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五十四·列传第十四·孔季恭 羊玄保 沈昙庆
译文:
孔靖,字季恭,是会稽山阴人。他的名字与高祖的祖辈名字相同,因此大家都称呼他为“季恭”。他的祖父孔愉曾任晋朝车骑将军,父亲孔壒曾任散骑常侍。孔季恭最初被举荐为郡里孝廉,担任过功曹史、著作佐郎、太子舍人、镇军司马、司徒左西掾等职。还没正式上任,就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守孝。隆安五年,朝廷在守孝期间征召他担任建威将军、山阴县令,但他没有接受。后来高祖东征孙恩,多次到会稽,孔季恭对他十分恭敬,供给周到。高祖后来征讨孙恩时,当时桓玄篡夺政权的迹象已经显现,想在山阴起兵讨伐桓玄。孔季恭认为山阴离京城太远,而且桓玄尚未成为真正掌权者,不如等他的篡位行为更加明显、罪行严重时,再在京口发动行动,这样一定可以成功,不必担心失败。高祖也认为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虞啸父被任命为征东将军、会稽内史,孔季恭起初请求担任虞啸父军府的司马,但未能如愿。等到高祖平定桓玄之后,任命孔季恭为会稽内史,让他带着封印文书去授予虞啸父,正好与孔季恭相遇,他立刻乘船连夜返回。抵达后,立刻敲门拜访虞啸父,并命人打扫别室,随即进入郡府任职。虞啸父原是桓玄任命的,得知桓玄败亡后非常害怕,赶紧开门请罪。孔季恭安慰劝勉他,让他暂且安于原地,第二天再迁移。孔季恭到任后,致力于实际治理,下令制止浮华之风,裁减懒散之人,因此盗贼减少,境内安定太平。后来被征召为右卫将军,加授给事中,但他没有接受。不久又任命为侍中,兼任本郡中正,后调任琅邪王大司马属官。不久又被外放为吴兴太守,加授冠军将军。
此前,吴兴多次更换太守,当地百姓传说是项羽的神灵居住在卞山,担任郡府官吏时常常避开这个地方。孔季恭到任后,亲自在官厅办公,竟没有发生过任何威胁或灾祸。后来升任尚书右仆射,他坚决推辞不接受。义熙八年,再次被任命为五郡军事都督、征虏将军、会稽内史。他整顿学校,督促百姓研读经典。十年后,再次担任尚书右仆射,加授散骑常侍,又推辞不接受。不久被任命为领军将军,加授散骑常侍,兼任本州中正。十二年,请求退休,朝廷赐授金紫光禄大夫,散骑常侍职位仍保留。这一年,高祖北伐,孔季恭请求随军出征,被任命为太尉府军谋祭酒、后将军,随军平定关中和洛阳。高祖担任相国后,也随其迁任。宋朝建立后,朝廷下令任命他为尚书令,加授散骑常侍,他又推辞不接受,最终被任命为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他辞官回乡,高祖在戏马台为他饯行,百官都献诗赞颂他的功绩。他接受任命时,又被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多次推辞,最终仍然没有接受。永初三年,孔季恭去世,享年七十六岁。朝廷追赠他为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他的儿子孔山士,后来官职显赫,曾任侍中、会稽太守,但因弟弟驾部郎道穰逼迫掠夺良家妇女而被罢官。元嘉二十七年,他在任上去世。弟弟孔灵符,元嘉末年任南谯王义宣的司空长史、南郡太守、尚书吏部郎。