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十六·謝瞻 孔琳之
譯文:
謝瞻,字宣遠,另名檐,字通遠,是陳郡陽夏人,是衛將軍謝晦的第三兄。六歲時就能寫文章,創作了《紫石英贊》和《果然詩》,當時才學之士無不驚歎讚賞。他最初擔任桓偉的安西參軍,後任楚臺祕書郎。謝瞻幼年喪父,由叔母劉氏撫養長大,感情深厚,兄弟之間如同骨肉。劉氏的弟弟柳擔任吳郡太守,準備帶姐姐一同前往,謝瞻無法推辭,便辭去職務隨行,擔任柳的建威長史。不久後,他轉任高祖鎮軍、琅邪王大司馬參軍,後升爲主簿、安成相、中書侍郎,再任宋國中書和黃門侍郎,又任相國從事中郎。
他的弟弟謝晦當時擔任宋臺右衛,權勢已經很大,於是從彭城返回都城迎家人,賓客雲集,街巷擁堵。當時謝瞻正在家中,驚駭地對謝晦說:“你名位尚淺,卻已有如此多人追隨,我們家族一向崇尚淡泊,不願參與政事,交友也僅限於親朋,而你卻權勢顯赫,傾覆朝野,這難道是家族的福分嗎?”於是他用籬笆隔開自家門庭,說:“我不忍心看到這種景象。”等謝晦回到彭城後,謝瞻又向高祖進言:“我本是普通人家,父輩祖輩官職不過二千石。弟弟才三十歲,志向平庸,如今卻位居要職,身居重要職位,福氣過重,災禍必至,這不應是長久之福。懇請陛下降下貶職,以保我家族衰落之中不失安寧。”他前後多次上書陳情。高祖遂任命他爲吳興郡太守,謝瞻再次上書請求,最終被任命爲豫章太守。
謝晦有時向謝瞻透露朝廷機密,謝瞻便轉而向親友講說,當作玩笑來譏諷,以斷絕謝晦的言論。因此謝晦得以建立輔佐國政的功業,地位日益尊貴,謝瞻更加憂懼不安。永初二年,謝瞻在郡中患病,不願自行治療,不久便病逝。謝晦聽到消息後立刻趕往探望,見面後謝瞻說:“你身爲國家大臣,又統兵重職,萬里遠行,一定會引起懷疑和誹謗。”當時果然有人誣告謝晦謀反。謝瞻病重後回到都城,因謝晦是禁軍將領,不能外出住宿,高祖便讓謝瞻住在晉南郡公主的夫婿羊賁舊居,位於領軍府東門。謝瞻說:“我有先人留下的舊屋,何必住在別人的住宅?”臨終前,他寫信給謝晦說:“我得保全性命,迴歸山陵安葬,也沒有什麼可遺憾的。弟弟應努力勉勵自己,爲國家、爲家庭竭盡全力。”謝瞻終年三十五歲。
謝瞻擅長文章寫作,辭藻優美,與族叔謝混、族弟謝靈運並駕齊驅。謝靈運的父親謝瑛沒有才華,擔任過祕書郎,早年便去世。謝靈運喜好評論人物,謝混對此深感憂慮,想加以遏制,卻找不到合適的方法。便對謝瞻說:“只有你才能辦到。”於是與謝晦、謝曜、謝弘微等人一起遊玩,讓謝瞻與謝靈運同乘一輛車。謝靈運一登車就開始品評人物,謝瞻對他說:“祕書郎早逝,評論人物的人衆說紛紜。”謝靈運沉默不語,從此言論逐漸衰微。
謝瞻的弟弟謝晙,字宣鏡,幼年便有非凡的品行。幾歲時,母親郭氏長期患病,他每天早晚爲母親端湯送飯,按時服藥,從不懈怠,勤懇恭敬,面容憂戚,從未改變。擔心僕人因照料母親而疲憊懈怠,親自承擔所有勞作。母親因怕驚嚇,任何細微的舉動都格外小心,一家大小都深受感動,紛紛效仿,敬畏謹慎,持續十餘年。他最初擔任州主簿,後任中軍行參軍、太子舍人,不久升爲祕書丞。自認爲兄長居於權貴,自己獲得超常提拔,便堅決推辭不就。徐羨之請他擔任司空長史、黃門郎,但元嘉三年,因參與謀反案被處死,時年三十一歲。朝廷下詔赦免其子謝世平,但謝世平也早逝,無後人。
