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甲羽毛诸□类,秉性与我元无二。 只为前生作用愚,致使今生头角异。 或水中游,或林里戏,争忍伤残供品味。 磨刀着火欲烹时,口不能言眼还视。 我闻天地之大德曰生,莫把群生当容易。 残双贼命伤太和,□子劝妻夸便利。 只知合眼恣无明,不悟幽冥毫发记。 命将终,冤对至,面覩阴官争许讳。 人□为兽兽为人,物里轮回深可畏。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
李元礼 唐代
李元礼,高祖第十子。武德四年封郑王。贞观六年改徐王。历剌郑、徐、绛、潞等州。威亨三年卒。(《旧唐书》卷六四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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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杀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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