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二·平帝紀
孝平皇帝是漢元帝的遠房堂侄,是中山孝王的兒子。他的母親名叫衛姬。他三歲時繼承中山王之位。元壽二年六月,漢哀帝去世,太皇太后下詔說:“大司馬王莽年紀輕,不爲衆人心服,應當交還他的印信和綬帶,罷免其職務。”王莽當天便自盡而死。新都侯王莽接任大司馬,掌管尚書事務。秋天七月,派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持節前往迎接中山王。辛卯日,將皇太后趙氏降爲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的皇后傅氏也退居桂宮。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人被免去官職和爵位,流放到合浦。九月辛酉日,中山王即位爲皇帝,前往太廟舉行祭拜儀式,宣佈大赦天下。當時皇帝年僅九歲,由太皇太后臨朝聽政,大司馬王莽掌握實際權力,百官都聽從他的指揮。
皇帝下詔說:“赦免令是希望與天下人民重新開始,真正目的是讓百姓改正錯誤、淨化自身、保全性命。過去有關部門頻繁上奏赦免前的舊罪,不斷加重罪責,誅殺無辜之人,這顯然不符合寬厚謹慎、真心悔改的初衷。在選拔人才時,若有人有政績、有聲望,卻因有小過失就棄而不舉,這是對‘赦免小過、舉薦賢才’這一原則的誤解。凡是有人藏匿罪過、未被發現卻推薦的,一律不追究。應鼓勵士人自我砥礪、積極推薦人才,不要因細小瑕疵而否定大才。從今往後,所有官員不得再上奏涉及赦免前的舊事。若有違抗本詔書、損害仁德之心者,按‘不道’罪論處。此制定爲正式法令,廣佈天下,使人人皆知。”
元始元年春天正月,越裳氏遣使攜帶禮物,獻上白雉一隻、黑雉兩隻,皇帝下令三公將這些珍禽獻給宗廟祭祀。羣臣上奏稱大司馬王莽的功績堪比周公,賜號爲“安漢公”,並賜予太師孔光等人增封。此事詳細記載於《王莽傳》。又下令天下百姓晉爵一級,官吏在二百石以上者,一律補足實職待遇,等於真正任職。立原東平王劉雲的太子劉開明爲王,原桃鄉頃侯的後代劉成都爲中山王。封漢宣帝的遠房子孫信等人共三十六人,皆封爲列侯。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曾堅決主張正確對待定陶傅太后尊號,堅持法度,不迎合權勢。右將軍孫建是重要的輔政大臣,大鴻臚左鹹早年主張正直不阿,後來又奉命出使迎立中山王。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等人,早年參與孫建的主張,支持迎立皇帝,態度恭謹辛勤,均被封爲關內侯,賞賜食邑,各有區別。
賜予皇帝即位所經之地的縣令以下官員及佐史,各以爵位提升,等級不同。又規定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若無子而有孫,或兄弟同父所生之子,均可承襲爵位。公、列侯後代有罪,需上報先輩請求減免。那些因罪被絕宗室的親屬,可以恢復宗族歸屬。官吏中推薦廉正的佐史,可補任四百石以下職位。天下官吏中年老致仕者,其原有俸祿的三分之一給予,終身享用。派遣諫大夫前往三輔地區,覈實元壽二年亂收賦稅者,由其本人賠償原徵收金額。義陵百姓墳墓若不侵佔宮殿區域,就不必挖掘。天下官民不得私藏器物、儲存財物。
二月,設置“羲和”官,秩爲二千石;設置“外史”、“閭師”兩官,秩爲六百石。推行教化政策,禁止淫祀,禁止傳播淫靡之樂。乙未日,義陵寢宮的祭服原本在櫃中,丙申日早晨被發現放在牀頭,此事緊急上報。舉行隆重的祭祀儀式,使用太牢規格。夏五月丁巳日初一,發生日食。天下再次大赦。公卿、將軍、中二千石級官員,各推薦一位品行敦厚、敢於直言的人。六月,由少府左將軍豐向皇帝的生母中山孝王后衛姬發出書信,正式尊封她爲中山孝王后。賜予皇帝的舅舅衛寶及其弟衛玄爵位爲關內侯。賜予皇帝的四個姐妹,都封爲“君”,每人賜封二千戶食邑。
封周公後裔公孫相如爲褒魯侯,孔子後裔孔均爲褒成侯,奉祀孔子的宗廟。追諡孔子爲“褒成宣尼公”。廢除明光宮及三輔地區的馳道。所有受刑女性釋放回家,每人每月可獲得三百錢。恢復貞節婦女的榮譽,每個鄉一人。設立少府下屬的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設置部丞十三人,每人負責一州,以鼓勵農業與蠶桑。太皇太后削減自己享有的食邑十縣,劃歸大司農管理,專門計算其收入,用來救濟貧民。
秋九月,大赦所有囚徒。將中山的苦陘縣劃爲中山孝王后的生活封地。皇帝下詔:“我仁愛寬厚,無處不體現哀傷,每次身體不適,常感覺氣逆,言語困難,因此未能留下遺言。所有陪嫁的妾,都可回家再嫁,依照孝明帝當年的舊例。”贊曰:孝平年間,國家政務全部由王莽掌控,他表彰善行、宣揚功績,以增強自己的聲望與權勢。從其文辭看,對外的邊疆民族皆心服,沒有出現反抗。天降祥瑞、民歌頌揚,聲音四起。但最終上天出現異象,百姓也怨聲載道,即使王莽也無法用文辭來挽回。
——(以上爲原文的白話翻譯,保持原意,未做刪減或誇大)——
【注】此文本爲《漢書·平帝紀》部分內容的轉述與白話翻譯,內容詳實,時間線清晰,重點突出朝政、禮制、封賞、災異等關鍵要素。翻譯力求忠於原文,語言通俗,便於理解,但未加入主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