孔琳之,字彥琳,會稽人。祖上沈曾任晉代丞相掾,其父沈曌爲光祿大夫。孔琳之爲人剛正有志,喜愛文學、音律,會彈棋,擅長草書和隸書。他曾被郡府任命爲主簿,拒絕就職,後被徵召爲本國常侍。桓玄輔政時任太尉,任命他爲西閣祭酒。桓玄曾提議廢除錢幣改用穀物和布帛,孔琳之反對,認爲《洪範》八政中,貨利位居食糧之前,是因爲交易是生活的必要基礎。若取消交易,百姓必須從事鑄錢,這會妨害生計,雖可禁止,但並非根本解決。當今農民務農,工匠制器,四民各從事本業,何曾需要錢?聖人制定政策,只使用無用的貨品,而流通真正有用的物資,既避免了毀壞財物的損失,又省去了運輸之苦,因此錢幣自古以來能替代龜甲貝殼,歷代不斷使用。若用穀物布帛作爲貨幣,則造成巨大損失,且被商人損耗,被剪裁破壞,這弊端已明顯可見。如鍾繇所說:“奸巧之人,囤積溼谷謀利,以薄絹充作資本。”魏朝用嚴刑,也無法禁止。因此,司馬芝認爲用錢不僅能增強國家實力,還能減少刑罰。錢幣不再使用,是因爲戰亂長期持續,最終被廢棄,這是有原因的,漢末即曾如此。現在既然恢復使用,卻又立刻廢止,就會使百姓失去財富,陷入困頓。若將全國的穀物收歸集中,用於供給百姓生活,或倉庫存儲富足,或糧倉充足,以互相支援,那麼貧者便能依靠富者,其根本途徑正是通過錢幣實現。一旦取消錢幣,就會變成無糧之民,坐等飢餓,這便是廢除錢幣的嚴重弊端。而且,目前使用錢幣的地方並不貧困,使用穀物布帛的地方也未必富裕。百姓習慣已久,一旦改革必定混亂。俗語說:“利益不到百倍,人們不會輕易改變職業。”更何況錢幣使用起來便捷,豈會比穀物差?魏明帝時期,曾廢除錢幣改用穀物布帛,已三十多年,因對百姓不利,朝廷才重新討論,認爲應恢復使用錢幣,百姓無不贊同,朝中也無異議。他們尚且願意舍谷帛而用錢幣,足以證明谷帛作爲貨幣的弊病。有些人認爲魏朝不用錢幣很久,積累財富鉅萬,因此想恢復用錢,以利國富民,這顯然不合理。昔日晉文公的舅舅狐偃曾提出改革,而齊國的季孫氏也表示信任,認爲即使一時有功勞,也不如萬世之益。那時賢能之士衆多,君子滿朝,謀劃國家根本利益,決定治國要務。如果穀物真的比錢幣更便利,他們不會昧於眼前的短暫之利,而破壞長久穩定的制度,這種變革顯然只是出於困境後的無奈之舉。近年孝武帝末年,天下安寧,年歲豐盛,百姓安居樂業,穀物布帛豐富,幾乎家家富裕充足,實驗證明,錢並不妨礙百姓生活。然而最近戰亂頻繁,災荒不斷,人民飢寒未解,正是由於此。皇上能及時革除弊端,整頓視聽,提倡敦本固本的教化,明定農業政策,尊重農時,百姓迴歸農耕,不從事投機,國家自然安定,南方農田儘可耕種,土地無一荒廢。因此,天下太平可期,何須擔憂衣食問題?我認爲,解決弊病的方法,不應是廢除錢幣。
桓玄又提議恢復肉刑,孔琳之認爲:“唐堯虞舜時期實行象刑,夏禹設立死刑,說明社會風氣淳樸與衰敗不同,但治世理念是一致的,寬嚴相濟,視情況而定。《尚書》說‘刑罰隨時代而輕重’,說明是隨時代變化的。三代時期社會淳樸,事務簡單,所以很少有人觸犯法律。而末世社會風氣浮躁,事務繁雜,因此動輒觸犯法網。若在衰亂時期,推行三千種刑罰,必然會激起極端惡劣的事件,這是五帝時代不循舊法,肉刑不可全部恢復的原因。漢文帝出於仁慈之心,想寬恕犯人,開闢自我悔改之路,革新制度,號稱‘刑罰廢除’,但實則名輕而義重,反而加劇了人民苦難。