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九十一·貨殖傳
古代聖王制定製度,從天子、公、侯、卿、大夫、士,一直到最低賤的奴僕、守門人、守關守衛者,他們的爵位、俸祿、衣食、住宅、車馬、棺槨、祭祀、生與死的禮制,都有明確的等級差別,卑微者不得僭越尊貴者,地位低下的不得超越高官。正因爲有這種制度,上下有序,百姓心志安定。於是,統治者根據各地的土地、河流、山丘、平坦肥沃之地、低溼地等自然條件,教導百姓種植樹木、畜養牲畜。五穀、六畜,乃至魚類、龜鱉、飛鳥、走獸,以及木材、器物等生產生活所需物資,都能得到良好培育。這些物資都是爲了養活人民、安葬死者而存在的,因此必須按時培育,合理使用。草木未落時,不砍伐山林;豺狼、水獺未繁殖之前,不設陷阱于田野;鷹隼未獵取之前,不使用箭弩捕獵。遵循自然節氣來獲取自然資源,但仍保持山林不濫砍濫伐,水澤不破壞幼嫩生命,禁止捕殺幼蟲、魚卵、小獸,以順應時節,調和天地之氣,使萬物繁衍興旺,資源儲備充足,才能實現社會安定和生活所需。
然後,四種職業的人依據當地物產,發揮各自的才能,勤勉勞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專心經營自己的事業,彼此合作、互通有無、互惠互利,不靠政府徵調,卻能使遠近地區都富足起來。正如《易經》所說:“君主以財富來輔助天地之宜,使百姓安居樂業”,“使各種物資完備,製作各種器物以造福天下,這是聖人的偉大之處”。這就是所說的道理。
《管子》說:古代的士、工、商、農四種人不能混居。士人於閒暇時談論仁義道德,工匠在官府討論技藝,商人於市集商議利弊,農民在田間謀劃耕種,他們每天從事本業,生活穩定,不會因外界變化而遷移。因此,父輩的教養自然有效,子弟的學習不費力氣即可成才,各自安心居住,樂享職業,飲食甘美,服飾舒適。即便見到奇麗華貴的事物,也因爲他們長期生活在此,不會模仿,就像中原人與邊遠民族之間,互不融合。所以慾望稀少,行事節制,財富充足卻不會爭奪。因此執政者以德行引導人民,以禮儀規範行爲,百姓便知羞恥而恭敬,尊重道義而輕視利益。這就是夏、商、週三代能直言正道、不施苛政、自然治理的根本原因。
到了西周衰落,禮制崩壞,諸侯大肆修建華美的宮殿,大夫們用華麗的柱子、彩飾的梁木,甚至在朝廷上舉行八佾舞,演奏《雍》樂。禮制敗壞的風氣傳到百姓,大家紛紛丟棄本分,棄農經商,種植業減少,商業活動增多,糧食緊缺,物資過剩。到桓公、文公時代以後,禮義徹底衰敗,上下互相冒犯,各國政令不同,家庭風俗各異,慾望難以節制,僭越之風無止無盡。於是商人追逐稀有貨物,工匠製造無用器物,士人違背正道,追逐時興的風氣以謀取利益。僞君子背棄真實而追求名聲,奸人侵犯法紀而貪圖財富,篡奪王位者稱王稱公,強奪家業者稱雄稱霸。禮義無法約束君子,刑罰也無法威懾小人。富人穿錦繡華服,擁有衆多馬匹、肉食,而窮人則衣不蔽體,只靠粗糧飲水。他們作爲普通百姓,地位平等,卻是以財富互相稱臣,即使淪爲奴僕,也毫不怨恨。因此,那些善於僞裝、欺詐、搞非法勾當的人,可以在世上一時得意;而堅持正道、遵守準則的人,卻常陷入貧困與飢餓。這種風氣是從上層開始的,源於法律制度的失控。所以,我把這些事例記錄下來,用以警示後世的變化。
從前越王勾踐被困於會稽,便任用范蠡等賢人,勵精圖治。他重用能人,善於治國。國家逐漸富強,百姓安居,終於復仇成功。在他治理下,糧食充足,軍事強大,國力振興。他深知唯有以德服人,才能真正贏得民心。
