立即告訴元暉業,最終果真如此。
元韶,字世胄,是北魏孝莊帝的侄子。因躲避爾朱氏亂政,藏身於嵩山。他好學,容貌俊美。起初,爾朱榮將入洛陽時,他的父親元劭害怕,把元韶託付給親信滎陽太守鄭仲明。鄭仲明後來被城中百姓殺死,元韶在動亂中與乳母失聯,便與鄭仲明的侄子僧副一同逃難。途中被賊人逼迫,僧副害怕,就讓元韶下馬。僧副對旁人說:“窮鳥投人,尚能同情,何況像諸王這樣高貴的人,豈會拋下?”他舉起刀逼迫元韶,旁人被迫退開。元韶遇到一位姓程的老婦人,感其悲苦,便藏身於她家中十餘天。後來被莊帝找到,繼承彭城王爵位。齊神武帝將孝武帝的皇后賜嫁給元韶。魏朝的稀世珍寶,多隨皇后進入元韶家中。有兩口玉碗,可以轉動卻無法取出;有馬瑙酒器,容量三升,用玉縫合,都稱是西域鬼匠所造。他曾擔任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後來升爲太傅。天保元年,因按規定降爲縣公。
元韶性情溫和寬厚,因是高氏家族的女婿,頗受當時寵信。他能謙虛退讓,對待百姓有恩德。喜好儒學,禮遇有才之士。喜愛山水園林,修築宅第,華美卻不奢侈。文宣帝曾剃去他的鬍鬚,化妝成女子,穿女子衣服,隨身相伴,說:“我把彭城王當成我的嬪妃。”譏諷元氏家族勢弱,如同女人。
天保十年,太史官奏報:“今年該除舊佈新。”文宣帝問元韶:“漢光武帝爲何能中興?”元韶回答:“因爲未能徹底誅除劉氏宗族。”於是下令誅殺諸元氏家族以消除禍患。結果在五月殺死了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個家族,其餘十九家被禁止。元韶被囚禁在京城地牢中,絕食,喫自己的衣袖,最終餓死。同年七月,大規模屠殺元氏家族,從昭成帝開始,毫無遺漏。或父祖爲王,或本人富貴顯赫,或兄弟強壯,均在東市被斬首。嬰兒則被投向空中,用長矛承接。前後共斬首七百二十一人,屍體全部投入漳水,剖開魚身發現很多指甲,都城因此很久不敢喫魚。
贊曰:元氏家族世代興盛,得益於祖先的福澤。但隨着時運衰落,命運卻遭遇殘酷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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