世祖大明初年,从侍中升任辅国将军、郢州刺史,后入朝任丹阳尹。山阴县土地狭小,百姓多田少,孔灵符上书请求将无财产的百姓迁移到余姚、鄞县、鄮县之间,开垦湖田。皇帝召集公卿群臣讨论,太宰江夏王义恭认为:“农业生产是国家的根本,各国皆同此理念。本地百姓长期定居,熟悉土地,若没有田地,从不迁往其他县。此外,山阴的豪强富户地多,贫苦百姓努力耕种,并非无处可耕,反而应优先开发荒地,防止灾年受灾。而且靠近湖边的居民以捕鱼养鸭为生,若有了店铺,自然不愿迁居。”尚书令柳元景、右仆射刘秀之、尚书王瓒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彧等人认为:“富家大户住得舒适,没有必要迁徙。贫穷、寒冷之家,理应迁居。房屋简陋,粮食自产,公家资款难以支持,私家收入也难以负担。一旦生计稳定,自然不再需要迁移,可招募逃亡者,救助贫困者,给予田地,等基础建好后再迁移。”侍中沈怀文、王景文、黄门侍郎刘敳、郄颙认为:“百姓虽不务农,但自有谋生之路,若强行迁往田地,只会互相争夺,造成损失。鄞县等三县距离郡府较远,如果迁走原住民,新居未建,旧地已毁,百姓陷入两难,难以维持生计。应尊重百姓意愿,任其选择,宽容逃亡人口,先让他们就业,等土地真正肥沃后再考虑迁移。”太常王玄谟认为:“百姓贫困,远去荒地,离开旧居又到新地,粮食种子全无,适应困难,劝导也很困难。应给予轻微资助,让他们辛勤劳作,明确对勤劳者的奖励,对懒惰者的惩罚。”光禄勋王升之认为:“荒芜之地,刚被清除,需要征调穷苦百姓,任务更加艰难。若能先建立基础,逐步迁移,也不必急于求成。”皇帝不顾众议,最终采纳迁移百姓的政策,百姓也确实发展出了良田。孔灵符从丹阳调任为会稽太守,不久又加授豫章王子尚的抚军长史。孔灵符家原本富裕,产业广袤,还在永兴建有庄园,周长三十三里,水陆面积二百六十五顷,周围有两座山,还有九处果园。因被官府查究,朝廷下令免于处罚,但孔灵符在回答时隐瞒事实,因此被免职。后来恢复官职,又任寻阳王子房右军长史,太守职务不变。他为人诚实有才干,不注重华美外表,任职期间政绩良好。前废帝景和年间,因触怒权贵,被诬陷,被鞭打致死。两个儿子孔湛之、孔渊之,也被处死。太宗即位后,追赠孔灵符为金紫光禄大夫。
孔渊之在大明年间担任尚书比部郎。当时安陆应城县民张江陵和妻子吴某辱骂母亲黄某,黄某因此愤恨自尽,当时因赦令而免于处罚。按法律,儿子因殴打、伤害或殴打父母致死,应枭首;辱骂父母应处弃市。谋杀父母,也处弃市。但由于当时赦免,免于刑罚,改为劳役。江陵辱骂母亲,母亲因此自尽,情节比伤害或殴打更严重。若按“谋杀”之罪论处,显得过重;若按“辱骂致死”处理,又显得过轻。法律中仅规定“殴打母亲”即使赦免也应枭首,而“辱骂母亲致死”却无此类规定。孔渊之提出:“人之本心,以仁为贵,如果违背仁德,就应受到谴责。殴打、咒骂导致他人死亡,法律本不允许,辱骂导致死亡,理应不能宽恕。处罚要从轻,是因可能产生误解,求之于法律本旨,不应该是这种情形。张江陵虽然遇到赦令,仍应处以枭首之刑。妻子吴某因丈夫行为而感到愤恨,其情感不在吴某,因此应免除死罪,改为劳役。”皇帝采纳了孔渊之的建议,吴某免于弃市之刑。