西漢初年,許多地方的商人因經營有方而致富。如成都的羅裒,最初在京城經商,身帶數十萬財富,被平陵的石氏所賞識。石氏家資雄厚,信任羅裒,給予大量資金,讓他往來於巴蜀之間,幾年間積聚財富達千萬。羅裒將一半財富贈予曲陽、定陵的侯王,依靠其權力在各郡國之間借貸,無人敢違約。他兼營食鹽與井水之利,一年之內收入翻倍,財富積累日盛。再如宛地的孔氏,原爲梁地人,以冶鐵爲業,秦滅魏後被遷至南陽,大力發展冶鐵,修建大型水田,騎馬遊歷諸侯,藉助商業之利,擁有遊俠公子般的名聲。但後來他過度追求利潤,變得非常吝嗇,家資達到數千金,使得南陽所有商人效法孔氏的豪奢風氣。魯地人素來節儉,而丙氏尤爲如此,以冶鐵起家,財富達到鉅萬之數。他們家庭內部制定嚴格規矩,父兄子弟約定,不得隨意取用他人財物,借貸亦有節制,商旅往來遍及全國。由於這種做法,鄒魯一帶的人紛紛放棄讀書,轉而投身於商業。齊地風俗輕視奴僕,唯獨刀間認爲奴僕是可貴之物。他收留兇狠狡詐的奴僕,讓他們負責魚鹽貿易,甚至派他們與車馬護衛同行,越加信任,最終發揮出巨大作用,家族財富達數千萬。因此說:“寧願擁有官爵,也不願意擁有刀間這樣的豪奴”,意思是說,只要能讓他掌握奴隸,就能使奴才自得其利,盡其能力,從而致富。刀間家族衰落之後,在成帝、哀帝時期,臨淄姓偉家族財富達到五千萬。周地商賈最爲精明,而師史尤爲突出,車馬成羣,往來於各國,無所不到。洛陽一帶居住的富商,彼此以長期經商爲榮,路過城邑也不願進入。憑藉這種才能,師史積累財富達十千萬。後來師史衰落,至成帝、哀帝及王莽時期,洛陽的張長叔、薛子仲也積累了十千萬財富。王莽曾任命他們爲“納言士”,想效仿漢武帝之策,但終究未能得到利益。
宣曲任氏,先祖是管理倉儲的小官。秦亡之際,其他豪強爭相搶奪金銀,而任氏卻只儲存糧食。楚漢相爭時,滎陽百姓無法耕種,米價高達每石萬錢,而豪強的金銀全被任氏收入囊中,因此他由此發家致富。任氏雖富,卻保持節儉,專以務農、養畜爲本,不追求奢侈。別人爭相購買廉價商品,他卻只購買優質貨物,富足持續數代。家中有嚴格規定:沒有田地和畜牧業帶來的收入,不得穿衣服、喫東西;公務未完成,不得飲酒食肉。因此他成爲鄰里中的榜樣,雖富而不失清譽,因此受到朝廷重視。在塞外,只有橋桃擁有馬千匹,牛兩千,羊一萬,糧食上萬鍾。吳楚叛亂時,長安的列侯封君都帶軍出征,向富商借貸資金,但無人願借。只有毋鹽氏慷慨借款千金,利息爲十倍。三個月後,吳楚平定,一年之內,毋鹽氏利息翻十倍,因此積累了大量財富,富裕了關中地區。關中一帶的富商大賈,大都以田地爲主,如韋家、栗氏、安陵杜氏等家族都極爲富庶。早年富有的人逐漸衰敗,從元帝到成帝,直至王莽時期,京師富戶如杜陵的樊嘉、茂陵的摯網、平陵的如氏、苴氏、長安的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孫大卿,成爲天下首富。其中樊嘉財富達五千萬,其餘也都達到鉅萬級別。王孫大卿靠錢財供養門客,與豪強交往,王莽任其爲京師市令,相當於漢代的東市主管。這些事例尤爲顯著。
此外,各諸侯國中,有許多富商兼業致富,靠賄賂往來,贏得鄉里尊重,數不勝數。例如秦地的楊氏以種田致富,一州領先,翁伯以販賣脂膏傾覆全縣,張氏靠賣醬奢侈享樂,質氏靠做酒醬而享受宴食,濁氏靠賣醃肉而騎馬出行,張裏靠醫馬而敲響鐘鼓,他們均已越過法律的邊界,違法亂紀。然而,這些商人大多守本分,穩健經營,逐漸積累財富。但像蜀地的卓氏、宛地的孔氏、齊地的刀間,他們直接壟斷山川、銅鐵、鹽、魚、市井等資源,運籌帷幄,上面爭取王室利益,下層壓制普通百姓的產業,都是貪婪奢侈、逾越法度的惡行。更何況,有人掘墳盜屍、偷盜財寶,以非法手段積累財富,像曲叔、稽發、雍樂成等,地位高而行爲惡劣,嚴重敗壞禮法,破壞風俗,是導致社會動亂的根本原因。這應爲當世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