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八十七·列傳第四十七·蕭惠開 殷琰
蕭惠開,是南蘭陵人,是徵西將軍蕭思話的兒子。他原本名叫慧開,後來改名爲惠開。他年少時就有獨特的氣質,涉獵文史知識,雖然出身名門望族,但生活簡樸,不尚奢華。起初擔任祕書郎、著作郎等職,都是年少有才之人。蕭惠開的志向和別人不同,常常三年不與人交談。他的外祖,光祿大夫沛郡劉成,告誡他說:“你出身於富貴顯赫的家族,應該順應世俗禮法,維繫內外的和睦,增進親情。如果你堅持自己的志向,恐怕會招致非議,被人視爲不合時宜,引來天下人的非議。”蕭惠開回答說:“人與人之間本該和睦相處,就像您說的那樣。只是我性格剛直,不願做平庸之人,像畫龍尚未完成,便已與人多有牴觸。”後來轉任太子舍人。他與汝南人周朗同官又相交投契,彼此欣賞彼此的奇特志向。後轉任尚書水部郎,又擔任始興王蕭浚的徵北府主簿,南徐州治中從事史,再調任汝陰王的賓客。又任南徐州別駕、中書侍郎,江夏王蕭義恭的大將軍、大司馬從事中郎。孝建元年,由太子中庶子轉爲黃門侍郎,與侍中何偃就積射將軍徐衝的任命問題發生爭議。何偃受到皇帝的寵愛,地位尊崇,蕭惠開不願輕易屈服,何偃因此憤怒,派門下官吏彈劾他。蕭惠開於是上奏辭職,說:“陛下未能體察我的愚拙,所以讓我參與近侍事務。我考慮到自己的職分並不長久,故而把事務託付給何偃,對各項決策不敢妄加評論。我私下認爲徐衝被罷免,確實有可申辯之處,所以才略表不同意見。何偃憑藉恩寵而地位顯貴,想使衆人順從他,就責難、壓制那些有不同看法的人,私自修改文件,刪去我的意見,只記載自己之辭。雖然天子威嚴廣佈,卻未能體察我的意見,咫尺之間竟致政事阻塞,這使得我被責難,實在也不足爲悲。但如果違背了侍中,那我自身有錯,當立即改正,至於其他過錯,我也並不清楚。況且,我提出的建議並未被採納,也不構成彈劾依據,我反覆自省,深知自己無罪,實無過錯。我不能向您謝罪並改變態度,這種痛苦猶如刺骨、熔金,將在朝夕之間。懇請解除我的職務,讓我回到家中過清靜日子。”當時何偃的恩寵正盛,因此蕭惠開觸怒皇命,朝廷另下命令,以“疾病頻繁”爲由,罷免了他的官職。
蕭思話爲人恭敬謹慎,品行與蕭惠開不同,常常因他的剛直不馴而責備他。當他看到蕭惠開的辭官奏表時,感嘆道:“我兒子運氣不好,和周朗交好,理應如此。”於是打了他二百鞭。不久,朝廷又重新任命他爲中庶子。父親去世後,他守喪期間表現出孝心,家中一向信奉佛教,爲父親修建了四座寺廟:南岸南岡的禪岡寺、曲阿故里故居的禪鄉寺、京口墓地亭的禪亭寺,以及他所封的封陽縣的禪封寺。他告訴部下:“封爵本來就很少,兄弟衆多,如果讓一個人獨佔全部,我會讓出;如果平分,又會令人羞愧。現在四座寺廟都已建立,理應全體供養僧衆。”因此,朝廷不再將封地按人頭均分。守喪期滿後,他被任命爲司徒左長史。大明二年,外調任海陵王蕭休茂的北中郎長史、寧朔將軍、襄陽太守,代理雍州州府事務。他善於治理,威信與政令廣爲推行,繼承了封陽縣侯的爵位。後來回到朝廷,任新安王子鸞的冠軍長史,代理吳郡事務。他妹妹原定要嫁給桂陽王蕭休範,女兒又打算嫁給世祖的皇子,爲此需要準備嫁妝,金額達二千萬。於是朝廷任命他爲豫章內史,允許他自行聚斂財產,因此在任期間名聲暴斂,百姓怨聲載道。後入朝擔任尚書吏部郎,但拒絕就職,改任御史中丞。
世祖與劉秀之下詔:“現在任命蕭惠開爲監察官員,希望他能盡職。但他初任此職,已引起極大震動。”他在任期間,百官都畏懼他。八年時,被重新任命爲侍中。詔書說:“蕭惠開以前在監察部門辦案,堅持法度,不阿附權貴,我非常讚賞,現在再次任命他爲御史中丞。”母親去世後,他離職守孝。不久被起用爲持節、督管青冀二州諸軍事、輔國將軍、青冀二州刺史,但未前往就任。後來改爲督管益寧二州刺史,持節、將軍職位不變。蕭惠開一向有遠大志向,到蜀地後,計劃擴張勢力,善於陳述政事,對賓客和士人說,應收服西南方,設法控制西南邊疆。他甚至提出要“收復”蜀地,以鞏固國家邊防。
他後來在蜀地活動頻繁,朝廷對他既信任又擔憂。他雖有大志,但最終未能實現。在守孝結束後,他再次被任命爲王景文的鎮南諮議參軍,兼少府。泰豫元年,再次升任少府,加授給事中。後廢帝元徽元年去世,享年五十九歲。
蕭惠開雖孝順親人,卻與兄弟關係惡劣,內心中對兄弟的情感極爲矛盾,孝與友之間存在巨大裂痕,這種情感上的對立,正如山川之堅不可逾越,有真實憑據可驗證。
——(史官評論)
要尋找忠臣,必先從孝子家中找起,因爲品行相近者,往往相互影響。從前啓方勸說主公,其行爲體現出對親人的忠誠;鄧攸的品行淳厚,甚至將侄子視如己出。雖然稟性有別、情感難以統一,但厚薄相等,從未偏私。蕭惠開對親人感情深厚,但與兄弟之間卻矛盾重重,內心深處,孝與友好兩情對立,比山川更險,也正由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