羊玄保,是太山南城人。祖父羊楷曾任尚书都官郎,父亲羊绥曾任中书侍郎。羊玄保初任楚台太常博士,母亲去世守孝,服丧期满后,右将军何无忌、前将军诸葛长民先后征召他为参军,但他都没有接受。被任命为临安令。刘穆之推荐他担任高祖镇军参军,后任库部郎、永世令。再次任高祖太尉参军,后转为主簿、丹阳丞。少帝景平二年,入朝担任尚书右丞。后转任左丞、司徒右长史。高祖府中王弘非常欣赏他,对左长史庾登之、吏部尚书王准之说:“你们二人明察睿智,才识出众,但真正德行高洁、令人尊敬的,还是应当共同推举羊玄保。”不久,被调入担任黄门侍郎。羊玄保擅长下围棋,棋艺品第为第三品,太祖与他下棋,他胜出,便被任命为宣城太守。
此前,刘式之担任宣城太守时,设立了一条关于逃亡人口的制度:如果一人未被捉拿,各伍的里长必须送交州府,捉到者可升官两阶。羊玄保认为这种制度不合理,提出反对意见:“我查阅逃亡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贫困逼迫,没有谁愿意主动逃跑。现在设立特殊制度,对百姓来说是痛苦的。我听说过于苛刻的制度难以持久,反而会带来弊端。过去龚遂曾用比喻说明,将乱绳慢慢放松,才能理顺。黄霸以宽容温和为政,从不用严酷手段。我认为,一个家庭中如果有成员逃亡,就相当于整个家庭破产。现在因为一人未被抓获,导致许多人牵连,大家害怕负担,便纷纷逃亡,必定会越演越烈。而且要捉拿逃犯,也不一定能做到,既无能力,又会加重基层官吏的负担,导致奖赏虚假,实际效益不大。另外,此制度仅适用于一郡,如果这个制度是对的,应推广至全国;如果不对,也不应独自施行。百姓脱离正常生活,其弊害将极为严重。我身为官员,担心此法难以执行,可能引发混乱,所以冒昧上奏。”因此,该制度被取消。
羊玄保在郡里任职一年后,被任命为廷尉。几个月后,升任尚书吏部郎、御史中丞,任衡阳王义季右军长史、南东海太守,加授辅国将军。后来入朝任都官尚书、左卫将军,加授给事中,任丹阳尹、会稽太守。再调任吴郡太守,加授中二千石俸禄。太祖认为羊玄保清廉朴素,欲望不多,因此多次委任重要郡县的职位。他虽然政绩平平,但离职后百姓仍常怀念他。他不追求财富,家中生活俭朴。太祖曾说:“做官不仅需要才能,也需要时运。每有好官缺额,我总先想到羊玄保。”元凶篡位后,羊玄保担任吏部尚书,兼领国子祭酒,不久加授光禄大夫。世祖入京讨伐时,朝野纷纷南逃,元凶召集大臣,手持利刀怒吼:“你们都可以走了!”众人惶恐,无人敢说话,羊玄保神色平静,缓缓说:“我以死报效朝廷。”元凶这才解除威胁。世祖即位后,任命他为散骑常侍,兼任崇宪卫尉。不久升任金紫光禄大夫。因为人恭敬谨慎,受到赏赐很厚。大明初年,升为光禄大夫。五年时,改任散骑常侍、特进。羊玄保从年轻到年老,始终慎重对待祭祀和丧礼,四时供奉的食品都新鲜,从不用于祭祀,自己从不随意品尝。八年去世,享年九十四岁,谥号“定子”。
他的儿子羊戎,有才气但轻浮,缺乏品行,羊玄保曾说:“这孩子必定会毁掉我家的门风。”后来官至通直郎。与王僧达一起诽谤时政,被赐死。死后,世祖召见羊玄保,羊玄保谢罪说:“我没有日磾那样的明察,所以辜负了陛下。”世祖赞赏他的言语。羊玄保的两个弟弟,由太祖赐名,分别叫咸、粲,太祖对羊玄保说:“想让你们两个儿子继承隐逸清谈的正统风范。”羊玄保擅长下棋,何尚之也喜欢下棋。吴郡人褚胤七岁时就被认定为高品棋手,长大后在当时无人能及。褚胤的父亲褚荣期与臧质一同反叛,褚胤因此应被处死,何尚之请求说:“褚胤下棋的技艺,超越古代,冠绝今时。魏国的魏犨触犯法令,因才学而得以免罪。父亲被诛,儿子可以免死,此类例子很多。特恳请宽恕褚胤的性命,使围棋这一技艺不被断绝。”请求未被批准。当时人们十分惋惜。