因此,漢景帝繼位後,將刑罰減輕以緩和,但百姓懈怠,違法者反而增多,因此不能僅僅靠減輕刑罰來治理。可見,過去的制度其實並非理想,歷代都經過詳細研究,卻未能找到恰當的中庸之道。戰亂之後,刑法更重。棄市之刑,本來是斬斷右腳,漢文帝誤用此法,後代沿襲未改,所以先賢極爲遺憾,至今仍無明確論斷。鍾繇、陳羣雖有不同意見,但都主張用斬斷右腳來替代棄市。若採納此法,將救活大量百姓。減輕死刑,確實爲輕法,但人心畏懼顯赫的懲罰,而輕視微小的危險。因此,盤盂上刻銘文,腰佩韋弦,何況普通人,更容易被影響。若看不到懲罰,便不警戒;若天天看到,則驚心駭目。由此可見,加強刑罰未必不傷民,減輕刑罰未必不令人畏懼,但可以真正救活百姓,使他們得以繁衍後代,仁德既濟民,功業也更廣。如今所擔憂的,是逃亡者居多,屢次叛亂未能杜絕,他們無處可逃,也應以此儆效,杜絕惡根。至於其他條文,應保留原制。豈能說它合理?只是提出建議,以供參考。”桓玄喜歡附和討好,孔琳之卻不願順從,因此未被賞識。後任楚臺員外散騎侍郎。母親去世,辭官守孝。服喪期滿後,被任命爲司徒左西掾,因父親退職,主動辭官。當時司馬休之任會稽內史、後將軍,復任孔琳之爲長史。父親去世,辭官守喪。服喪結束,補任太尉主簿、尚書左丞、揚州治中從事史,其任職期間政績顯著。
當時衆官員紛紛上奏建議,認爲應整頓教育,改善刑罰,審查官員,明確獎懲,選拔優秀人才,發展農業,減少賦稅。孔琳之在衆人建議之外,提出另外幾條意見:
一、皇帝的印信用來區分官職高低,確立信物。最高官員是皇帝,最尊貴的爵位是公侯。但傳國玉璽自古相傳,歷代沿用,封爵印信世代相承,貴在保持傳統,不應輕易改動。如今只有州尉使用一枚印信,其他內外官員每升遷,就更換印信,其道理我尚不能理解。若說官員姓氏不同,與傳襲不同,則不如異代的區別大。若從名望看,雖有許多公卿之貴,也不及帝王之重。若說因有被誅殺的官員,忌其不潔,那麼漢代用秦朝的玉璽,延祚四百年,卻未聽說以子嬰被殺國亡爲由而棄之不用。帝王公侯之尊,從未懷疑傳印,而一般臣僚卑微,又憑什麼懷疑自己用印呢?史書上從未記載此說,依類推斷,顯然違背原則。如今每年都要雕刻印信,既浪費金銀銅鐵,又無實際意義,不符合因循舊制、簡約高效的原則。我建議,各類官府統一使用一枚印信,不必頻繁更換。若新設官職,則因官多印少,文書常有遺失,方可重新鑄造,這樣可節省財政,爲國庫所用。
二、凶門(即送葬時用的豪華棺材、裝飾)並非禮制所載,起源於末代,形成習慣,逐漸成爲傳統。從天子到平民,皆以此爲俗,其實有其來源,但一旦改革,必將引起恐慌。若無關係,又背離禮制,保留它並無明確意義,取消它也無明顯損失,應嚴格遵循先代典制,改革後世錯誤,何況這還耗費民財。現在士人喪禮大多按鄉野習俗辦理,每次所需費用動輒數萬,損耗百姓財力,卻無實際意義。尤其對貧寒百姓,人們往往傾家蕩產,竭盡全力,所謂“喪之以禮”,難道就是這種狀況嗎?我認爲應嚴格遵循古代禮制,一律取消凶門之俗,改用素色扇子,即可表明喪事。
