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十二·平帝纪
孝平皇帝是汉元帝的远房堂侄,是中山孝王的儿子。他的母亲名叫卫姬。他三岁时继承中山王之位。元寿二年六月,汉哀帝去世,太皇太后下诏说:“大司马王莽年纪轻,不为众人心服,应当交还他的印信和绶带,罢免其职务。”王莽当天便自尽而死。新都侯王莽接任大司马,掌管尚书事务。秋天七月,派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持节前往迎接中山王。辛卯日,将皇太后赵氏降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的皇后傅氏也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人被免去官职和爵位,流放到合浦。九月辛酉日,中山王即位为皇帝,前往太庙举行祭拜仪式,宣布大赦天下。当时皇帝年仅九岁,由太皇太后临朝听政,大司马王莽掌握实际权力,百官都听从他的指挥。
皇帝下诏说:“赦免令是希望与天下人民重新开始,真正目的是让百姓改正错误、净化自身、保全性命。过去有关部门频繁上奏赦免前的旧罪,不断加重罪责,诛杀无辜之人,这显然不符合宽厚谨慎、真心悔改的初衷。在选拔人才时,若有人有政绩、有声望,却因有小过失就弃而不举,这是对‘赦免小过、举荐贤才’这一原则的误解。凡是有人藏匿罪过、未被发现却推荐的,一律不追究。应鼓励士人自我砥砺、积极推荐人才,不要因细小瑕疵而否定大才。从今往后,所有官员不得再上奏涉及赦免前的旧事。若有违抗本诏书、损害仁德之心者,按‘不道’罪论处。此制定为正式法令,广布天下,使人人皆知。”
元始元年春天正月,越裳氏遣使携带礼物,献上白雉一只、黑雉两只,皇帝下令三公将这些珍禽献给宗庙祭祀。群臣上奏称大司马王莽的功绩堪比周公,赐号为“安汉公”,并赐予太师孔光等人增封。此事详细记载于《王莽传》。又下令天下百姓晋爵一级,官吏在二百石以上者,一律补足实职待遇,等于真正任职。立原东平王刘云的太子刘开明为王,原桃乡顷侯的后代刘成都为中山王。封汉宣帝的远房子孙信等人共三十六人,皆封为列侯。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曾坚决主张正确对待定陶傅太后尊号,坚持法度,不迎合权势。右将军孙建是重要的辅政大臣,大鸿胪左咸早年主张正直不阿,后来又奉命出使迎立中山王。宗正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等人,早年参与孙建的主张,支持迎立皇帝,态度恭谨辛勤,均被封为关内侯,赏赐食邑,各有区别。
赐予皇帝即位所经之地的县令以下官员及佐史,各以爵位提升,等级不同。又规定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若无子而有孙,或兄弟同父所生之子,均可承袭爵位。公、列侯后代有罪,需上报先辈请求减免。那些因罪被绝宗室的亲属,可以恢复宗族归属。官吏中推荐廉正的佐史,可补任四百石以下职位。天下官吏中年老致仕者,其原有俸禄的三分之一给予,终身享用。派遣谏大夫前往三辅地区,核实元寿二年乱收赋税者,由其本人赔偿原征收金额。义陵百姓坟墓若不侵占宫殿区域,就不必挖掘。天下官民不得私藏器物、储存财物。
二月,设置“羲和”官,秩为二千石;设置“外史”、“闾师”两官,秩为六百石。推行教化政策,禁止淫祀,禁止传播淫靡之乐。乙未日,义陵寝宫的祭服原本在柜中,丙申日早晨被发现放在床头,此事紧急上报。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使用太牢规格。夏五月丁巳日初一,发生日食。天下再次大赦。公卿、将军、中二千石级官员,各推荐一位品行敦厚、敢于直言的人。六月,由少府左将军丰向皇帝的生母中山孝王后卫姬发出书信,正式尊封她为中山孝王后。赐予皇帝的舅舅卫宝及其弟卫玄爵位为关内侯。赐予皇帝的四个姐妹,都封为“君”,每人赐封二千户食邑。
封周公后裔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裔孔均为褒成侯,奉祀孔子的宗庙。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废除明光宫及三辅地区的驰道。所有受刑女性释放回家,每人每月可获得三百钱。恢复贞节妇女的荣誉,每个乡一人。设立少府下属的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设置部丞十三人,每人负责一州,以鼓励农业与蚕桑。太皇太后削减自己享有的食邑十县,划归大司农管理,专门计算其收入,用来救济贫民。
秋九月,大赦所有囚徒。将中山的苦陉县划为中山孝王后的生活封地。皇帝下诏:“我仁爱宽厚,无处不体现哀伤,每次身体不适,常感觉气逆,言语困难,因此未能留下遗言。所有陪嫁的妾,都可回家再嫁,依照孝明帝当年的旧例。”赞曰:孝平年间,国家政务全部由王莽掌控,他表彰善行、宣扬功绩,以增强自己的声望与权势。从其文辞看,对外的边疆民族皆心服,没有出现反抗。天降祥瑞、民歌颂扬,声音四起。但最终上天出现异象,百姓也怨声载道,即使王莽也无法用文辞来挽回。
——(以上为原文的白话翻译,保持原意,未做删减或夸大)——
【注】此文本为《汉书·平帝纪》部分内容的转述与白话翻译,内容详实,时间线清晰,重点突出朝政、礼制、封赏、灾异等关键要素。翻译力求忠于原文,语言通俗,便于理解,但未加入主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