羊玄保的堂兄羊希,字泰闻,年轻时就很有才华。大明初年,任尚书左丞。当时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奏:“山湖的禁令虽然已有旧条,但民间习俗沿袭已久,无人遵守,私占地界、封禁水域,成为私人利益。近年来,这种行为日益严重,强者兼并山岭,弱者无法获取柴薪,就连捕鱼采草的地区也如此。这确实是严重危害治理的问题,应予废除,应重新修订旧法规。”有司检查壬辰年诏令:“占山护泽,以强盗论罪,赃物一丈以上,皆处弃市。”羊希认为:“壬辰年的规定过于严苛,很难遵守,与时代脱节。如今占山封水现象不断滋生,互相模仿,已成常态,若突然取消,必然引起百姓怨恨。现在应重新制定五条新规定:凡是山泽,若原本常用于焚烧、种植竹木杂果形成林地,或用于修筑池塘、湖泊、江海鱼梁、鳅鱼养殖场的,允许不被追责。官员品级第一、第二,允许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民众,一顷。按标准登记造册。若已有山地,不得再次占山;若山地不足,按限期补足。若非原有传统,一律不得禁止。如有违反,每亩按赃物论罪,从重处罚。”这一建议被采纳。
三年后,羊希升任祠部尚书,同年去世,享年五十七岁。朝廷追赠他原职。羊希为人谨慎朴实,清正廉洁,所到之处皆有佳绩。他常对子弟说:“我处世没有多少才能,只希望能做一个安分守己的长者。”世人因此称他为长辈。
史臣评论:江南作为国家,已经非常繁荣。虽然南至象浦,西达邛山,对外奉贡,对内充实国库,仅限于荆州和扬州两州。自汉代以来,百姓人口锐减,荆州楚地四战之地,五路交界,村落残破,十不存一。自元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逃,到元嘉末年,共三十九年,长期无战事,百姓不劳役,赋税轻简,人口繁盛,粮食盈余,家家户户夜间也不需关门,可谓天下之极盛。此后,扬州分治,疆域极尽江南,与汉代相比,唯丹阳、会稽二地可比。自晋朝南迁至太元年间,百余年间,无战乱,境内安定。直到孙恩叛乱,大量人口死亡,此后至大明末年,历时六十余年,人口繁盛,已恢复到此前的水平。土地广阔,田野丰饶,百姓勤于耕种,一年丰收,数郡即可告别饥荒。本地靠近海和湖,良田达数十万顷,肥沃土地每亩价值一金,甚至超过长安、杜陵之间的价值。荆州富庶,扬州富饶,鱼盐丝麻等物产,供应四方。布帛丝线之丰,可覆盖全国。但农民劳动辛苦,赋税繁重,每年几乎都必须务农,而日常生活所需、生养送终的费用,无不是来自这些农业收入。丰收年粮食价格低廉,价格低则农民收入减少;饥荒年粮食价格高昂,价格高则商人获利倍增。汉代已有“常平”政策,元嘉十三年,东部水灾严重,百姓生命受到威胁。太祖削减开支,开仓救济,百姓虽有病痛,但未遭受严重灾难,这正得益于常平政策。大明末年,持续干旱造成大灾,虽然处境艰难,但应对措施不如从前,因此病患未减半,死亡人数反而加倍。百姓家家户户几乎减半,若在中年就推行常平政策,及时救助困难,很可能就能避免这种惨状。若能统一价格买卖,官府减轻负担,百姓享受实惠,这一政策在当时就已具备实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