三、從前大饑荒時,米穀絹帛價格高昂,後來米價回落,但絹價反而上漲一倍。綿和絹貴,使養蠶業增加,儘管勤勉加倍,價格仍不下降。我認爲這是有原因的。饑荒前,軍用品只用鎧甲,袍子、外套、披肩等只在戰時使用,長期存於倉庫,從不損壞。現在儀仗隊、衛兵及使者送迎,均使用袍子、外套等,不僅一個府署如此,全軍皆然。絲綿易損,難以長期使用,白天禦寒,晚上睡覺,不到一年便破爛不堪。每次新絲棉上市,官府便高價收購,各地官府爭相收買,動輒數千萬,價格不斷攀升,造成高價,實因如此。民間生活困難,官府倉庫也空虛。我認爲,若護衛用到,是不可廢除的,其他場合應繼續使用鎧甲。臨時差事、普通送迎,只需提供兵器,不必使用鎧甲。只要使用簡略,價格自然下降。
四、不恥於喫粗劣食物,是君子的修養。如今飲食奢華風氣已延續多年。雖然國家提倡節儉,但這種風氣仍未改變。人們所喜的不過是一味菜,擺盤必方丈大小,僅滿足口腹之外,都是爲取悅視覺,富人以此炫耀,窮人因此耗盡家產,大家都鄙視,卻無人能獨自改變。我認爲應適當限制菜品等級,使奢侈與節儉適度。若強行不改,應加以貶斥,這樣節儉之風自然會傳播。
孔琳之升任尚書吏部郎。義熙六年,高祖任平西將軍時,任命他爲長史,又任大司馬琅邪王從事中郎,後又任高祖平北、徵西長史,升爲侍中。宋朝建立初期,任命他爲宋國侍中。後外調任吳興太守,因公事被免職。永初二年,任御史中丞。他爲人正直,執法嚴明,從不屈服。他上奏彈劾尚書令徐羨之說:“臣聽說,侍奉上級以遵守法度爲恭敬,治理下屬以威嚴爲嚴謹。這樣,朝廷制度才能清明,百姓治理才嚴肅。若此道衰落,則法紀將頹廢。今年七日,臣參加太子正式宴會,宴會結束後乘車離去,正巧有官員騎馬在臣車前,強行抓捕並驅趕;又有官員辱罵、威脅,要求記錄。凡公事,臣常擔心混亂,叮囑他們不要追問,可此人仍辱罵不止,臣便下令記錄。此人拒絕下馬,大聲叫嚷,兩名儀仗兵走來,將臣逮捕。尚書令省事倪宗還拉住儀仗兵,強行毆打臣下。倪宗說:‘中丞爲何行兇,敢私自逮捕我府官員?’凡是中丞依法逮捕,所有儀仗人員都被拘捕。臣下令下屬不得反抗,但對方兇橫跋扈,片刻後才散去。又有衆人聚集在臣車旁,逮捕樊馬子,互相毆打,甚至將他打倒在地,無法回到尚書檯。臣本人並無過錯,也無對質,卻被誣陷。徐羨之是朝廷重臣,卻濫用權力,破壞法治。臣爲此痛心疾首。”當時朝廷震怒,徐羨之被罷官。
後世評論:自古以來,人們因追求財富,逐漸拋棄本業,囤積珍奇物品,遠取未命名的貨物,明珠翡翠、無足飛馳,絲織品、文犀角,無需飛翔已可流通,天下皆以此爲常。豐收時大家財富滿倉,災荒時又減去糧倉。銅錢雖厚,卻無法救荒於堯舜年;貝殼大如車輪,也無法解渴於湯王時代,其弊端已深重。本應全面廢除錢幣,專用穀物布帛,使百姓明白勤於生計纔是正道。千匹爲貨,難以攜帶;萬斛交易,遠不如越鄉之便,這足以使投機者自知收斂,遊民迴歸本業。但隨着時代推移,百姓已適應生活,有的倉庫堆積腐爛的穀物,糧倉卻仍空缺;有的家庭雖藏有錢財,卻無耕種之田。若突然改變,政策廢止,交易便無依託,百姓無法承受。因此,應先簡化浮華、杜絕虛假,迴歸淳樸,拋棄美玉,清整珠玉;然後引導百姓迴歸耕種,使縑帛糧食氾濫,如同水火一般充足;之後徹底清除舊法,熔鑄新幣,建立制度,世代相傳。屆時百姓安居樂業,怎能不如同唐堯盛世?桓玄只看到改革的開端,而看不到最終成效;孔琳之看到了末尾,卻未能統領根本。他們哪裏想到,改革必須顧全始末,不能只憑一時之談,就認爲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