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代 劉時中 三・提調官免罪名,鈔法房選吏胥,亻贊典俸多的路吏差着做。廉能州吏 三・提調官免罪名,鈔法房選吏胥,亻贊典俸多的路吏差着做。廉能州吏 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元代 • 劉時中 從新點,貪濫軍官合減除,住倉庫無升補。 從今倒鈔,各分行鋪,明寫坊隅。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這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古詩詞,而是散曲中的內容,下面爲你進行翻譯: 提調官被免去罪名,鈔法房開始挑選吏胥人員,那些俸祿較多的路一級的吏員被選派去做事。對廉潔能幹的州吏重新進行清點任用,貪污瀆職的軍官應當予以革除,在倉庫任職的人員不再有晉升補缺的機會。從現在起,進行倒鈔(舊鈔換新鈔)業務時,各個行鋪都要明確寫明所在的坊隅位置。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元曲 諷刺 諷喻 詠史 關於作者 元代 • 劉時中 暫無作者簡介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