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
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具有,那麼我就只好捨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因此有的災禍我也不躲避。假如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一切可以躲避禍患的辦法爲什麼不可以做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但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 展開閱讀全文 ∨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